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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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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政报》2014,(6):13-15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水务局拟定的《天津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2.
《天津政报》2012,(21):11-13
<正>津政办发[2012]1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水务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2年10月25日  相似文献   

3.
《天津政报》2014,(8):12-13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土地储备证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4.
<正>津政办发[2015]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水务局拟定的《天津市津河等河道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3月3日天津市津河等河道管理办法市水务局第一条为了加强津河等河道的管理,巩固河道治理改造成果,保证河道设施的完好,保持畅、洁、绿、美的河道景观,发挥河道的排沥功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津河等河道范围内的河道、护坡、堤防、沿河护栏、换水设施、  相似文献   

5.
《天津政报》2014,(1):22-24
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地下水征收水量指标和基金上缴额度的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6.
《天津政报》2014,(19):20-24
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天津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和《天津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47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4]22号),加强质量工作考核,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我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建设质量强市,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天津政报》2014,(14):5-9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天津政报》2012,(24):27-33
<正>津政办发[2012]1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水务局拟定的《天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9.
《天津政报》2014,(24):10-1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天津市中介机构提供行政许可要件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津政办发[2017]38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市场监管委拟定的《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20日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我市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天津市名牌产品的认定,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增强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培育形成一批国内、国际知名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  相似文献   

11.
《天津政报》2014,(3):12-15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2.
《天津政报》2012,(23):29-31
<正>津政办发[2012]1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3.
<正>津政办发[2014]10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2014年12月30日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市国土房管局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权属登记和使用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项目的正常管理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  相似文献   

14.
《天津政报》2014,(9):27-28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交通港口局拟定的《天津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5.
《天津政报》2012,(19):2-3
<正>津政办发[2012]10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治理拆除房屋扬尘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正津政办发[2016]7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拟定的《天津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公路局拟定的天津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84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7.
<正>津政办发[2017]4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拟定的《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2017年3月22日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法市交通运输委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管理,保障行人和行车安全,维护城市基础设  相似文献   

18.
《天津政报》2014,(3):1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9.
《天津政报》2014,(5):38-4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市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节能减排和民生改善,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20.
《天津政报》2015,(4):5-8
<正>津政办发[2015]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2月6日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市国土房管局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的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物业项目管理的衔接工作,保持业主正常生活秩序,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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