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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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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及其对我国民法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马法上划分公法与私法有着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原因,但其真正目的仅在于法律研究的便利和安全,而不在于限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随意干涉。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公法优位的观点与私法优位的观点皆不足取,而现代公法与私法的融合也并未使二者的划分失去意义。公法与私法的关系与地位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轨道有所不同。就目前而言,私法在我国应当具有更加优越的地位。在探讨制定公法性民事规范的合理事由时,必须要证明某些价值相对于意思自治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或者更加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公法、私法与经济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公法、私法的划分,始于罗马法时代。而把这种划分与经济法联系起来,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们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任务,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重新认识公法、私法划分的价值及其对经济法形成的影响。 一、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 1.几种有代表性的见解 关于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法学界看法不一,主要有如下几种学说: 一为利益说(目的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为公法,规定私人利益的则为私法。  相似文献   

3.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已有很长的历史,但没有一个明确而统一的标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的意义实际上在于区分法律关系,因此只能从法律形式方面进行分类,但由于形式要素的多样化,公法和私法不是一对承担演绎功能的概念。在实定法的意义之外,公法和私法还承载了个人自由和法治的理念。经济法学者有关公法和私法的表述唯有十分严格且仅在实定法意义上才有理解的可能,但这样也就大大降低了各个概念应当具有的解释效果。  相似文献   

4.
2017年夏天以来美国在中美贸易之间频频制造摩擦并对中国的相关立法和企业行为发起挑战,其表象是美国政府作出的决定,但实际上背后私人企业是始作俑者;它们所涉及的问题实质是私法行为公法化现象及其理论。历史地看,私法行为公法化自近代国际贸易出现之日起,就已经存在,只不过美国政府将其表达的更为直接而已。私法行为公法化意指私人将蕴含营利性的动机、目的等意志的行为通过特定形式变成国家意志的行为或过程,它影响或干预国际贸易,以实现其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之目标;通过它,私人部门对国际贸易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并体现为国际贸易的国内与国际法律规范,进而对后进的国家之国际贸易产生制约。应对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不能仅限于政府之间,企业等私人部门的参与也至为重要。  相似文献   

5.
公、私法的分类是成文法国家对法律规则的基本分类。这种划分在西方国家是从罗马开始起源的,中世纪遇到了瓶颈,但现代又蓬勃发展起来,随着社会变迁,公私法的划分又有了一系列的变革。二十世纪以来,公私法的二分传统出现了一些变化。公、私法的区分代表两种不同的法律价值和形式要求。这对我们明确"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保护私权利,正确处理公权与私权的关系,进而构建我国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龚刚强 《法学家》2005,46(3):40-46
本文以法经济学视角对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进行分析以揭示其背后的理性基础.人具有社会性又具有自私性,必须通过社会合作将二者加以协调.国家存在的合理性在于比单纯的社会自发调节在实现社会合作上成本更低.合作即意志行为的协调,包括"意志自由"型(自愿交易的合作)和"意志支配"型(强制的合作),它们都需要耗费一定成本.私法适宜前者,公法适宜后者.但是,市民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交易并不是真正的"意志自由",需要国家意志的强制干预来加以平衡;而国家干预会面临高昂的组织管理成本,需要适当引入自由协商机制.  相似文献   

7.
钟瑞栋 《法律科学》2009,27(2):69-81
立法者应妥当处理宪法与民法、行政法与民法、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以及民法典内部各种规范之间的关系,通过部门法的合理分工与互动来实现公、私法的“接轨”。宪法中的规范和纯粹行政法的规范是前置型强制性规范,不宜安排到民法典内部;为实现特定公共政策目标的强制性规范是外设型强制性规范,应安排于民事特别法和行政法规中;为自治的私法行为设定最低法律要求以及铺设通往公法管道的强制性规范为内设型强制性规范,应安排在民法典内部。  相似文献   

8.
国内很多权威的法学著作认为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在英美法系国家不存在,这是不符合当代英美法事实的,因为当下它们也存在这种区分。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其实可以从三个层次的标准来判断,而且可以把判断标准分为强标准、弱标准。如果同时存在公法元素与私法元素则不宜像德国一样全部定性为公法而宜根据矛盾的主要方面来决定矛盾的性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同于传统市场供给机制也不同于政府直接供给机制,其中政府、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之间三维关系的公法、私法性质并不明显,应根据三个层次标准系统甄别定性。  相似文献   

9.
从表面上看,"治安承包"虽对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提出了挑战,但从功能视角看,它具有现实合理性。从规范视角看,"治安承包"现象虽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但无论是立足于特定的政治哲学观点进行解释,还是立足于新兴的法律经济学观点予以分析,都表明它的存在具有合法性依据。通过引入私法上的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能改变强制性规范的制度和公法上的行政契约制度来强化"治安承包"的合法性。"治安承包"的合法化显示了公法与私法的区分观念在现代复杂社会中可能具有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相似文献   

