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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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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刑法平等原则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李邦友 《现代法学》2002,24(3):104-112
平等是指人们相互间权利获得与义务履行的相同性 ,它应是一种相对平等、地位平等。刑法平等应是权利意义上的人人平等 ,它以形式平等为原则 ,反对结果平等 ,但同时也应包括实质平等的内容。就目前而言 ,可接受的实质平等只能是给弱者优待 ,而不能给强者特权。上述意义的刑法平等原则 ,应在基本原则中居于最高地位 ,应担负起罪刑法定、罪刑均衡无能为力的任务  相似文献   

2.
罗尔斯的正义论博大精深,他从自由和平等两个角度描述正义社会的图景,这样既克服了自由主义"至上论"的不足,同时也克服了平均主义"平等观"的缺陷。但罗尔斯只是从形式上抽象的探讨自由平等,虽然有一定的意义,但最终因缺乏历史而辩证的考察,致使自身无力承载实质平等的真实意蕴。  相似文献   

3.
孙莹 《法制与社会》2010,(11):295-295
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种职务和地位向社会公平地开放,使所有人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取。罗尔斯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既是一种纯粹的程序正义,又是一种实质平等。  相似文献   

4.
中国在制定反垄断法的过程中必须体现平等适用的法律原则和理念,即一方面中国反垄断法应当平等地适用于国内的各类经济活动主体之间,另一方面也应当平等地适用于国内的和国外的经济活动主体之间。这也应当体现在将来的反垄断执法和司法活动中。  相似文献   

5.
现法律体系不能如我们所愿将所有问题都圆满的解决,凡制定法皆可能存在漏洞,法律并不能完美解决自由平等问题。我们应当以对话、沟通为内容,以法益保护为原则重构我国公民之间的自由平等问题,使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得到相对完善的解决。  相似文献   

6.
平等包括事实上的平等和法律上的平等,前者主要指包括物质财产(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社会资源在社会成员间的平等分配,后者主要指法律在形式上的调整功能——即"严格的形式平等原则",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物权法上平等保护原则只能是严格的形式平等原则,物权法对形式平等原则的贯彻有利于打破以政策、命令等形式对社会成员间的财产流通和资源配置所设置的不平等障碍,并通过对"法律上之平等预期"——这一法律重要功能的维护,构建起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基石。物权法在维护形式平等原则的同时,不具备追究财产来源的合法化和重新设立新的分配制度的功能,因此,从私人财产原始起点的正当性立场以及贫富悬殊的社会现实角度,对物权法提出的责难,是对物权法功能的误读。  相似文献   

7.
"平等"是现代文明中一个重要的价值观念,但对它的理解却颇有争议,包括法律上的平等。人与人的差异显示了平等观念的核心——人权,人权的基本要求是人格的独立和与此适应的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因此不能把平等理解为无差异或把所有的差异理解为不平等。因为人与人的差异并不一定是不合理的,人与人的差异的产生有自然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只有后者才可能是不合理的,才是平等观念所反对的,其中的要义就是使所有人享有"人权",即与现代文明相适应的"人"的尊严和与之适应的物质待遇。平等的要求仅限于此,超出此义,必陷入荒谬。现代法律应以平等为原则,从制度上限制因社会原因所造成的人与人的不平等,并平等地适用法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法律可以从立法和司法多种途径追求平等和保护人权,但其只能从制度层面为平等的实现创造条件,法律不可能消除一切不平等,法律更不会消灭一切差别。相反,法律在对平等的追求中还要保护合理的差别,故此,法律的公平原则中包含着差别原则。  相似文献   

8.
歧视与平等机会的法律透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平等机会就是人们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活动,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平等地拥有争取或获得某种资源的可能性.这种机会的获得不因某种身份状况而得到不公平的待遇.歧视就是基于某类人所具有的某种身份状况,以不合理的或不相干的理由,给他人以较差的待遇,从而使其利益受损的行为.歧视的后果就是使他人丧失争取或获得资源的平等机会.反歧视是实现平等机会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9.
沃尔泽认为,罗尔斯通过"原初状态设置"所演绎出的"正义二原则"只是一种实现通常之"简单平等"的分配正义原则,无法解决由诸多领域所构成之社会的分配正义问题。因而基于对西方世界分配现状的观察及其人性观,沃尔泽提出了"复合平等"的分配正义理论。事实上,只有罗尔斯的"正义二原则"才能有效实现社会的分配正义。因此,沃尔泽的分配正义理论实际上只是深刻理解罗尔斯"正义二原则"的"过渡理论"或"中介",而不是对后者的根本性超越。  相似文献   

