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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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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庆作为当今中国政治儒学的代表性人物,对其政治儒学思想展开分析是非常有意义的。文章认为,蒋庆政治儒学的提出是建立在对心性儒学和全盘西化论双重批判基础上的,这种特征也表达了政治儒学所具有的意义。而作为政治儒学之必然要求的王道政治具有理念和制度安排两个层次内容。对于现代社会而言,理念层面的王道政治只能是美好的乌托邦;而作为具体政治制度设计的王道政治在对现代民主的认识上存在较大偏差,其本质上是一种圣贤政治。文章最后指出,对于政治儒学的评判不能流于单纯的意识形态批判,而必须将其放置于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特定视阈中进行考察。只有这样,才能达成对政治儒学的本质分析,也才有可能实现传统儒学的全面复兴。  相似文献   

2.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主体论论域为基础,从总体上梳理和评析有关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内涵的代表性学说,在此基础上得出一个相对合理的结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动态过程中,实质主体在隐性层面表现为规定教育内容、决定教育方向和性质、享受教育成果、把思想政治教育者作为代言人的政治集团;形式主体在显性层面表现为始发教育信息、组织教育活动、调控教育方向,在与作为客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发生互动时通过提高客体的主体性并对其思想政治品德施加可控性影响的思想政治教育者。  相似文献   

3.
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客体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力 《求实》2005,42(6):84-85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指依据一定社会、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思想品德施加可控性影响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无疑首先且主要具有主体性,但同时我们还应关注其“客体性”,即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具有的受约性、对象性等特征而使其成为了思想政治教育“客体”。  相似文献   

4.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论纲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论把教育对象视为被教育者,即教育主体影响和塑造的对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则认为,教育者和教育对象都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体,二者是以教育资料为共同客体的一种双主体协同发展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论现代思想政治教育目的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思想政治教育目的是思想政治教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准确、恰当定位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不仅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效开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理论发展的必要保证.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倡导人与社会的共赢,幸福生活作为人与社会共同的终极愿景,理应成为思想政治教育根本目的的指向,唯此,思想政治教育才能彰显其存在的本体价值,才能真正稳固自己的根基.  相似文献   

6.
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迷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体问题本不是个需要研究与争论的问题,这是因为任何事物、任何活动,只要有主体存在的可能,主体就是自然显见的,是无须争议的,这是一个活动或事物组成的最基本因素。但是具体到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却成了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什么?""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到目前依然未得到解决,并且伴随多视角、多学科研究的介入以及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认识与研究的深化,这一问题变得越来越难以解决。  相似文献   

7.
《求实》2014,(6)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是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人的主体性哲学为理论依据,以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的界定、主客体的属性特征、主客体关系及以此为基础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构建等为基本论域。基于辩证的主客体观,现代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应明确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主客体关系的基本定位,教育者主体具有主体性、受动性,教育对象客体具有客体性、主动性,二者既有明确界限又互促互成,由此形成了"主客体互动"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相似文献   

8.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论把教育对象视为被教育,即教育主体影响和塑造的对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论则认为,教育和教育对象都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主体,二是以教育资料为共同客体的一种双主体协同发展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传统儒学的产生和变革与中国古代政治发展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它植根于整个民族的生活模式之中,同时,儒学与政治权力的结合又使它展现出明显的制度化倾向。从思想史的角度考察,它大体经历了先秦时代的初步形成到两汉之后的不断成熟直至清末走向没落。中国传统政治也正是在同样的演进与衰退的历程中延续了数千年的历史。  相似文献   

10.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既是一个现实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历史生成与其主体性的生成是同时同构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性表现为意识的主体性和能力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意识的生成经历了自发形态向自觉形态、感性形态向理性形态转变的历史过程。思想政治教育主体能力的形成主要是以主体政治能力的成熟为基础的,而主体的政治能力是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通过政治实践形成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不是预先给定的、先验的存在,也不是自封的、永恒的存在,而是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在主体意识的觉醒和主体能力的锻造基础上形成并不断获得和确证自身主体性的存在。  相似文献   

