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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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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司法》2010,(11):109-1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帮助劳教、戒毒人员掌握一技之能,使他们期满后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海南省第一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探索职业技能教育新路,与该省农业学校达成联合办学协议。成立了“海南省第一劳教(戒毒)所与海南省农业学校联合办学基地”。  相似文献   

2.
《中国司法》2009,(7):61-61
江苏省监狱劳教系统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努力提高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和挽救质量,确保“首要标准”在全省监狱劳教系统高质量落实。  相似文献   

3.
李淼  高旺 《中国司法》2009,(8):110-110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一大重要原因是缺乏谋生本领。为了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增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就业谋生能力,实现监所与社会的“无缝对接”,江西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出台了五项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4.
王晓明 《中国司法》2009,(12):44-46
“首要标准”是一个划时代的实践命题,确定了新形势下劳教机关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了劳教机关工作价值追求的实现程度、衡量标准。作为承担着对严重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实施强制性教育矫正职能的劳教所,如何提高教育挽救质量,落实“首要标准”要求,这已是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正视并回答的课题。对此,笔者立足劳教工作的实践,仅就劳教人员教育挽救内容、方式方法阐释一下粗浅的见解。  相似文献   

5.
为进一步落实“首要标准”,检验戒毒工作成效,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戒毒工作水平,更有效地探索教育矫治戒毒人员的新方法新途径,2012年,我们在全省劳教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组织开展了“十百千”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跟踪调查工作。  相似文献   

6.
随着首都劳教工作的发展,全面提高劳教人员的教育挽救质量是我们的中心工作,“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的首要标准是“教育、感化、挽救”劳教工作宗旨的核心体现,只有切实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才能保证劳教工作实现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7.
一、问题的提出 盗窃是最古老的违法犯罪形式之一,也是劳教人员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10年对我所劳教人员收容构成统计分析,盗窃类劳教人员222人,占到普通劳教人员总数的半数以上;多进宫184人,占到盗窃类劳教人员的83%,常习性盗窃类劳教人员已经成为盗窃类劳教人员群体的主体,同期滋扰类劳教人员多进宫比例仅为40%,从中可以看出盗窃类多进宫人员更成为重新违法犯罪的高发群体,存在着人员数量大、结构复杂、违法手段多元化、常习化的突出特点,是新时期盗窃类劳教人员矫治的重点,也是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的关键因素,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8.
新时期劳教工作落实“首要标准”的有效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6月16日,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形势下,中央对劳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要求,是当前劳教工作的最大实践。作为劳教机关,必须把贯彻落实“首要标准”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9.
周永康同志强调:“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这一重要论述提出以后,江西省司法厅积极响应,厅长马承祖同志在2009年全省监狱劳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首要标准”的内在本质作了进一步深刻的阐述,并部署在全省监狱劳教场所开展为期一年的“贯彻‘首要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专题教育活动,劳教系统的各级领导、广大民警务必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强烈的工作使命感,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坚定不移地做“首要标准”的忠实执行者。  相似文献   

10.
何葵 《法制与社会》2010,(17):206-207
开展劳教社会化工作是落实"首要标准"的重要途径之一。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必须从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入手,创新劳教社会化工作机制,才能最终落实"首要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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