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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甬建发[2017]90号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屋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宁波市存量房屋转  相似文献   

2.
<正>甬经信中小[2017]236号各区县(市)经信局、两创办、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两创办、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90号)精神,加快推进市场创业创新活力提升,鼓励和促进优秀创业创新项  相似文献   

3.
<正>甬经信合作[2017]18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进一步加大制造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市场化招商方式开展产业链招商,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  相似文献   

4.
正甬政办发[2017]141号各有关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甬党办[2017]12号)和《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修复若干规定》(政府令[2016]23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近岸海域海面漂浮垃圾监管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甬政办发[2017]14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宁波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甬政发[2005]63号)同时废止。2017年12月16日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相似文献   

6.
<正>甬政办发[2017]4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落实。2017年4月17日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号)精神,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  相似文献   

7.
正甬市监商标[2021]168号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功能区分局,各区县(市)财政局:现将《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6月18日宁波市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27号)、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0]77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正>甬经信合作[2017]17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规范"一事一议"项目认定程序和管理,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研究制订了《宁波市"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一事  相似文献   

9.
<正>甬政办发[2017]10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8月24日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浙江省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09号)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家  相似文献   

10.
<正>甬政办发[2017]5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07年9月4日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07]170号)同时废止。2017年5月2日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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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7]5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去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但近期也出现了部分区域市场过热、房价上涨偏快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综合施策、分类调控"原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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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3-2018-0009甬经信技改[2018]243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44号)、  相似文献   

13.
<正>甬政发[2017]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宁波市区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浙土资厅函[2016]52号)精神,宁波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已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附件:宁波市区基准地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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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9]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宁波市防汛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15)140号)、《宁波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13]171号)、《宁波市区抗旱水源调度预案》(甬政发[2012]2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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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发[201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1]2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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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经信技改[2017]134号各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现将《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7月24日宁波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动我市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培育新型制造模式,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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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农发[2017]128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财政局:自今年2月11日全省关闭活禽交易市场以来,我市禽产品消费低迷,价格持续下跌,家禽业遭受严重损失。为稳定家禽业生产,保护生产能力,帮助家禽企业渡过难关,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家禽业实施临时补助政策的通知》(浙农计发[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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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建发[2019] 115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企业总站,市建设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 81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1] 178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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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农发[2017]137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农机局(站),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甬府法发[2017]21号)要求,我局对目前为止由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宁波市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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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农发[2017]96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林)局,杭州湾新区农业农村办公室、国家高新区经发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为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抓好2017年粮食产销工作的意见》(浙农计发[2017]5号)和《宁波市农业局宁波市粮食局宁波市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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