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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在我国现今如火如荼的城市建设中,房屋拆迁中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成为我国当今社会的热点、焦点和难点。本文从城市房屋拆迁中"钉子户"切入,围绕城市房屋拆迁的法律属性,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及程序问题,以及个人权利行使与公共利益的矛盾解决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相信这些关于"钉子户"表象之后的深入思考将对推动拆迁问题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城市化建设,城市的发展必将进行新城区拓展及旧城区改造,也就必然会涉及房屋拆迁问题。近年来,我国房屋拆迁纠纷逐年增多,且有激化迹象。而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对房屋拆迁的法律性质没有进行相应明确的界定,立法对于房屋拆迁的规范存在一定的缺陷,造成了不和谐的一面,本文主要浅析城市房屋拆迁中依据拆迁目的不同,分为公共利益与非公共利益拆迁的相关法律问题,以此期望对完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房屋拆迁的程序制约亟需强化,其原因在于: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需要;防止房屋拆迁权的滥用;保障公共利益目的的需要是拆迁公正有偿性的保证。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化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公共利益的确定程序;拆迁具体程序;补偿的确定和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城市建设中因为房屋拆迁所导致的矛盾和纠纷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缺乏对公共利益拆迁的明确规定,因而在程序上公民合法的房屋权利也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明确公共利益的法律内涵,对于城市房屋拆迁予以程序性制约,是解决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改造步伐的加快,城市房屋的拆迁工作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尤其是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近期,由于物权法的通过和重庆拆迁"钉子户"事件的影响,公众对于房屋拆迁问题的讨论变得更为热烈。本文试图对相关法条进行分析,以阐述法条规定的公共利益在实践运行中的不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6.
房屋拆迁权的滥用与预防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蒲杰  余斌 《现代法学》2002,24(4):143-146
房屋拆迁权的行使是否合法 ,是一个被立法和理论研究遗忘的问题 ,其合法性应从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两个方面评定。拆迁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是判定拆迁是否符合实体要件 ,以及是否被滥用的唯一标准。公共利益的层次性 ,是解决房屋拆迁权冲突的法理依据。行政救济是房屋拆迁权合法的程序要件 ,应当在房屋拆迁前实施行政听政制度 ,并允许拆迁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7.
杨金梅 《法制与社会》2010,(11):277-277
近些年,对于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公共利益的界定研究成了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为了防止公共利益在拆迁实践中被滥用,必须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予以明确限定,只有处理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才能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早已蔓延至乡镇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村房屋面临着被拆迁的命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拆迁农村房屋,同时给予农民补偿,这本来就是一件互利共赢的事,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公共利益未明确界定、行政机关职能缺位、拆迁程序缺乏公正性、拆迁补偿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农村房屋拆迁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本文首先从我国农村房屋拆迁现状及相关法律入手,接着阐述在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农村房屋拆迁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出台,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不动产征收补偿制度和宅基地管理制度,对征地房屋拆迁工作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指出在征地房屋拆迁工作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征地拆迁的法定程序,合理的补偿机制,充分的纠纷解决机制等都将发生一定的转变,从而有利于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征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推进。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中虽然包含对房屋所有权保护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要想依据该规定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是不够的,还必须完善其他相关立法。主要措施是要完善征收立法、明确公共利益的界限、区分公共利益性质的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弱化政府在商业性拆迁中的地位。同时,要对作为拆迁直接依据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房屋拆迁改造过程中的纠纷日益突出。本文试图对城市房屋拆迁改造中的“公共利益”问题进行阐释。  相似文献   

12.
论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许燕 《法学论坛》2004,19(5):42-46
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 ,本质上是一种对城市房屋所有人的房屋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征收行为。现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回避了宪法所规定的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法定事由 ,缺省了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混淆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应从下列三方面依法规范 :一是通过概括和列举方式依法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含义及具体事项 ;二是将公益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明确确立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 ;三是依法确立并规范有关城市拆迁规划、拆迁决定、补偿安置、房屋拆除等相应的城市房屋拆迁程序  相似文献   

