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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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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医疗纠纷仍然是社会焦点问题,有些甚至会演变为严峻的社会事件,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司法鉴定意见是重要的技术支撑。由于医学的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医疗过错的认定成为鉴定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本文系统地梳理了医疗过错的概念、过错认定的5种法学理论学说,并指出我国现阶段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以“医疗水平”说为主导,以“谨慎的患者”标准说为补充,在形式上强化同行评议。同时,鉴定中需遵循7个主要原则:(1)以“诊疗义务”作为医疗过错判断的基本原则;(2)以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作为具体原则;(3)以诊疗常规、规范、指南为主要依据;(4)遵循“同行评议”原则;(5)“医疗紧急处置行为的宽泛性”原则;(6)“告知-知情-同意”原则;(7)“并发症的审查”原则。本文也针对上述原则提出了对应的鉴定思路,以期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我国《侵权责任法》不应满足于只是列举医生告知义务的范围。以患者为导向、面向“实质性”信息的一般性信息告知标准应成为我国立法的发展方向。应避免概括地让医疗专家鉴定“医生是否违反告知义务”、“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认定应化解为法官对一系列具体因素的综合考察。“医学判断”与“一般人知识”的区分有助于厘清哪些具体事项有赖于医疗鉴定,哪些具体事项应归入一般人(包括法官)的知识范围而不需要请医疗专家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的对象仅限于常人知识不能及的医学专业问题。  相似文献   

3.
医疗纠纷鉴定:因果关系判定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朱广友 《法医学杂志》2003,19(4):232-236
在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中,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常被要求对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这种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则过错的责任程度是多少等问题进行司法鉴定。从医学角度来说,我们会把这里所说的过错理解为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医疗常规、注意义务和告知义务。但从法律角度来说,过错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基本要件,它意味着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可能要为自己的过失承担法律责任。前者是司法鉴定人员可以解决的问题,而…  相似文献   

4.
医疗损害鉴定之因果关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鑫 《证据科学》2013,(3):334-353
因果关系既是一个哲学问题,更是一个实践运用问题。在医疗损害侵权责任认定中,被告医疗行为与原告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相应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才能成立。侵权诉讼实践中必须先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进而判断是否存在法律因果关系。法律因果关系由法官在事实因果关系的基础上作出认定,而事实因果关系由于其专业性往往由司法鉴定来判断。医疗损害鉴定之因果关系判断,首先应当依据事故归因理论来分析造成患者损害的所有致害因素,进而依据相关理论检索、专家咨询、因素分析、实案验证来精确判断医疗损害事件中的因果关系,并做定量判断,作出参与度结论。医疗损害鉴定之因果关系分为主要因果关系、临界因果关系、次要因果关系、机会丧失因果关系。医疗损害鉴定之因果关系鉴定实务中还会涉及到一系列特殊的鉴定情形,如医疗不当因素难以排除、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的因果关系、误诊的因果关系,各情形在鉴定中都有各自具体的操作要点。  相似文献   

5.
告知义务是医师应尽的注意义务之一,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原告常以医师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未能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病人损害而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文介绍了5例有关医师违反告知义务的医疗损害案件及人民法院审理结果,并对医师违反告知义务时如何判定其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旨在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姚航  蔡笑 《人民司法》2022,(17):69-72
<正>【裁判要旨】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应当对诊疗行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分别认定;医疗过错应依照医疗水平标准判断是否违反注意义务;要对各个过错诊疗行为进行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分别认定;要充分考察患者自身疾病和医疗过错等因素对于损害后果发生所具原因力,以此确定民事赔偿责任比例。案号一审:(2020)京0108民初16016号  相似文献   

7.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务人员是否履行说明义务以及医疗机构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是医患双方争议焦点之一。通过对126例违反医疗说明义务的裁判案例并结合实践经验进行分析,提出违反说明义务的医疗损害责任可以从医务人员是否履行说明义务、患者是否存在损害后果、未履行说明义务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未履行说明义务是否影响患者选择权等要点进行判断。在责任比例的认定上,需综合原因力、过错程度、证据规则等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8.
向歆  刘蔚 《法制与社会》2012,(2):282-283
医疗事故鉴定本身存在缺乏鉴定不够中立、鉴定专家责任不明等弊端.在审理医疗侵权纠纷案件时,不再适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统一进行医疗损害、过错或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是大势所趋,经比较研究,建立以司法鉴定为主导的鉴定体系、明确鉴定机构和鉴定范围、提高鉴定人员水平.推行异地鉴定,是完善和统一我国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基本方向和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9.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简言之,就是在医疗纠纷侵权之诉中就医方在诊断、治疗、护理和管理等行为中有无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及其程度进行的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正确妥善解决医患矛盾的基础,在医疗纠纷的司法裁决中发挥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如何建立和完善医疗过错鉴定规则,维护医疗过错鉴定的客观公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  相似文献   

