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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刘学贵 《山东审判》2006,22(6):15-18
基层法官处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90%左右一审案件的审判任务,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法官职业能力建设,强化其职业化意识,增强其职业技能,提高其内在素质和化解纠纷的能力,是人民法院完成解决社会矛盾的使命,推进司法现代化的关键。一、基层法官职业能力建设的现状笔者这里所谈的法官职业能力,是指人民法官在司法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公正与效率”为职业要求而具有的认识、了解、分析、解决各类诉讼、执行案件及与审判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的技能和本领。然而,目前的法官队伍,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的职业能力尚普遍较低,职…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在一篇论文中 ,我对基层法官的专业素质以及基层司法所需要的知识状况进行了分析 ,我的结论认为 ,由于种种原因 ,目前法学院毕业生未必愿意到基层法院工作 ,并且从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和鼓励人才自由选择职业的理路出发 ,至少在目前 ,中国的基层法院也许只能更多地从未经法律专业训练的人才中培养法官 ,承担起基层司法审判工作。我甚至认为 ,这样的做法甚至有可能改善中国农村的社会生态。① 从理论逻辑上看 ,这种论述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但是 ,人们很容易提出两个很有道理的疑问 ,一是司法公正的问题 ,这种未经现代法学院训练的法官 …  相似文献   

3.
沃颖贞 《法制与社会》2010,(22):158-158
司法地方化现象存在许多弊端和危害,必须予以克服。本文阐述了学术界对法院体制改革的三种法案,即重划司法区、实行双轨制、中央垂直管理。最后提出了克服这一现象的若干建议,主要是改革法院设置体系、财政管理体系、人事任免方式及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4.
《北方法学》2018,(6):104-116
法定法官作为一项宪法性原则,其核心内涵是法院的案件分配作业必须受制于事先一般的、抽象的法律规定,何等案件由何位法官承审绝不能等案件诉诸法院后再临时委任某个法官。审判委员会闭门讨论决定案件是一种事实上废除法定法官原则的定案方式,它侵犯乃至剥夺了当事人的公正审判权,理应依据法定法官原则对之进行改革。审判委员会改组为刑委庭和民委庭后,所有原本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都由立案庭直接分配至刑委庭或民委庭审理。各级法院应该重新修订既有的案件分配规则,并改革审判委员会遴选机制,以使无行政职务的精英法官能进入审判委员会。此等改革不触动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职能及其行使方式,改革阻力应该不大。  相似文献   

5.
宁杰  程刚 《法律适用》2014,(6):86-89
《法官法》实施多年,但相关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却步履维艰。检视法官当前的职业境遇不难发现,法院内外部管理的行政色彩,"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办案模式,与保障法官职业密切相关的待遇薪酬、教育培训、安全保障等制度或缺失,或与法官职业要求不相匹配。导致法官职业尊荣感缺乏,职业吸引力下降,法院人才流失。本文通过对法官职业现状的检视和成因的分析,提出了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的路径。  相似文献   

6.
《中外法学》1991,(5):74-75
<正> 在泰王国宪法第七章中专门规定了法院.第169条规定:司法审判权由法院依照法律并以国王的名义行使.第173条规定: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独立进行审判.第175条规定:国王任免法官.第176条规定:法官的任命、提升、调动、处分和免职,必须先由法官委员会(又译为司法委员会)依照司法公务员条例批准,然后再呈报国王.宪法的上述规定以及泰国法院组织法和审判服务法(又称法官法,于1978年颂布)的有关规定,成为泰国法官制度的  相似文献   

7.
于鑫 《山东审判》2013,(4):53-58
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法官群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差于一般人群,受测法官压力感普遍偏高,来自法院组织内部的工作压力是基层法官面对的主要压力来源。通过建立科学的法官心理掌控缓解机制,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深化审判工作管理机制改革三个途径,完善法官职业压力缓解的组织支持机制,对法官提供精神上的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  相似文献   

8.
本文针对当前越演越烈的基层法院法官荒问题进行分析,在客观评价中国初选法官制度改革各项举措的基础上,指出法官荒正是由于遴选制度不完善而造成的,并进一步明确除薪金制度改革滞缓外,基层法官职业荣誉感的缺失才是法官荒出现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9.
一、我国基层法院审判效率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字和相关文章,我国基层法院的数量占全国法院总数的87.6%,基层法院法官的数量占全国法官数量的76.8%,①基层法院法官审理的案件数则占全国  相似文献   

10.
近日读报 ,见一位女法官坦言 :“法官是一个寂寞的职业 !”不禁感叹这位女士对法官职业的深刻领悟。而在另外的场合 ,我们看到报道 :某某领导到某某法院看望全体“法院干警”。其实 ,在法院门廊上的会议通知、法院机关报刊以及正式文件中 ,我们也经常看到“法院干警”的称呼。由此 ,我们不禁联想到法官与警察的关系。警察一向被认为是“喧嚣”的职业 ,与法官职业相比 ,应该说是有很大的区别。在我国 ,警察曾经象征着权力、地位和影响 ,是很多中国人看好的职业 ,相比之下 ,法官职业曾经没有警察职业那么被看好。因此 ,也许是要“拔高”法官的…  相似文献   

