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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中国律师的属性由“国家法律工作者”衍化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进而被界定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不是简单的文字更动,而是与时俱进,对中国律师本质属性的科学定位,也是对中国律师地位和作用的经验总结。“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决定了律师必须讲政治,坚持正确的政治,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四个服务”的工作宗旨,体现立所为公,执业为民职业精神。忠于宪法和法律,甘当法治精神和法律理念的宣传员,甘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形成星火燎原之势,让13万中…  相似文献   

2.
陈珺 《律师世界》2002,(12):10-13
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明确地把律师定性为“国家法律工作者”。1993年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方案》中,第一次把中国律师界定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工作者”。这一定性在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得到进一步确认,该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不少学者专家认为,律师法明确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这个定位是正确的。二十余年的律师实践也充分证明,律师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分工的需要,广泛地为社会各阶层、各领域…  相似文献   

3.
从法律上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职业和律师法律地位的定位及功能作用的设计方面存在着偏颇,客观上打压我国律师的发展空间及社会地位,目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律师事业进一步发展、律师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及律师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的“瓶颈”。在当代英、美、法、德、澳、加等资本主义法治国家,律师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和社会角色,而是各种职业、各种社会角色和法律地位的混合体。以律师的执业类型、职业、社会角色及法律地位来区分,既有属于公务员系列、具有国家法律工作者身份的政府律师,又有属于公…  相似文献   

4.
论律师的职业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各国《律师法》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对律师性质的立法界定,经历了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到“依法取得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认识过程。在《律师法》中准确界定律师的职业属性,是科学安排律师制度、合理设计律师行业发展的前提。值此《律师法》修改之际,本刊特邀请几位专家学者就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进行了一次笔谈:  相似文献   

5.
★一、律师职业化及其敌人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律师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这是当时立法对律师性质的界定。所“谓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具有两个重要涵义:第一,律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案或办理其他法律事务,与当事人不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而是履行公职,执行国家赋予的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使命。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构成了我国公益事业的一部分。第二,律师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内部在编人员。也…  相似文献   

6.
一、回忆过去十余年的改革历程为迎接香港回归、深港两地律师为客户的法律服务能更好地对接中国的律师体制必须改革,首先要将“国家法律工作者”改为“社会法律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这种律师制度可以说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当时律师体制改革的主要思想就是要把律师变成一种实行行会管理,使律师变成不占国家编制的社会法律工作者。为此,1993年春节过后去北京向司法部汇报要求改革,以深圳为试点,方案未经司法部通过,司法部有关领导认为我们这个方案是自由化的方案。4月份肖扬部长上任,我们又将此方案请示肖部长,得到赞同。6…  相似文献   

7.
熊辉伦 《法制与社会》2013,(35):229-230
近几年,律师及律师行业地位逐渐提升、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大。律师不仅应该是一个法律人,同时也是一个政治人。《律师法》颁布以后,虽然明确了律师不再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淡化了律师受制于政府的误解,但社会普遍认为律师在法律上的地位和作用比公检法低了一个档次,在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上,亦缺乏相应的社会认同感。因此,律师进行参政议政,对提升律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的作用自不待言。正因为如此,本文认为有必要从自己参政议政实践促进律师自身发展及如何提升律师地位等有效途径进行探讨,力求提升律师地位增强使命感,并为我国的民主政治、法治建设尽一点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8.
赵霄洛 《中国律师》2006,(12):48-48,49-50
只要人不承认自己是人,因而不按照人的样子来组织世界,这种社会联系就以异化的形式出现。——卡尔·马克思20多年前,律师身上披着“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的“制服”。随着律师制度改革,律师穿上了“市民”服装,成了为当事人服务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国家作为一个意识和权力主体,对律师仍有  相似文献   

9.
律师性质在我国主要经历了国家法律工作者、市场经济的中介人员、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三个发展阶段。法治理念、保障职业理念、适应和维护市场经济的理念构成了律师性质的理念依据。我国的律师性质应界定为: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自由职业者,其具有政治性、独立性、社会性、专业  相似文献   

