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的民事案件当庭宣判数量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由于不少法院又将“当庭宣判率”作为审判质量效率体系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当庭宣判也随之成了部分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审判工作中孜孜以求的目标之一。但不容忽视的是,伴随着当庭宣判民事案件的大量增加,当庭宣判失误现象也不断出现。本文即对民事案件当庭宣判失误及其矫正提出自己的一管之见。  相似文献   

2.
关于当庭宣判视为送达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于1998年3月和2000年7月制订了《广东省法院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审规则(试行)》和《广东省法院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国率先实行当庭宣判视为当庭送达裁判文书,规定当庭宣判的案件,由各方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在宣判笔录上签名即视为送达;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拒绝签名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告知拒绝签名及逾期上诉的法律后果后,不影响送达。本文拟就当庭宣判视为当庭送达裁判文书发表一些粗浅看法,以求抛砖引玉。一、现行送达制度对当庭宣判的影响就民事诉讼而言,送达是人民…  相似文献   

3.
论当庭宣判     
瓮怡洁 《政法学刊》2005,22(1):74-79
当庭宣判对于实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以及提高诉讼效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我国,定期宣判被普遍化而当庭宣判则成为例外的做法,这种现象弱化了法庭审判的功能,导致许多案件的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程序被架空,加剧了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同时妨碍了社会公众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这一问题的出现有着复杂的原因:庭前和庭审阶段存在的问题使法官难以当庭宣判;立法上存在的缺陷使法官不愿当庭宣判;错案追究制使法官不敢当庭宣判。要实现当庭宣判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存在这种情况:庭审后,经合议庭合议当庭作了宣判,而送达的刑事判决书内容却与当庭宣判的内容不完全相符,即刑事判决书改变了当庭宣判的内容。有人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庭宣判后至刑事判决书送达前的这段时间并不计入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期限和被告人的上诉期限,如果这段时间发现当庭所作的判决有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或量刑不当,当然可以变更其内容。笔者认为,这种作法欠妥,理由如下:   第一,违背诉讼程序立法本意,不符合公开审判原则。其一,立法者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刑事判决书的送达期间,一方面是考…  相似文献   

5.
简要案情:某区检察院对王某等三人共同盗窃案向某基层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被告中只有王某一人委托了辩护律师。案件如期开庭,控方亦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结束后未进行当庭宣判。在等待宣判期间,三被告中的赵某委托了律师。法官以应当维护被告人的辩护权为由要求重新开庭审  相似文献   

6.
当庭宣判作为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已在我省各地法院得到大力推广:我院当庭宣判率虽然已有所提高,但还是比较低。当庭宣判效果如何?存在什么问题?笔者对法院实行当庭宣判后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审判中注重当庭宣判率,忽略了对民事诉讼调解的应用和完善。当前民事诉讼调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法院内部及法院外部存在的问题。民事诉讼调解中应当坚持自愿、合法、保密、灵活原则。设想以建立调审分离模式、多元化调解机制、改革诉讼调解结案收费制度等方式来重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8.
近日,任城区法院召开中心法庭庭长座谈会,对当前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实施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较普遍地存在四大问题:一是相当一部分审判人员仍习惯于庭下反复调查、调解,不敢大胆实行"一步到庭"的方法审理案件,当庭宣判。使得并不复杂的案子复杂化,造成有些案件久拖不决。二是对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虽有问话笔录,而无开庭笔录,体现不出开庭审理。三是少数审判人员驾驭庭审的能力不高,把握不准双方争执的焦点,整个庭审环节不够分明,甚至无辩论、调解阶段,很难适应  相似文献   

9.
新《刑诉法》实行后,庭审方式的改革,在增大公诉人责任的同时,也加重了审判人员当庭裁判的压力。因而审判人员在实践中表现为更多地适用定期宣判。对定期宣判案件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职责不清,依据《刑诉法》规定,只有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而实践中,法院实行院长、  相似文献   

