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丙吉是西汉宣帝时的丞相。他一次外出路遇百姓打群架,死伤横道,却视而不见。而见到一村夫赶牛,他急忙停下轿来探询牛为什么吁喘。随行官吏感到惊讶,丙吉释道:百姓殴斗是长安令、京兆尹职责范围内的事;牛为何喘息恐与气温农时有关,是本丞相该管的事。此事长期以来被不少人视为"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的典范,传为美谈,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国泰民安"是历代封建皇帝为维护其"传之万世"的家族统治所追求的治国目标。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的首要职责和任务。而丙吉遇到众人互殴、死伤横道,直接危害社会治安的事,竟  相似文献   

2.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触犯了刑律,应当予以刑事追究,却因某些原因,被当事人"私了"了,致使罪犯逃脱法律制裁,也助长了社会上某些歪风邪气的蔓延。为钱"私了"这在"私了"案件中占的比重最大。一些人认为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了,报了案,罪犯判了刑。自己什么也得不到,还不如要点钱实惠。广东某村农民严某,脾气暴躁,平时与人有争执,不管对不对,有理没理,他总能凭借身强力壮之势将人打一顿,所以村里人一般不与他交往。这天下午,严某到学校接儿子回家,发现儿子与另一男同学在争吵,流着泪。严…  相似文献   

3.
<正> 时下,“任职一届,造福一方”是个时髦词,频频见诸红头文件和领导讲话,特别是换届选举,新的一届领导上任,上级领导总免不了强调一阵“任职一届,造福一方”。毋庸置疑,当官为民谋福,乃为官者己任,也是我党一贯倡导的。然而,一律号召全体领导干部任职一届得造福一方,未必能真正达到目的。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每届任期多为三年,企业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相似文献   

4.
“私了”在一些民事纠纷的解决中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今,很多民事诉讼案和一些刑事案件则通过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双方或者借助于中间人的操作,在一定的附带条件下“私了”了。“私了”是福?是祸?  相似文献   

5.
★5年前,12岁的少女含恨被辱,却因羞于启齿,放过了歹徒。 5年后,家长知情,却选择了错误的惩罚手段,一心私了,从而导致出另一场杀人悲剧……很多事情,私了是了不了的!  相似文献   

6.
一桩看似很小的“私了"事件,背后却隐藏了盗窃、销赃、连环敲诈勒索一系列刑事案件。于是“私了” 未了,“小偷” 捉住“小偷”,一切才真相大白。  相似文献   

7.
2011年第8期《民主与法制》杂志刊登《“免罪符”不免罪,10万元退不退?》,引发读者对当事人刑事和解协议效力与司法定罪量刑之间关系的种种猜想。  相似文献   

8.
2011年第8期《民主与法制》杂志刊登《免罪符不免罪,10万元退不退?》,引发读者对当事人刑事和解协议效力与司法定罪量刑之间关系的种种猜想。众所周知,在刑事法领域,刑法是规定什么是犯罪、犯的什么罪,以及依据特定的罪刑关系确定  相似文献   

9.
综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配备的状况,不难发现一种误区,即把党政部门资历较深、年龄偏大、威信较高,德高望重的领导同志安排到人大工作,以致给人们造成一种"权力机关、二线工作"的错觉。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人大常委会往往成了老干部的"退休过渡站",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大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法制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由此,笔者想到西方一些国家先当"议员"再当"官员"的做法,确有一定道理,值得我们借鉴。如果我们的干部先当人大"议员",再当行政"官员",必将在诸多方面以其独特的优势而见长。  相似文献   

10.
《中国保安》2014,(10):78-78
编辑老师: 4月25日晚,赵某在一家大型超市购物,在挑选完要购买的物品后,一时起了贪念,拿了两条单价为30多元的毛巾放进随身背包内。其偷窃行为被正在值班的保安员李某发现,并在超市出口处截住准备离开的赵某。李某将其带到办公室,提出是选择私了,还是走正规程序。私了的方法是让其出1000元买下自己盗窃的物品,超市便不再追究此事;而走正规程序就是报警,将其交给派出所,受刑事拘留的处理。赵某担心被派出所拘留,在慌张之下,便拿出了1000元现金交给李某。离开超市之后,赵某冷静下来考虑后,向派出所报案自首,并举报涉嫌敲诈他的保安员李某。请问李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相似文献   