11.
我国法官职务与行政级别挂钩有着历史渊源,行政级别决定着法官职务等级,决定着法官的地位和各种待遇。这种现象限制了法官的晋升空间,影响了法官尤其是基层法院法官的经济待遇,挫伤了法官的积极性,也为行政干预司法提供了土壤。法官职业具有专业化、个体化运作特点,不能套用行政级别。法官职业应按照其运行规律,构建独立的法官职务等级序列,且法官享有的各项待遇应与法官职务等级紧密挂钩,而与行政级别无关。为此,要将法官从公务员队伍中独立出来,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管理;要对法院人员严格考核后进行重新分类管理,实现法官的精英化。同时,要完善法官职务序列,实行严格的晋升考核制度。  相似文献   

12.
人民法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司法不公或司法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现行法院管理体制存在的三个弊端 :司法权地方化、法院内部管理行政化和法官的非职业化。司法体制的改革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整体设计 ,通过修改法律 ,自上而下地进行。要把地方法院法官的任免权收归省级人大常委会 ;法院的经费由国家拨付 ;实行司法辖区和行政区划的分离。要取消对下级法院除上诉审和再审以外的监督 ;加强法官的审判独立。基层法院取消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制度 ;中级以上法院要强化合议庭地位。大幅精简法官 ,建立严格的法官选拔制度、逐级遴选制度、定期交流制度以及惩戒制度 ,并对法官给予必要的身份保障和经济保障  相似文献   

13.
近日,吉林省磐石市法院一名法官因为被举报和怀疑办人情案而遭该院“弹劾委员会”弹劾罢免。此事被媒体披露后,引起不少的议论。赞同者认为这样做有助于促进法官廉洁,保持法官队伍的优良品性;反对者认为,这种“弹劾”没有法律依据,甚至违背了有关法律,不符合法官任免程序的规定。诚如反对者所言,此举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在法官任免程序上有越俎代庖之嫌疑,但笔者依然善意地认为,磐石市法院此举的动机和初衷,是加强对法官的内部监督,防止法官以权谋私和枉法裁判,维护法律的公平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对此,笔者的简要总结是:一次善意的,但也是随意…  相似文献   

14.
2008年2月19-20日,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山东省委副书记刘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参加会议。来自全国各高级法院主管副院长和部分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法官以及来自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的特邀代表约150人到会。  相似文献   

15.
法院受理案件后,就法官裁判而言,涉及个案的具体分配。分案亦即案件分配,是指法院受理的案件在法官之间的具体分工和分配。〔1〕"案件的分配,既是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影响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法院对法官的管理方式,还关系到  相似文献   

16.
文章通过考察S省H市法院2003年以来法官或拟任法官人员的选任情况,分析了法官层级遴选制度在我国中级法院法官或拟任法官人员选任层面的实践状况,然后论证强调了四级二审终审制、法官职业能力和品格建设对法官层级遴选需求的必要性,进而提出应当建立法官员额制与法院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制相结合、层级遴选的法官最低任职期限、成立专门遴选机构和规范遴选程序等机制,以构建刚性的法官层级遴选制度。  相似文献   

17.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向深入,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法院必须进一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惩戒规定,大力加强权力监督制度和纪律约束机制建设。一、充分认识严肃纪律的必要性。严肃法官队伍的纪律,既是建立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的需要,也是司法工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保证。推进法官职业…  相似文献   

18.
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综观各国司法行政立法和实践,法院司法行政事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院司法行政事务主要有:一是与案件审判直接相关的司法行政工作,包括立案登记、诉讼费用、生效判决的执行等。二是对人的管理,如法官人选的考察、推荐以及现任法官的派遣、考评、晋升、福利、保护; 司法考试与法官培训、法官惩戒;法院其他人员包括行政人员、辅助人员的编制、工作分配、考评等。三是对财、物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如法院经费预算与执行、法庭建设设计、自动化办公、工作场所维护、安全保卫、案卷管理、图书资料、课题研究、刊物编辑与发行等。四是外部事…  相似文献   

19.
法院与法院之间差异甚大,在改革过程中各地法院应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以使它们能建立与本院“院情”相适应的法官助理制度。实践中法官助理的职责范围并非决定于改革文件之规定,而是由法院的案件负担、法官的素质与法官助理的数量及能力等多种因素决定。关于法官助理的出路,职业化是一个值得努力的发展方向,不应将晋升法官作为法官助理的职业前景。法官助理改革能否成功,与它作为一个职业对法学院毕业生究竟有多大吸引力关系甚巨。法官助理改革实际上是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次改革。员额制改革进程的快慢、改革目标的达成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法官助理改革的命运。而员额制改革的成败则仰赖于改革者的决心与魄力。  相似文献   

20.
李婕 《中国审判》2013,(2):66-67
正爱尔兰法官的选任爱尔兰法律中的《法院及法院人员法案1995》和《法院服务法案》是法官任职的主要依据。《爱尔兰法院法》第35.1条规定:"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和其他法院的法官必须根据本法第34条由总统任命。"但该法第13.9条将法官的任命权委任赋予了政府建议权,因此法官任命的实际权力在政府手中。爱尔兰法官的退休年龄是70岁或72岁(最高法院);法官离职的另一原因是因行为不当被弹劾,由议会解除职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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