10.
民法与宪法的关系,在欧洲国家近现代法制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从民法最初的相对独立性,到后来受到宪法的深刻影响,再到最近的全球化背景之下的民事交易法的独立性的重新强化,这些发展,是欧洲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发展和演变的结果,也与欧洲国家宪法体制的发展密切相关。在这样的过程中,欧洲国家民法的理念和制度,随着其所处的环境的变化,也处于不断的演变之中。  相似文献   

11.
传统的基于大国际经济法而定位的主流国际经济法教科书体系存在着公私不分、条块分割和内容杂乱的弊端和问题。为此,有必要反思传统大国际经济法教育模式尤其是大国际经济法教科书体系,进而结合国际经济法的制度实践,融会国际经济法的学术理论,借鉴美国国际经济法教科书体系,确立国际经济的“公法”定位,适当分离国际商事交易法和国际经济规制法,打破传统国际经济法教科书模式,阐释跨国经济公法的“公法原理”,贯通国际经济法的“问题”流程,构建权威的“跨国经济公法”教科书“体系”。  相似文献   

12.
13.
现代经济法具有社会公共性特征 ,是社会法。在政府通过经济法控制经济活动的领域中 ,经济法主要以实体法规范 (授予行政权力 )的方式实现政府控制经济生活的目标 ,行政法则主要以程序法规范 (设定行政行为的程序 )的方式实现政府控制经济生活的目标。经济领域的广泛控制与救济方式便是行政 ,经济法的实施大部分属于行政权实施的过程。而对于行政行为的控制的责任就落在行政法上 ,因此在这意义上说 ,行政法对经济法的控制与救济是终极的。在经济领域中的行政法治是经济法良性运作的前提和保障  相似文献   

14.
强买强卖现象历来都有,这一问题有很多原因,有卖方的蛮横狡猾,有买方的忍气吞声,有市场管理的不完善等等,如何解决这一现象,是一个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民法学界存在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与非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以及与这两种观念相对应的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和非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其中,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在意识形态、价值观立场和社会政策方面的中立化企图,及其形式主义和技术主义的学理姿态,应当受到批判;作为法律体制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民法的立法和理论研究,必须具有更多的政策导向意识。中国民法的立法和理论,需要扬弃对市场体制和民法模式的本质主义和教条化的理解,更加积极主动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进行持续不断的解读,通过民事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参与到有关社会政策的探索和发展之中去。  相似文献   

16.
面对法律职业精英化与大众化的冲突,审视法学教育发展的三十年。法学教育大众化的发展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历史意义的。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我们应该理性思考大众化的法学教育带来的影响,克服其弊端,寻求更科学的教育模式。本文重点论述了实行精英化教育的必要性和关于精英化教育模式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7.
一个向生产“毒奶粉”的厂家索赔的消费者却被以诈骗罪提起刑事诉讼,一个民营企业家卖的是自己家的厂房却被提起刑事诉讼,一个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却被公诉机关以挪用资金罪和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诸如此类本该属于民事诉讼领域的经济纠纷被越来越多地刑事化,一场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战斗”.正在愈演愈烈。  相似文献   

18.
公安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任重道远亟待一次新的警务革命 调研发现的问题 调研中,我们随机确定路线,不要当地公安局领导陪同,直接到宜昌、荆州、潜江、仙桃等地的多个基层所队,抽查了民警个人计算机、PKI证书配备和使用情况,每到一处,都与民警座谈并考查民警计算机操作技能、了解公安网上信息查询系统应用情况。统计的9个基层所队共有民警169名,拥有电脑128台,会打字、浏览网页等简单操作的有73人,  相似文献   

19.
宪法司法化问题研究,不应被政治化。尽管在现行中国宪法框架内,宪法无论是作为裁判直接法律依据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还是作为违宪审查意义上的宪法司法化,都缺乏宪法制度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宪法不能进入司法裁判领域。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可行性路径就在于在普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司法诉讼中,宪法作为裁判规范之重要制定法法源,与其他法源一起被纳入了具体案件裁判规范的建构过程,并构成了司法裁判中价值判断的核心部分。宪法作为配置国家权力并规范其运行从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法,在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能缺位。  相似文献   

20.
我国已进入了医-患-社保三方关系的社会本位时代,但人们的思维意识、行为习惯还依然停留在医-患双方关系的个人本位时代。近年来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多发不规范医疗行为,甚至与参保患者不谋而合联手“作局”侵害社保利益也屡见不鲜。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患者趋利内核中蕴藏的是强烈的自私利己之人性欲望本能,他们无视了一点:不能只享受社保带来的巨大好处而拒绝维护社保利益。因此,深圳市社保局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不但完全于法有据而且合理正当甚至难能可贵。但仅此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更彻底的观念更新及更深刻的制度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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