11.
闽言 《人大论坛》2013,(5):38-38
河北三河燕郊“幼幼”幼儿园老师对孩子针扎、刀划甚至逼喝尿等虐童行为被媒体曝光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曾表示“管不了”。随着舆论的持续升温和家长的不懈维权,教育行政部门的态度转为力促“私了”,包括联系孩子转学,帮助协调赔偿等。(4月1日《中国广播网》)  相似文献   

12.
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有些人面对不法侵害,却放弃了法律这个武器。他们不是依法让国家司法机关出面处理有关刑事案件,而是采取与犯罪分子"私了",即由双方当事人或中间牵线人担保的方式,私下达成某种协议来解决问题,使少数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助长了社会上歪风邪气和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上演了一幕幕令人咋舌的悲剧。《人民日报》最近载文指出,据有关犯罪学专家估算,我国目前刑事案件中被"私了"的竟达30%之多。由此可见,"私了",已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浊流,正在严重地侵蚀着共和国神圣的法制大堤。  相似文献   

13.
“私了”指纷争双方为了谋求自身的利益,授意对方以某种有利可图的条件来交换,以平息纷争为诱饵,让对方逃避法律追究和道德遣责的这样一种行为。一些不太严重的纠纷,通过协调双方当事人“私了”和解,可以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而对那些严重而复杂的纠纷,如果仍寄希望于“私了”,其弊就明显大于其利,甚至容易成为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的障碍。  相似文献   

14.
宋振远 《小康》2004,(1):69-71
多年来,"私了"现象常见于一些民间民事 纠纷,而记者近日在山东调研发现,当前农村 犯罪"私了"现象正愈演愈烈,亟待引起全社 会的重视。据山东创纪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一项 调查,目前我国农村发生刑事案件后进行"私 了"的占农村犯罪案件的25%以上;而在城镇, 这个比例不足4%。一些长期从事农村法律工作 的律师认为,乡村犯罪"私了"现象在很大程 度上阻碍了当代中国农村由传统乡土社会向现 代法治社会艰难转型的历史进程。  相似文献   

15.
2006年元旦,王强去商场购物停车时,不小心压在从旁边经过的行人李航的脚上,并将其撞倒在地。王强当时急着去购物,就向李航表示愿意赔钱私了。李航被撞倒后觉得并无大碍,再看王强态度这么诚恳,就同意私了。经过协商,王强同意支付给李航1500元,  相似文献   

16.
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是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有些人面对不法侵害,却放弃了法律这个武器。在受害以后,往往采取与犯罪分子“私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使少数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上演了一幕幕悲剧。(一) 在“私了”案件中,以“钱”作为达成“私了”砝码的为数不少。前不久,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钱师尧、钱云枢等5名强奸  相似文献   

17.
人在江湖,纷争难免。纷争既起,“公了”还是“私了”就成了我们面对的首要问题。每当我回答有关讼事的垂询并且鼓励当事人打官司,讨个说法时,总会看到他们脸上茫然而又为难的表情。在他们一些人眼里,我也许有些可疑的利益动机存在(这至少可增加我们的就业机会和经济...  相似文献   

18.
武刚 《小康》2006,(9):40-45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为了摆脱贫穷招商引资,没想到企业不仅没有给当地百姓“招财进宝”,带来的污染还使周边的村民陷入了另外一个生存的深渊,由此引发了了工厂与村民的冲突,终究酿成“命案”。当地政府为了平息命案,竟默认厂方以125万元“私了“此事。  相似文献   

19.
寫這個题目,還是因為聽了一段故事才有的。這故事說:清朝雍正皇帝聽戲文有癮,而且格外喜觀一個唱戲的孩子,每逢唱罷,便赐下飯去。一次,這不曉事的孩子借得雍正賜下飯來的工夫,問‘皇上爺爺’:‘俺家鄉的縣官老爺姓什名誰?’不料雍正頓時‘黑’了臉,罵道:‘大膽奴才,天下大事是你問得嗎?拉出去亂棍打殺!’這孩子就這麼一命嗚呼了。雍正的惱怒是自然的,屬於賤業之列的小  相似文献   

20.
今年三月,陝西省漢中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中國第一例“安樂死”案件。被告人之一蒲連生,是漢中市傳染病醫院住院部肝炎科主任醫師;被告人之二王明成,是陝西省第三印染廠職工。公訴人認為,王明成之母夏素文因患肝硬化腹水等疾病,生命垂危。兩被告“合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