10.
弱势群体保护之法哲学论纲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余少祥 《法学评论》2006,24(6):10-18
所谓弱势群体,是指特定人们,由于经济、社会、政治地位等原因,其生存状态、生存环境、生存质量低于所在社会一般民众,或在社会政治权利上受到不公平对待,孤立无助,难以依靠自身和家庭力量维持基本生存,维护基本权利,容易受到伤害的社会成员的集合。社会弱势群体自古就有,关心和扶持弱势群体,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其中还包含有更多的道义和法律因素。对弱势群体保护,是人本主义和人道法则的基本诉求,也是法治国家应有之义,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状况的重要指标,同时,对弱势群体保护还体现了社会正义、公平、平等等法哲学上之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1.
平等权在我国《宪法》中表述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中被具体化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不平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通过司法解释将“法律适用不平等”作为“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情形之一,作为法定再审理由,可以解决适用法律不平等的难题。  相似文献   

12.
13.
本文从合同法平等、公平原则理论入手,根据各地某些商家目前存在的霸王条款,浅析其根本动因,提出对策。只有建立有效的法律制度,才能杜绝不公平事件。  相似文献   

14.
论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目标——实质平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在要求。农民宪法权利要受到与市民平等地对待和保护,这种平等应当不仅是形式上的而且是实质上的。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存在诸多的现实困境与认识误区,制约了农民宪法权利的真正实现。农民宪法权利平等保护目标应是建立在形式平等基础之上的实质平等。这一目标的提出具有正当性和现实性,也契合平等理论、人权理论及其普遍实践的趋势。农民宪法权利实质平等的保护目标及其路径选择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现之道。  相似文献   

15.
"机会平等"是邓小平同志经济正义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他关于"机会平等"的内涵包括形式机会平等和结果机会平等两个层次。形式机会平等旨在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确保其在社会活动中获得平等的起点;结果机会平等旨在提高社会成员利用形式机会的能力,以逐步实现"分配平等"。  相似文献   

16.
平等视野中的消费者权利解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虽然从产生之初人类就一直进行着消费活动,但消费者权利的提出却并非与人类消费行为的出现同步。消费者权利的产生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主要表现为消费者问题的产生和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开展。消费者权利作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手段,其产生昭示了法律对平等的追求,是人权的平等观和平等的正义观的体现,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7.
正义是人们一直追求的最高理想,社会制度的主要价值,人们行为的最高价值标准。正义价值体系中,其核心应为公平。公平作为正义的最首要和最核心的理念,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实现公平的正义观照进中国法治路径,则要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分别进行相关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8.
试论罪刑适用平等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刑法第4条首次确立了“罪刑适用平等原则”。本文阐述了平等原则的内容,揭示了规定罪刑适用平等原则的重要意义,指出了司法实践中罪刑适用不平等的种种表现及原因,并探讨了罪刑适用平等原则实现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9.
马腾  马作武 《法学评论》2014,(3):175-182
墨子学儒者之业而自创学说,以兼爱为根本,以平等为宗旨,曾构建一个非儒的墨学体系。而后墨学式微,学人或尊儒辟墨,或视墨同儒,排抑消解墨学之平等思想。细绎其旨,墨子高倡兼以易别,阐发一种异于儒家仁爱的兼爱论:兼交并举、爱利一体,表达的是具有超越意义的人类对等关系与平等法则;有见于齐、独僈等差,强调的是现实等差语境中的社会平等理念。以兼爱为本,纲举而目张,墨学体系沿法仪观将其平等哲学投射于各个环节,显现为一种平等的制度精神。非命、节用、尚贤、明鬼诸论,均拢合于墨学的平等法则。  相似文献   

20.
本文首先从"世界先贤祠"的灵魂与智慧中寻找平等的发源地,主要是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思想家的思想去寻找平等存在的正当性;然后,从中国和国外税收制度的设计上谈谈两种制度在财富平等上是如何进行架构的,同时,通过中外来观察占有社会绝大多数资源的富人们,面对这样的制度建构是如何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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