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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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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行使质询权,是宪法和有关法律授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权力。  相似文献   

2.
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并特别强调要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的询问和质询早已明确写入宪法,并且在多部法律当中都有充分体现。然而,此前询问权和质询权在地方人大的实践中更多地止步于纸面上的善意,  相似文献   

3.
<正>质询是组织法和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的法定职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县级人大行使这一法律职权的概率比较少,个别时候行使这一职权,也存在程序不规范、行权不严谨、  相似文献   

4.
今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审议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的分组会议上开展专题询问。有人认为这标志着“休眠”的人大询问权“复苏”。其实不然。在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每次审议议案或工作报告时,都有相关部门同志到各小组回答委员的提问,而各级地方人大也开展过各式各样的询问。之所以人们对人大行使询问权有种种不同理解,一方面是对询问发挥人大监督刚性作用寄予厚望,另一方面则是不论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对询问的规定都极为简单,  相似文献   

5.
询问权发力     
阿计 《楚天主人》2010,(11):10-11
2010年6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分组审议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报告中所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向财政部进行了专题询问,这在全国人大议政史上尚属首次。随后,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围绕建立世博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主题,进行了该市人大常委会的首次专题询问;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就农村饮水  相似文献   

6.
曹众 《楚天主人》2012,(8):26-27
制度设计的力量由闲置到动用,是智慧,是胆识,是与时俱进的求索。一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30余年中,2010年,因询问、质询两个关键词显得格外不寻常。这一年,公众的情绪、视线被全国人大常委  相似文献   

7.
章渔 《人民政坛》2010,(1):42-42
<正>《人民政坛》编辑部:我是一名县人大代表,偶尔在媒体上看到人大代表约见"一府两院"负责人的报道。我认为这是一项颇有成效的代表履职方式。前段时间,我所在的代表小组商量要开展一次约见活动,但我们对代表约见的相关知识了解得并不多。  相似文献   

8.
《公安研究》2011,(4):45-45
李继力在《理论与改革》2010年第6期撰文认为,质询权是宪法赋予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一府两院”的一项重要职权,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权力机关对质询权不会用、不愿用、不能用、不好用等离位问题。  相似文献   

9.
询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是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人大常委会通过询问,可以实现知情权,加深对“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的繁重性、艰巨性、复杂性的了解、理解,消除一些不必要的误解。“一府两院”可以借助询问,展示自己的工作业绩,加深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民意所表达的工作意见的认识,更自觉地坚持执政为民。自2012以来,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及全州部分县市在专题询问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产生了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0.
许士光 《人大研究》2004,(10):33-34
询问 ,是各级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审议工作报告或议案时 ,对不清楚的问题 ,向有关国家机关了解有关情况并得到答复的一种监督方式 ,其目的是帮助人大代表了解相关情况 ,便于对报告或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这几年特别是 2 0 0 4年以来 ,地方各级人大在召开人代会时 ,人大代表运用询问的方式 ,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的频率比过去任何时候都高 ,效果不错 ,引起社会关注。询问为何被频繁使用。询问之所以被频繁使用 ,理由有三 :一是法律所规。《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 ,代表可以向有关地方国…  相似文献   

11.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今年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重申"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并表示今年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对质询权如此庄重宣示,对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说,尚属"史无前例",必将推动质询权走向民主政治生活的常态,对地方人大行权履职也将产生示范效应。  相似文献   

12.
询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务的一项权力。我国的代表法、监督法等多部法律对询问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一府两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规定,它与行使质询、表决等权力一样,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询问是人大会议审议的形式之一,是保证会议质量的有效方法。它不像提议案,有人数、提案主体、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13.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省和较大市的人大专门委员会有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法规案的权力。专门委员会行使立法提案权是人大立法过程的重要环节,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功能,需要认真总结、研究和探索,以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我是一名政府部门领导,同时也是一名市人大代表。在每年一度的人代会上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时,我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审议中有些内容是涉及到本部门本系统的,有些指标和任务的完成需要上级部门的扶持、资助。作为本地区的代表,为了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切身利益,我在审议中会向听会的上一级政府部门领导提出询问。但由于上下级部门之间的领导关系,上级部门的回答实际上变成了发布指示,指导工作,会议似乎变成了政府工作会而不是人代会。我很困惑,身为政府部门领导的兼职代表,怎样才能行使好审议权?  相似文献   

15.
质询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它是通过各级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一府两院提出质询案并强制一府两院进行答复的活动,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但从目前看,不要说在人代会期间这种质询活动甚少开展,就是在日常人大常委会实施的监督活动中,也甚少使用这种监督形式。下面,笔者就其成因及对策谈点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16.
《人民政坛》编辑部: 我是一名政府部门领导,同时也是一个市人大代表。在每年一度的人代会上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特别是下令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时,我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尴尬:审议中有些内容是涉及到本部门本系统的,有些指标和任务的完成需要上级部门的扶持、资助。  相似文献   

17.
拙文 《人大建设》2007,(7):14-15
询问和质询,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重要权力。同时,也都是人大常委会行使对“一府两院”监督职权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8.
许士光 《人大建设》2004,(11):39-40
询问,是各级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工作报告或议案时,对不清楚、不了解的问题,向有关国家机关了解有关情况并得到答复的一种监督方式.其目的是帮助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相关情况,便于对报告或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相似文献   

19.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腐败现象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有由个人行为向以“一把手”为首的集体行为发展的趋势,而且影响越来越大,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如何防止“一把手”腐败,是社会各方面正在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阿计 《民主与法制》2010,(19):36-39
今年我国粮食生产形势如何?粮食价格走势怎样?外资进入国内粮食市场影响多大?如何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这一声声提问,出现在今年8月27日的人民大会堂。这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联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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