13.
房屋拆迁中私人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侯雪梅 《法学论坛》2004,19(5):47-52
随着城市建设以及城镇化的加速 ,拆迁纠纷已经逐渐成为社会性问题。从我国房屋拆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来看 ,矛盾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拆迁人滥用公共利益侵吞私人利益的现象普遍 ;二是房屋拆迁中的政府角色定位模糊 ,因滥用行政权力干预拆迁活动而引发的社会冲突严重 ;三是拆迁补偿严重不足 ,民怨很大。针对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 ,本文从合理保护房屋拆迁中财产权利的必要前提、保护财产权利的关键及根本途径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以期对我国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论房屋拆迁行政争议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房屋拆迁,这一在土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制度,目前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争议最大、引起纠纷最多的一项制度。但房屋拆迁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因房屋拆迁引发的争议是什么性质的争议、司法如何审查房屋拆迁中的争议纠纷,等等问题,理论界和实践部门都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认识。本文认为,房屋拆迁的本质是国家对公民私有房屋(私有财产)的强制征收,因房屋拆迁引起的争议主要是行政争议,以此为基础,本文对房屋拆迁中行政争议的司法审查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新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应细化“公共利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方政府与城市房屋拆迁利益攸关,地方政府实际上是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中人。在我国现行权力配置格局和法律制度下,法院也承担不了充当公共利益判断主体的重任。因此,由全国人大立法或中央政府制定行政法规,采用列举方式具体界定公共利益,是克服公共利益虚置的唯一可行方式。公共利益具有宽泛性、发展性、主观性、层次性,给列举式立法带来了困难,但并不构成列举式立法界定公共利益不可克服的障碍。公共利益的列举立法方式宜采用正面列举的方式。  相似文献   

16.
公共利益的缺失是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症结。而只有界分了公共利益,才能澄清两种不同的城市房屋拆迁的性质以及解决能否设立许可、能否强制拆迁、如何救济等问题。因此,《条例》应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并对相关条款追行修改。  相似文献   

17.
城市房屋拆迁中物权的行政法保护,要求在明确公共利益范围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城市房屋拆迁法律体系,以缜密的拆迁程序为主线严格规制拆迁规划、征收、许可等拆迁执法行为,以构建补偿安置制度为核心全方位完善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政补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8.
冯玉军 《中国法学》2007,16(4):39-59
近年来,房屋拆迁问题及我国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调整缺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屡屡发生于各地的恶性房屋拆迁事件更是将这项攸关民生与民权的核心问题推向社会转型的风口浪尖。在这些房屋拆迁纠纷事件中,政府、开发商、法院、建筑公司、社会公众都卷入其中,私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与政治权力以及商业利益交织在一起,矛盾纠缠错结,愈演愈烈,造成社会关系的高度紧张。本文旨在从法和经济学的角度探讨现行拆迁制度的利弊得失,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对政府、开发商、被拆迁人的各自利益关系进行梳理,进而对由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基本法律调整下的城市房屋拆迁问题进行博弈论和模式化的分析,揭示出当前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困境及其根源,最后在总结经验和法律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现行房屋拆迁制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房屋拆迁补偿与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李蕊 《河北法学》2004,22(10):40-44
房屋拆迁是对公民重大财产的剥夺,不仅涉及到公民财产所有权等民事权利的保护,更涉及到公民私有财产的宪法保护。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保护的制度性的不足,是导致房屋拆迁实践中种种问题的渊薮。尤其是此次修宪对“公共利益”的定义,和对征收、征用私有财产的补偿原则的缺失,使公民财产权利保护的原则在宪法层面上缺乏依据。在房屋拆迁方面,上述不足将公民房屋拆迁及其补偿造成至为不利的影响。因此,严格规制公共利益和公平补偿应当是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宪法原则,也应当是房屋拆迁补偿中的核心原则。其中,拆迁补偿方式中, 原址产权调换在体现公平补偿原则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笔者认为,以原址产权调换为原则,来确定拆迁补偿方式或金额,并以此为房屋产权人户提供多种安置补偿方式,是当前解决拆迁纠纷的现实之举。  相似文献   

20.
与民法财产权不同,宪法财产权的意义在于厘定国家公权与公民财产权的制衡关系。我国因城建改造中进行的房屋拆迁而引发的权利与权力的紧张关系表明,对公民房屋产权构成最大威胁的其实就是国家公权,并且因为冠以了“公共利益”的名义而获得了正当性。因此,在我国房屋拆迁中,对公共利益的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在个人财产转化为公共财产时实行等值置换,并辅之以公正程序,从而削减大而不当的公权力当不失为现实之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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