10.
通过分析人民法院采信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提供思路和参考意见.统计分析2010年7月以后人民法院受理并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医疗过错、且取得委托方满意度调查结果的46例案件.人民法院对46例案件医疗过错鉴定的采信率为93.4%,但普遍反映鉴定超过期望时限.人民法院对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总体上是满意的,《侵权责任法》并未解决医疗损害鉴定“双轨制”的问题,建议制定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1.
当前,医患矛盾已演变成诸多重要社会矛盾之一,医疗侵权损害民事赔偿案件也逐年增多。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医学科学技术问题,而审判人员常不具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知识,需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参与程度等。对于遗留功能障碍可能导致残疾后果的,尚需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在鉴定实践中,针对不同损伤原因,我国业已制定了多个残疾程度评定标准,但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技术标准,也没有对如何参照已有标准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及司法鉴定实际工作中,适用技术标准混乱,往往形成争议意见,不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结和医患矛盾的有效化解。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希望在现有条件下就此问题达成趋于一致的意见,更好服务于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2.
目前我国各地司法鉴定机构在对医疗过错鉴定意见中有关因果关系程度的表述存在很多不同,可能给法院的判决带来困难。通常情况下,无过错责任被普遍忽视了,有专家建议应有限度地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建议医疗过错鉴定中因果关系的表述可分为:直接因果关系;有过错,主要因素;有过错,共同因素;有过错,次要因素;有过错,诱发因素;有过错,无因果关系;无过错,无因果关系;无过错,但有因果关系等八种情形。  相似文献   

13.
当前,医患矛盾已演变成诸多重要社会矛盾之一,医疗侵权损害民事赔偿案件也逐年增多.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医学科学技术问题,而审判人员常不具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知识,需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司法鉴定,以明确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在损害后果中的参与程度等.对于遗留功能障碍可能导致残疾后果的,尚需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在鉴定实践中,针对不同损伤原因,我国业已制定了多个残疾程度评定标准,但对于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技术标准,也没有对如何参照已有标准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及司法鉴定实际工作中,适用技术标准混乱,往往形成争议意见,不利于案件的顺利审结和医患矛盾的有效化解.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进行分析,希望在现有条件下就此问题达成趋于一致的意见,更好服务于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14.
医疗损害责任评析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规定,明确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判断标准,强调了“说明义务”和“知情同意”,提出有限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对规范医疗损害赔偿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对司法鉴定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司法鉴定行业积极应对。  相似文献   

15.
医疗鉴定成了医疗损害诉讼的关键证据,但是目前担任医疗鉴定角色的鉴定人往往鉴定能力不足,不是适格的鉴定人,因而难以保证鉴定意见的质量,从而导致医疗损害诉讼案件裁判的偏差。医疗过错判断不以医务人员是否尽到诊疗义务为标准,因果关系判断缺乏循证证据,残疾程度评价机械套用标准,是医疗鉴定意见的三大主要问题。医疗损害鉴定应当保证其科学性,坚持同行评议是医疗鉴定应当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则,同时,增加鉴定过程及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在法院的裁判文书中详细载明鉴定人的专业信息及鉴定分析意见,可促进医疗鉴定意见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6.
《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规则》系在保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体系基础上,主要面对各类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开展的技术服务,其鉴定工作仍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思维影响,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重点体现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审判以及诉前调解工作服务,其程序和证据审查受到诉讼程序规则的严格要求,具有第三方中立机构为公共法律服务的特点。无论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均在现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背景下开展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两者均对规范医疗损害鉴定活动具有相应的积极作用,也为我国今后建立统一的鉴定体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为了解中华医学会和司法部颁布的医疗损害鉴定规则的不同特点,提高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工作规范性的认识,本文从概念和法律地位,鉴定委托,鉴定受理,鉴定程序,鉴定会,医疗过错评价理论,医疗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7个方面对《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规则》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南》进行比较,并重点分析被评价主体、证据审查职能、咨询专家角色、过错评价技术标准体系等内容。  相似文献   

17.
目的 分析输卵管妊娠误诊后发生医疗损害的案例,探讨发生医疗损害的原因,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为此类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提供评价思路。方法 收集18例输卵管妊娠相关医疗损害的法医学鉴定案件,从患者年龄、孕产史、生育需求、危险因素、诊疗情况、医疗过错、损害后果、原因力大小等方面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18例均为输卵管妊娠,其中17例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14例患侧输卵管切除,2例失血性休克死亡,1例宫内胎儿停止发育并患侧输卵管切除。另1例虽有输卵管切除的损害后果,但医疗行为无过错。结论 正确的诊断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防止病情进展,减少严重不良后果和医患纠纷的发生。科学、合理地分析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对此类医患纠纷的顺利解决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有一定的上升趋势.而机会丧失的医疗损害鉴定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鉴定,其因果关系又通常是作为赔偿责任比例的依据.如医疗过错给患者造成了生存或治愈机会减少,医疗机构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往往决定于生存或治愈机会丧失或减少的具体程度.目前在我国尚未形成统一的因果关系分析与鉴定原则,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既要保护患者在医疗过程的合法权益,又要保护与推动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自1981年以来,美国司法界已将机会丧失作为合理的损害后果来要求赔偿,发展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借鉴国外司法实践中类似的案例与司法理念,对于我国正在起步的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工作,具有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医疗损害鉴定是医疗纠纷处理的核心,其鉴定意见作为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中的关键证据,直接关系到法庭裁决案件的公正性和化解纠纷的合理性。我国当前的医疗纠纷鉴定施行“双轨制”模式:一是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二是由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司法机关委托进行的医疗损害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失鉴定)。  相似文献   

20.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坚持同行鉴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第五十四条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需要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判定。医疗行为的专业技术性和医疗行为发生场所的特殊性,决定了医疗损害技术鉴定机构需要体现出公平公正性和医疗行业的专业性。本文通过对涉及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四个案例的比较及分析,提示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对临床专家在此类鉴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知,从而使司法鉴定意见更接近事实,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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