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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9 毫秒
1.
在民事、经济诉讼过程中,财产保全常常成为审判人员为了便利判决的执行而采取的措施之一,而这也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立财产保全制度的立法意图所在。然而,法制理论与诉讼实践在强调实现民事财产保全制度的积极意义的同时,却往往忽视了对被保全企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2.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其功能定位应是保障民事权利的实现。因此,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当统一适用条件,以避免当事人重复起诉;在贯彻执行标的有限原则的同时,还应当保障财产保全的功能不落空;通过建立与完善协助执行制度以充分保障财产保全功能的实现。完善的民事保全制度应当包括财产保全制度和行为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3.
保护债权人利益,使判决得到有效执行是民事财产保全程序的价值所在。但是,目前我国在民事财产保全程序的立法、司法、理论研究上比较欠缺和薄弱,实践当中未能很好地发挥其功效。为进一步推进民事保全工作,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在解决纠纷、促进案件执行方面的重要作用,北京高院课题组对北京市法院民事财产保全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以期在掌握这项工作基本情况和特点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和原因,提出建议和对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民事财产保全工作。  相似文献   

4.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经济纠纷作出判决之前,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能得到全面履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常用的法律手段,但不是一个必经的程序.对于每一件具体案件来说,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取决于是否确有必要,即必要性是财产保全的根本前提.但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审判人员往往忽略了这一根本前提,造成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因此,有必要就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综观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笔者认为,所谓“必要性是财产保全的根本前提”的实质含义是指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必须确有必要.我国民事  相似文献   

5.
诉前财产保全应由谁管辖?编辑同志:最近,我们在进行民事、经济案件诉前财产保全时,对仅由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还是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和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均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产生了不同意见。前一种意见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相似文献   

6.
王正辉 《法制与经济》2013,(10):42-43,45
财产保全制度在保障判决的顺利执行、保证民事裁判的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财产保全限制他人的财产权利,一旦保全错误,极易导致一方当事人损失。因此,财产保全制度不但给予申请人以权益保障的机会,也限制了保全申请的条件,并赋予被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时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文章拟对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进行类型化分析,从财产保全制度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利益保护和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对因保全申请错误而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7.
论文介绍了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内容和现状,分析了我国现行财产保全制度存在的欠缺,结合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有关理论和实践,提出了完善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若干构想。具体说,就是以当事人主义完善财产保全制度、完善保全对象、完善保全措施等。  相似文献   

8.
于1993年1月在全国法院统一试行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中,诉前和诉讼财产保全以及先予执行新使用的民事裁定书样式,都分别规定了在裁定的主文后另起一行写“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的内容.我认为,这种写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予纠正.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 3款中规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93条第2款对诉前财产保全作出了同样的规定.第94条第3款也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从民事诉讼法的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不管是诉前财产保全还是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就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裁定书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规定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在我国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才逐渐增多的,很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知道或者不善于在这类诉讼中正确地运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的规定。本文旨在从实践角度介绍在这类诉讼中的财产保全的新方法,以便权利人可以有效地利用财产保全这一有力“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权利人的代理律师必须努力实现的一个目标是,使法院判决…  相似文献   

10.
诉前财产保全不宜由财产所在地法院受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暗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31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根据《意见》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受理法院只能是财产所在地法院,但《意见》颁行七年来的实践证明,由财产所在地法院受理诉前保全的作法弊大于利,不适宜于已发生变化的审判实践。笔者认为,诉前财产保全由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民事、经济纠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更…  相似文献   

11.
对财产保全中的被申请人要求解除财产保全而提供的担保应否进行审查?编辑同志: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按照这一规定,只要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就应无条件地解除财产保全、请问,如果是保证人以出具担保...  相似文献   

12.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1998]63号《关于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几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相似文献   

13.
金钏 《法制与社会》2011,(16):44-45
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事诉讼中规定了财产保全制度,而对行为保全这一制度只是在在个别民商事领域中加以采用。司法实践证明,在民事诉讼立法中,明确规定行为保全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且势在必行。本文拟就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建立健全行为保全制度,阐述相应的思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14.
正一、问题的提出财产保全保证担保与民事实体法中的普通保证存在相似性,但在法律性质及规范适用上又有独特之处。认识财产保全保证担保的属性,确定其法律适用规则,是正确进行相关案件审判工作的前提。由于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保证担保未设置具体规范,加之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以来未能给予其应有关注,以至于在法律适用中出现不少困惑与争议。以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为例: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责令其提供担保。保证人  相似文献   

15.
诉前停止侵权行为是立法机关为弥补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制度的不足而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创设的一种全新的、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相平行的诉讼制度。其法律属性既不同于财产保全 ,也有别于先予执行 ,具有相对独立性。诉前停止侵权行为对于持续性的侵权行为具有类型化和普适性的意义 ,可以广泛地适用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纠纷、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反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其他侵权行为案件。建议将来修改民事诉讼法时 ,增设“诉前停止侵权行为”这一独特的诉讼救济手段 ,并且与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制度并列规定。  相似文献   

16.
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事诉讼中规定了财产保全制度,而对行为保全这一制度只是在在个别民商事领域中加以采用。司法实践证明,在民事诉讼立法中,明确规定行为保全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且势在必行。本文拟就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建立健全行为保全制度,阐述相应的思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17.
论诉前扣船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诉前扣船,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财产保全。在我国,实行诉前扣船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中有关财产保全的规定(包括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具体作法依据199  相似文献   

18.
为了正确实施对注册商标权的财产保全措施,避免重复保全,现就人民法院对注册商标权进行财产保全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需要对注册商标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要求商标局协助保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人、注册证号码、保全期限以及协助执行保全的内容,包括禁止转让、注销注册  相似文献   

19.
民事保全程序中一直强调审执分立原则,保全审判程序和保全执行程序分别交由不同的机构来实施,如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司法实践中,民事保全程序中的审执分立究竟是形式上的分立,还是实质的分立,常存有分歧,对执行部门在该程序中角色定位也往往把握不当。如果执行部门发现保全裁定有误,财产线索明显存在瑕疵,保全范围涉及案外的财产,那么,是继续采取查封、冻结等执行措施,还是应中止保全,交由审判部门处理?  相似文献   

20.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将来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法院有必要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全措施仅为财产保全,没有规定行为保全。虽然行为保全在个别民商事领域内被纳入了立法,但从整个民事诉讼制度来看,其适用范围过于狭窄,这一制度的缺失将使保全制度的功能受到限制,难以满足民事诉讼理论与司法实践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亟需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行为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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