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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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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在产生之初仅适用于规制行政之中。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规制行政已不是行政的全部或主要内容,以给付行政为核心的新型行政行为大量出现,并日益成为现代行政的主要方式。那么,在现代行政的条件下,比例原则是否还是用呢?笔者通过分析认为,比例原则应扩大至授益性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2.
给付行政已经逐渐成为现代行政的主要方式,但是在其缺乏规制的情况下,很可能沦为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工具。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应当跳出传统,从单纯适用于负担行政行为,扩大到授益行政行为。本文从比例原则在授益行政行为中是否适用为视角出发,主要着墨点在于分析比例原则适用于授益行政行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对比例原则进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3.
比例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在我国已有的行政立法中,并没有对比例原则做出明确的规定。2005年出台的《行政强制法(草案)》在我国行政立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了比例原则。本文通过对比例原则的涵义、基本内容等进行分析,从而了解比例原则在我国行政强制法中的适用,并对其适用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4.
何景春 《行政与法》2003,(10):31-33
行政比例原则是从域外引进的法治行政理论。本文通过对行政比例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三者之间在内涵、渊源、适用范围和位阶等方面的比较分析,认为行政比例原则在法治行政中是比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位阶更高一层次的法律原则,作为法治行政的精髓和灵魂,将主导着行政合法性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和健全。  相似文献   

5.
李晨燕 《法制与社会》2013,(17):152-153
行政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健。目前行政服务中主要强调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无论是在认识、操作还是适用范围上都存在不足。因此在合法原则的基础上,要以法律为基础,确认行政服务中合理性的必要性并严格把握合理性原则的适用标准进而加强合理性原则的适用,最终提升行政服务质量。  相似文献   

6.
如何规制行政执法者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长期的热点问题。一方面要给予违法者足够强度的惩罚,另一方面又要避免同样的行为,不同的处罚,显失公平,造成行政相对方的不满。即使在法律规定的处罚范围幅度内,相同的行为不同的处罚或者处罚明显偏重偏轻,都是对法的公平精神的违背。针对这些情况,用什么方式能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比例原则天然的体现了其对自由裁量的控制。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学》2021,(1):144-155
构建类型化的比例原则审查基准体系,是实现司法能动主义下司法监督功能的现实需要,是克服比例原则的抽象性缺陷以增加司法理性的必然要求。对于行为目的与手段的正当性进行区分强度的司法审查,已成为发展趋势之一。比例原则在我国得到了日益广泛地适用,但大量案件似乎都只是宽松审查。应根据比例原则的规范内涵与逻辑结构,综合考量受侵害权利的属性与种类、侵害的方式与程度、公共利益的属性与种类、事务的专业性程度等因素,构建比例原则的宽松审查、中度审查和严格审查三种审查基准类型。比例原则审查基准的类型化不应成为终极追求目标,法官在个案中的合比例性裁量需要限缩,但不应受到过度挤压。  相似文献   

8.
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机关施加于个人的负担不得超越所拟实现目标,审查标准涉及方式与目标的适当性、必要性以及所涉利益的均衡性。在欧盟行政法上,比例原则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审查强度因适用范围的不同亦有所变化。欧盟各成员国特别是英国受到欧盟行政法的影响,引起了比例原则与其固有原则之间的冲突。同时,由于涉及到行政专业领域的裁量问题,比例原则的适用也存在一定的争议,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9.
黄军 《财经法学》2021,(1):49-60
公平竞争审查例外制度的具体实施离不开相应的法律原则作为指引,其中最为关键也最为重要的当属比例原则。在比例原则的基本内容架构方面,有必要在传统“三阶理论”之中导入新的子原则——“目的正当性原则”,借以确立起“四阶理论”。在公平竞争审查例外制度运行过程中,引入比例原则事实上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也具有相应的合理性。比例原则在...  相似文献   

10.
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和实施虽然是行政机关主导的,是行政自制理论的体现,但仍需遵循立法者的授权本意以及接受法院对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定以及法院在对行政裁量性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时,比例原则的作用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1.
姜城 《政法学刊》2009,26(6):76-80
比例原则的基本内涵和价值理念是行政法基本原则领域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在内涵方面,比例原则包括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比例性原则;在价值理念上它符合宪政和法治的思想,可以规范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保证相对人权益的最大化,而且能够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随着比例原则的不断发展和在世界各国的广泛应用,其在我国行政法中也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被誉为“公法皇冠”的比例原则在经济法中的适用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比例原则的“相对普适性”为其在经济法中的适用提供了法理基础,引入比例原则不仅可以回应经济法现代性的内在诉求,还是贯彻经济法理念和基本原则的必然要求。比例原则在经济法中的适用范围涵盖“权力—权利”和“权利—权利”二元法律关系结构,但是,特殊紧急状态和合意行为应排除比例原则的适用。囿于比例原则的抽象性,有必要构建其在经济法中的类型化适用路径:以法律关系结构为划分依据,通过“目的正当性—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的差异化认定标准,塑造“宽松”和“相对严格”的审查基准模型。  相似文献   