10.
独立性:律师职业的本质属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师职业的独立性,是指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相对独立、律师组织的相对独立和律师工作形式的相对独立。在现代社会,许多国家都将律师界定为“自由职业者”,不受国家权力机关(如:政府部门)的领导或干涉,国家通过法律允许律师建立自己的行业组织律师协会,由律师协会负责管理律师及律师职业;律师协会是律师自治的组织形式,律师自治,是律师独立性的表现和要求。(一)法律服务活动需要律师具有独立性。律师的法律服务活动,建立在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双向合意基础上。当事人委托或聘请律师的目的,旨在通过律师所掌握的法律知识、技能和相关…  相似文献   

11.
沈菊生 《行政与法》2004,(11):81-84
如何对行政垄断进行科学分类,是反行政垄断必须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理认界和法律实务界对行政垄断两种形态即地区垄断和部门垄断虽然有较为一致辞的认识,但因两存在较多的交叉重叠,也由于两者在然害性质和然害手段上基本相同,所以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两者的区分意义不大.  相似文献   

12.
鉴定启动的“令状主义”与“随意主义”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鉴定的启动是鉴定制度的核心内容.本文对世界各国鉴定启动模式的利弊和变化趋势以及鉴定启动的目的进行分析后发现,鉴定启动的法官控制模式更合符启动鉴定的目的,同时为克服法官控制模式启动鉴定的弊端,应当赋予当事人平等的请求鉴定权,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技术顾问制度.  相似文献   

13.
刑法中“其他”及“等”略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条文是以语言为载体来表达一定立法意图的.因而,刑法用语对于理解刑法条文之规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刑法中大量的"其他"与"等"这些不确定内容词语的使用造成了刑法的确定性下降,对罪刑法定原则构成了威胁.本文以详细的统计数字为基础,考察了刑法中"其他"与"等"的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对减少"其他"与"等"的使用、"其他"与"等"的解释权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姜明安 《法学家》2004,(1):13-15
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一系列相应的重大措施.其中之一即是"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15.
关于"法律"一词是如何使用的,在中国的康熙时期和孟德斯鸠时期进行比较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们之间存在间接而又重要的联系.经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并且深入理解"法律"一词的"世界流通"问题,进而从新的角度理解中西法学关系.而知识社会学的方法对近代这段历史研究有着重要启发.  相似文献   

16.
李兰英 《现代法学》2005,27(4):74-78
德国关于间接故意与有认识过失的合一论的主张与我国学者所提出的复合罪过的概念各有特定含义,“合一论”的罪过形式的出现有其特定的类型划分和观念为前提。复合罪过现象的原始含义不同于合一论。应该结合我国《刑法》分则的具体罪名来进行真正复合罪过形式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商标先用权的立法确认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既体现了“使用”的价值得到了立法者和司法者的认可, “使用”在商标权取得过程中的地位藉此得到了明确,也充分弥补了我国商标注册制的缺陷与不足.但由于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局限性,商标先用权在适用过程中仍然可能出现困难.为此,应当将对“商标”的保护延伸至“商业标识”,并强调商标的实际使用及其在先性而非其影响力,同时应当正确理解商标在先使用的主观状态.  相似文献   

18.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是尼采思想发展第三阶段中最为成熟的作品,尼采本人亦将其称作"第五福音书"。聚焦于该书第三卷,"论幻觉与迷"一章囊括了尼采思想殊为重要的三个方面,即在隐微术背景之下人的"上升"、"复返"、"形变"。本文通过梳理"论幻觉与迷"的内容意涵,管窥尼采思想的总趋势,从而对"上升"、"复返"、"形变"这三个形异而质联的概念形成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19.
20.
“警察”,“公安”与“治安”概念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兆端 《政法学刊》2001,18(4):34-36
"警察"与"公安"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警察"概念,既可以作名词用,又可以作动词用,指国家或政府中负责社会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职能的专门机构、人员力量及其职务行为或实践活动过程."公安"概念是一个状态名词,指"公共安全"或"公共安宁",表示社会秩序安宁的状态."公安"概念如果不加"人员"、"队伍"、"机关"、"工作"等主语词,就很难说是指"警察".从现代社会治安实践与理论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看,我们必须在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上使用"治安"概念.我们在使用"警察"、"公安"与"治安"概念时,必须根据具体语言环境正确处理好科学规范与使用习惯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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