10.
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再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取与舍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特色的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方式,曾经得到西方国家的肯定并被誉为“东方经验”而加以学习借鉴。然而在审判方式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有的法院提出“强化审判、弱化调解”的改革思路,片面强调快审快结和当庭宣判率,重判决与轻调解的倾向已经显露。法官在审案中注重的是公开、公正、高效,和风细雨、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逐渐被忽略,民事诉讼调解率大幅度下降,而高判决率所引起的上诉多、申诉多、执行难等问题不仅使法院工作陷于负重与被动,同时也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方式简单化、办案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1.
《法律与生活》2021,(4):19-20
2021年1月4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越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这起案件是中央电视台直播的民法典实施后第一案。随着庭审的推进,这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的“过”与“责”逐渐明晰,合议庭经过评议后当庭宣判。  相似文献   

12.
宣判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宣判时间的差异,可以将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在旧的刑事诉讼制度下,我县法院大多采用当庭宣判的形式,定期宣判所占比例极小。自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法院对案件开始普遍适用定期宣判,到目前为止,定期宣判的比例竟达百分之百。这种情况产生了一系石JJ的负面效应,直接影响到刑事诉讼法的正确贯彻实施。1、大量适用定期宣判违反立法本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入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13.
诉讼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它是人民法院判明案件的依据,也是作出正确判决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进行,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使证据在法院审理案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一些案件特别是民事诉讼过程中,个别人员却无视法律,凭空捏造事实,有意掩盖真相,出具伪证,给当庭质证、认证,当庭宣判造成了很大困难,严重干扰了庭审功能的发挥,影响极为恶劣。如任其发展,势必破坏举证制度的严肃性,干扰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甚至将庭审引向歧途,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下面…  相似文献   

14.
论当庭宣判     
一、贯彻执行当庭宣判制度情况概览 审判公开是当庭宣判的前提条件。它包括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两方面的内容。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将案件的审理过程公开(法律规定不公开者除外)。公开宣判是指人民法院将案件的审理结果,在大庭广众中宣告。现在,各地审判案件基本做到了依法公开审理。然而,作为公开宣判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当庭宣判制度却执行得参差不齐。据调查,近年来,某地区两级法院  相似文献   

15.
最近对江西赣南某县检察院出庭公诉案件宣判情况的调查显示:当庭宣判率呈现大幅下降趋势,从1997年新刑诉法实施以前的50%~70%左右骤降至13%。据分析,导致当庭宣判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有:一、审判人员依赖卷宗心理强。修订后的刑诉法为防止庭审流于形式,将...  相似文献   

16.
刑诉法第121条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刑事判决有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定期宣判比较当庭宣判而言,更有许多优点。定期宣判给人民法院认真考虑被告和律师的辩护意见以充裕的时间。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有一些法院,无论是另定日期宣判,还是定期以大会形式公开宣判,均不通知律师到庭。这一不正  相似文献   

17.
“从目前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案件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的比例很低,这很容易让当事人误解。”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张汉英等12人提交建议,呼吁法院提高当庭宣判率。建议称:“近几年社会反映强烈的‘暗箱操作’、审判不公等问题,多与不当庭宣判有关。”(《中国青年报》3月11日)  相似文献   

18.
随着刑事庭审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化,从刑事审判的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革,尤其是新刑事诉讼法对公开审判原则的贯彻要求越来越高。近3年的审判实践表明,审判的公开、公正、质量和效率等诉讼价值理念已为学理界和实务界人士所普遍接受,可以说已基本达成了共识,并都在为这些理念的最终实现作着不懈的努力和探索。如何提高当庭宣判正是这些理念在实践探索中提出的又一崭新的课题,引起了学理界的广泛关注。因而正确地认识当庭宣判的内涵、诉讼价值,弄清当庭宣判的案件适用范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各地法院全面展开了以强化庭审功能为核心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通过加强举证指导工作,落实当事人举证责任,推行直接开庭,引导当事人在庭上举证、质证,法官当庭认证,较好地发挥了独任审判员和合议庭的作用,加快了办案节奏,保证了案件质量。与此同时,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法院内部存在着“审”与“判”相分离的现象,加上长期以来审判人员主观上的依赖心理,案件开庭结束时,一般不能当庭宣判,仍需经过一系列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内部通案”,最终由“长字号”来定案。因而,在直接开庭率大大提高的同时,当庭结案率相对较低,…  相似文献   

20.
新思维     
马强认为对于不公开的案件,应适用定期审判:不公开审理即意味着不公布开庭公告,不允许公众旁听,法庭审理会过程均秘密进行。由于当庭宣判是在法庭辩论终结之日即行宣判,因此要求法院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当庭公开宣判是不现实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