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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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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基本采用的是"以人立案"的单一立案侦查模式,人为的提高了立案标准,在立案和侦查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检察机关应进一步丰富立案侦查模式,逐步推进"以事立案"的侦查模式,达到有效打击职务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多年来,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大量职务犯罪案件,为推动反腐败斗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的执法实践中,也暴露了一些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在立案环节中,普遍存在着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和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侦查的现象。尽管检察机关能够认识到这些问题,制定了一些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但是在执法过程中,由检察机关自己来监督自己,显然是苍白无力。  相似文献   

3.
当前刑事立案监督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的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  相似文献   

4.
安菁 《法制与社会》2010,(24):206-207
1996年生效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以刑事立案监督权。但是,检察机关如何对同样具有侦查权的内部自侦部门进行立案监督,法律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立案监督,不但是确保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质量的具体措施,也是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务犯罪侦查权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5.
立案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三项职责中重要的一项内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的案件;二是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司法实践中,侦查监督部门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的案件监督力度较大,而办理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较少,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的内部立案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或公诉部门对于侦查部门应当报请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案件进行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或者审查起诉部门发现本院侦查部门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报请立案侦查的,应当建议侦查部门报请立案侦查;建议不被采纳的,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由此可见,检察机关内部立案监督的案件管辖范围主要是指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案件及其他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内部立案监督的主体是同一检察机关即本院的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  相似文献   

7.
江瑜  颜翔 《犯罪研究》2016,(5):80-87
我国女性犯罪比率和数量都呈上升态势,职务犯罪已与情感类犯罪、侵财类犯罪并列成为女性犯罪的三大类型。
  ①
  2009年至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女性职务犯
  罪案件2208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916人,
  ②
  在J省某市,2010-2014年来全市检
  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54件177人,其中有女性职务犯罪嫌疑人3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9.7%。预防和查办女性职务犯罪已经成为检察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2006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通过探索和运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规律和侦查人员管理规律,扭转欠发达地区职务犯罪案件立案较少、大要案率偏低的局面。2006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0件97人,同比增长10.1%,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48万元。立案人数、要案人数上升幅度全省第二,立案超目标数全省  相似文献   

9.
王博 《内蒙古检察》2004,(5):25-26,29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是在查明犯罪嫌疑人之后才决定立案侦查,对于这种“以人立案”的做法是切实可行的,可这样也意味着我们不知不觉地放弃了法律赋予我们应有的侦查权限。在实践中,单一“以人立案”的侦查方式往往严重束缚了办案人员的手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部分自侦案件的及时侦破。随着加入WTO等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和“两法”修改后案件管辖范围的调整及“传唤、  相似文献   

10.
自侦案件审查决定逮捕上提一级应注意的四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2009年9月1日起,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工作全面启动,这个规定是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增强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公信度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自侦案件属于检察机关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案件,即《刑法》第八章、第九章中涉及的案件,该类案件的有力查办对推动国家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年年均有新的突破,大要案比例不断提高,但个别地区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刑事案中,属于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不起诉的占大多数,而且自侦案件侦结后,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占立案总数的比例也比较高,该种现象必然会影响检察机关从重从严打击职务犯罪的良好社会形象。笔者对上述现象略陈管见,做如下浅析。  相似文献   

12.
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施行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了涉嫌渎职犯罪立案标准的诸种情形,将玩忽职守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环境监管失职案、商检失职案、动植物检疫失职案等几种过失渎职犯罪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立案起点规定为30万元。 《规定》试行一年半以来,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这几种过失渎职罪案的情况看,除查办玩忽职守案有一定成效外,对其他几种过失渎职案立案侦查的微乎其微。究其原因,除了少数办案人员对查办新型渎职罪案的业务水平不相适应外,更主要的是《规定》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立案标准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太大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状  相似文献   

13.
2015年羊年岁初,安徽宿州市检察机关对近年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盘点评查,从近百起案件中筛选出"张凯受贿案",推荐为国家职务犯罪专题研究活动典型案例. 张凯原任安徽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总队长.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犯罪可以采取以事立案和以人立案两种侦查方式。从公安部门侦查普通刑事犯罪的实践来看,这一规定符合新形势下打击犯罪的实际,是切实可行的。但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多年一贯遵循以人立案的侦查方式,而运用以事立案开展侦查的实践则经验不足。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和渎职侵权检察厅下发了《关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以犯罪事实立案的暂行规定》,规范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以事立案工作,推动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本文拟就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中以事立案的有关问题略陈浅见。  相似文献   

15.
一、贪污贿赂案件职能管辖错位的特点及原因所谓贪污贿赂案件职能管辖错位是指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或法院判决时,与立案时确定的罪名不一致,且属职能管辖变化或者尽管罪名一致,但不属于检察机关职能管辖范围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除贪污贿赂类案件和自诉案件以外,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安司法机关职能管辖的规定。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是根据罪名进行职能管辖划分的,这种划分较好地考虑了三机关的权力特点以及保护公民权利的要求,但是这种划分也有一定的弊端,那就是在立案阶段,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终结或者法院判决时,由  相似文献   

16.
一、近年来盘锦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一)职务犯罪发案和查处情况2008年至2011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自侦案件265件,初查264件,立案侦查255件334人,侦查终结246件325人,移送起诉224件301人,不起诉  相似文献   

17.
由于职务犯罪案件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其在立案侦查、适用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审判等各个程序都较一般刑事案件更为复杂和疑难。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在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中探索“两个延伸”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以案件起诉为核心,  相似文献   

18.
王婧 《法制与社会》2013,(34):260-261
《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将向检察机关举报案件线索后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复议权局限在了直接遭受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被害人这一范畴,鉴于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中被害人概念的特殊性及此类犯罪属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特殊属性,如此范围狭小且定义不清的复议权不能满足对于职务犯罪案件不立案决定的监督要求,本文试分析当前立法现状,并结合实践提出多种制度并存的外部监督与日趋清晰的内部监督并重的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9.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权,刑诉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经过不懈的努力,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办理了不少的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也不能不看到,刑事立案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令人担忧的,主要表现在:①有罪不究,有案不查,不立案侦查案件时有发生。②立而不查,成悬案。③立案后消极查。④立案后转作治安处罚或作其他降格处理。⑤立假案、假立案的情况普遍,检察机关办法不多,监督不  相似文献   

20.
肖伟强 《天津检察》2006,(1):48-49,35
为了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查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的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规定“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在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经检察长同意,可以进行初查;经初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直接立案侦查。”但在司法实践中,查处民事审判职务犯罪的难度较大,不容易突破。笔者在此就查处民事审判职务犯罪的难点和对策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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