13.
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必要性和均衡性三个子原则,其通过对手段和目的之关联性的考察,以确认国家权力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干预有无逾越必要的限度。比例原则的精髓在于禁止过度,对包括民法在内的整个法律秩序发生作用。比例原则适用于民法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比例原则可广泛地作用于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行为等领域,对这些领域是否存在禁止过度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诊断,以确保相关主体的权利和自由不被过度干预,从而能够捍卫私法自治的价值,也有助于推动民法在理念和制度层面的更新。因此,比例原则具备担纲一项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和资格。  相似文献   

14.
自2004年"张成银诉徐州市人民政府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决定案"以来,我国法院至少在75个行政诉讼判决书中明确使用了"正当程序原则"或"正当程序"或"正当法律程序"作为裁判理由。在审判实践中,法院通过扩充正当程序原则的内涵、模糊正当程序与法定程序的界限、调试正当程序原则的审查强度等方法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展望未来,法院应在保障人权与尊重行政权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在裁判说理部分通过解释"法定程序"接纳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并且可考虑参照先例。  相似文献   

15.
刘权 《比较法研究》2021,(5):172-187
当前对比例原则的公私法适用范围、比例原则与成本收益分析的关系、比例原则的逻辑结构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分歧,甚至存在误解.通过追根溯源考察比例原则的思想起源与全球适用可以发现,比例原则在越来越多的制定法中得到了直接明文或间接隐含规定,法院从"必要性"、"合理限制"、"法治国"、"本质内容"等条款解释出比例原则的情形最为多见.比例原则的本质在于调整手段与目的之间的理性关系,有助于为权力与权利的行使提供合理的尺度.比例原则不仅仅是一个行政法原则,其在公法和私法中都应有更加广阔的适用空间.尽管合比例性分析存在过大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但比例原则具有不可替代的损益权衡功能,其不应也无法被成本收益分析所取代."二阶"说和"三阶"说的比例原则都存在逻辑缺陷,应确立同时评价目的正当性与手段正当性的"四阶"比例原则.  相似文献   

16.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has been applied in the caseof Tecmed v. Mexico, an arbitration conducted under the auspicesof 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Analysis indicates that its application will be expanded further.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demands more than the non-discriminationtreatment principle and is even regarded as an important principleincluded in the fair and equitable treatment principle. Whilemost of new 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 that China has enteredinto include the fair and equitable treatment principle, theright of examination case by case has been gradually abandonedby China as the host country on the whole and internationallaw is receiving more and more applications, the initiatoryapplic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in arbitrationsconcerni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expropriation shouldarouse attention among Chinese scholars and authorities.  相似文献   

17.
梅扬 《法学研究》2020,(2):57-70
比例原则是对限制公民权利的国家权力的限制,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比例原则保护的是一种相对权利,审查的是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问题,不可克减的公民权利以及目的正当性不在其适用范围内。比例原则具有独特的内涵和价值功能,没有必要也不应当在民法、刑法等部门法中普遍适用,理应回归行政法这一固有领地。为适应国家任务的多样性,比例原则在关注侵益行政行为的同时,也应当向授益行政行为和互益行政行为的领域拓展,但"最小侵害"的严格标准和"法益均衡"的目标追求,决定了其主要用于规制常态意义下的行政权力行使,在紧急状态中的适用要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18.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assesses the 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 in EU law from a legal theoretical and constitutional perspective with the aim of discovering the function of the principle. Having first discussed the implications of the 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 being a general principle of law, and what function it has—namely to secure legitimacy for judicial decisions—the author suggests that there are several ways in which the principle can be interpreted. There is, nevertheless, a limit to this interpretation determined by the proposed function of the principle. In the third part of the article, 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s (ECJ's) interpretation of the principle is assessed. The assessment clearly shows that the ECJ is interpreting the principle in different distinguishable ways. The question could, however, be raised as to whether the ECJ in some areas is interpreting the principle in a way that undermines the very function of i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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