11.
唐志龙 《学习论坛》2010,26(7):18-22
历史表明,中国共产党总是紧紧围绕自己的中心工作和中心任务开展学习,有着鲜明的主体尺度.当前的新情况新任务,决定着建设学习型政党的主体尺度为:必须不断提高全党学习和运用科学发展观水平,进一步增强学习和运用科学发展观的主体自觉性,进一步完整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进一步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诉求,进一步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特色.建设学习型政党,还必须端正主体尺度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从内向维度上着力提高全党运用科学理论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从外向维度上着力提高全党运用科学理论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  相似文献   

12.
在当代中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二元结构不仅存在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等方面,而且也渗透到政治文化之中,构成诸多复杂而矛盾的二元现象。要真正消解二元问题,就要更多地关注农民、农村和农业。  相似文献   

13.
当代中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及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世纪90年代以来,网络政治参与在中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对中国的政府管理体制、民主政治发展、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深入探讨中国网络政治参与中“谁在参与”、“怎样参与”的问题,对正确认识当代中国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4.
论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结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晓红  伊强 《学习论坛》2007,23(8):51-54
在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我们确立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性目标,而这一目标又是在全球化进程加速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我们的社会日益表露出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因素的迅速增长,社会的高风险度增加。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以社会治理结构的变革为前提,只有建立一个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公共性、灵活性、负责任的多元主体治理结构,才能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  相似文献   

15.
于咏华 《学习论坛》2008,(12):63-67
人类社会作为一个系统存在,就其内部构成来看,它是主体和客体的有机统一,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基本要素有机综合的系统整体.这一系统整体同样具有层次性,如果把作为"母系统"存在的社会称为总体社会的话,那么体现社会主体(人)及其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的社会"子系统",就可以称为主体社会.在主体社会的视域中,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是人,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一个内容宽泛的范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就目前中国的实际来看,保障人的基本权益,保障人的生存和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是落实以人为本的切入点.因此,在主体社会的语境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重点是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任务是推进社会事业、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社会管理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16.
小康社会政治文明主体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发展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包括团体的政治文明主体和个体的政治文明主体的不平衡。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针对这种不平衡性,采取正确的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17.
柳昌清 《学习论坛》2006,(11):54-56
实践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人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而不是为了检验真理.对于要付诸实践的理论和决策,首先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不能盲目地把那些违背科学原理和客观规律的理论及决策拿到实践中去检验,这种"实践纠错法"付出的代价太大.科学论证要能够正常进行,就必须与时俱进,及时完成基础理论的创新,使基础理论保持解释力和先进性.  相似文献   

18.
强迫职工劳动罪的主体及其立法完善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用人单位”范围应包括非法单位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强迫职工劳动罪不属于单位犯罪,其主体应为自然人,即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对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立法予以完善时,应将主体“用人单位”与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保持一致,罪状中增加“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并规定单位犯强迫职工劳动罪应实行双罚制。  相似文献   

19.
职务犯罪主体种类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职务犯罪的主体认定问题依然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因此,有必要对职务犯罪主体予以分析研究。职务犯罪主体,即刑事立法上所谓的“国家工作人员”,我国法律上有三次不同的规定。第一次是1979年《刑法》第83条:“本法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一规定虽较简单,可外延十分大。第二次是1982年3月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1条第1款:“本决定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  相似文献   

20.
论社会回应主体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戚攻  刘冬梅 《探索》2007,3(3):178-183
回应主体是研究“回应”范式的三个重要维度之一。在回应关系中,互动者都是主体,但客观存在“诉求主体”与“回应主体”之分。因而判断一种回应关系的性质及互动者在其中的“地位”,应以回应关系中“谁”是回应主体来界定该回应关系的类型。回应范式包括政府回应、社会回应与共同回应三种基本形态或类型。在社会回应关系中,回应主体是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群体乃至社会个体,所以社会回应关系中的回应主体具有多元性、开放性和确定性三大特征。要实现社会回应主体之间互动的有序和持续,需要思考社会回应主体的培育和组织化的路径问题,并着眼于社会回应主体内部回应意愿的机制设置及外部组织化路径的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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