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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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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浩 《江淮法治》2008,(15):50-50
企业家梁广镇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立案侦查,但因其身为广东省云浮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两地人大代表,在是否许可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时.两地人大常委会意见相左.检察机关左右为难。案件被迫搁置。对这种现象究竞应该怎么看?对此类问题又该如何处理?本期“一家之言”的作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广东省云浮市“亿万富翁”梁广镇,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立案侦查。据查,1997年9月,梁广镇通过时任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江纲,将公安局的300万元罚没收入挪作企业的流动资金,当年12月30日将这笔钱归还。“按《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梁广镇明知300万元是公款,还与江纲合谋挪用,两人构成挪用公款共犯,而且属于‘情节严重’,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他是云浮市人大代表,经云浮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该市人大常委会许可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未朴峰回路转,广西百色市人大常委会表示了不同的意见,原因是梁广镇也担任百色市人大代表,依据法律,  相似文献   

3.
伟民 《政府法制》2008,(14):32-32
广东省云浮市人大代表、亿万富翁梁广镇涉嫌挪用公款罪,经云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当地检察机关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审理。不料事有波折,因梁广镇同时也是广西百色市人大代表,而百色市人大常委会表示了不同意见,案件因此搁置,梁广镇则径直到海外考察去了。(《检察日报》6月2日)  相似文献   

4.
徐景龙 《江淮法治》2008,(15):51-51
为保障人大代表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代表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代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代会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由此可见,云浮市检察院在未得到百色市人大常委会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对梁广镇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5.
其实,本案中,对于梁广镇一人兼任广东省云浮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两地人大代表的情况,只要两市的区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在考虑市级人大代表名额时做过细致的工作,了解其是否已经在其他市担任了人大代表职务,这种情况就完全可以避免。但这种情况还是出现了,而且是在检察机关要对梁广镇采取强制措施时才发现的,难怪会引起轩然大波。就如何避免代表间接选举的“双城”困局,有学者提出要修改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不得兼任没有隶属关系的不同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其实,笔者认为,毋需专门就此对法律进行修订,只要在实际工作中明确要求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审查代表资格时,增加审查“代表有无同时当选无行政隶属关系的另一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这一项内容即可。  相似文献   

6.
笔者认为,县公安局可以直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许可对省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相似文献   

7.
邢台市桥西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区八届人大代表曹秀勇涉嫌挪用公款案的情况汇报。经区检察院查实,曹秀勇作为一名居委会主任,利用其职务便利,将用于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的10万元私自借于他人用于盈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由于其本人是桥西区八届人大代表,因此检察院提请区人大常委会许可对曹秀勇采取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8.
前不久,某县一名人大代表因涉嫌挪用公款被检察机关查处。检察机关在查处当中,未经人大常委会许可,即刑事拘留该代表。随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许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质疑,认为检察机关违反程序办案,未经县人大常委会许可,就对县人大代表刑事拘留,  相似文献   

9.
依据法律规定 ,司法机关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审判必须提请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但是 ,由于法律对于人大行使许可权时审查的内容、审查的程序 ,对许可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等等并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 ,因而在实践出现了不少问题。人大的许可权是一种有限审查权 ,因此 ,应当明确人大许可审查内容以程序性审查为主 ,以实体性审查、事务性审查为辅 ;完善人大许可采取强制措施、审判的具体操作程序及审查的期限 ;建立对人大许可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等。以此来构建我国人大行使许可采取强制措施、审判的制度。  相似文献   

10.
价值数千万元的公司资产,被公司法人代表以伪造文件的方式侵占。面对确凿证据,警方立案侦查并准备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但是,7个月过去了,警方至今无法行动。原来,这个犯罪嫌疑人是河南省新郑市人大代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必须经折郑市人大常委会的许可。而警方称,其递交了两次提请报告,但至今没有得到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的明确许可。  相似文献   

11.
韩俊杰 《政府法制》2007,(14):26-27
价值数千万元的公司资产,被公司法定代表人以伪造文件的方式侵占。面对确凿证据,警方立案侦查并准备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但是,7个月过去了,警方至今无法行动。原来,这个犯罪嫌疑人是河南省新郑市人大代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必须经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的许可。而警方称,其递交了两次提请报告,但至今没有得到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的明确许可。  相似文献   

12.
超期羁押现象在公安、检察院及法院的办案环节不同程度存在.是长期困扰刑事司法活动的一个难题。近日.魏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法律界知名人士开展纠正超期羁押检查。为从根本上遏制超期羁押的反弹.该县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对公检法羁押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逐案分析超期原因.研究纠正措施.对于纠正难度较大的案件进行个案督办.直到解决。  相似文献   

13.
正自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赋予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人身特别保护权利以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司法机关认真贯彻法律,总体上应当充分肯定其执行效果。从公开资料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涉及人大代表刑事强制措施许可实施问题书面答复各地人大常委会的询问共有11件,均发生在2003年以前,此后未见书面询问和答复,似乎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已经解决。但是实践中的感受远非如此,有些问题目前还比较紧迫。一、人大代表刑事强制许可中的主要问题个人认为,目前人大代表刑事强制许可制度实施  相似文献   

14.
按照代表法和现有刑事诉讼程序相关规定,对省级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县公安局可以直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许可.但是,通过省公安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更加符合现实情况.  相似文献   

15.
1996年12月,宁夏银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罪逮捕陈某时,发现陈某系陕西省某县的人大代表,于是将有关法律手续送,达李某所周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常委会许可逮捕陈某。该常委会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内,既没有做出许可的决定,也没有做出不许可的决定。银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虽派人多次与之交涉,但该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均以“这件事我们尚待研究”为由,予以拒绝,使法院的逮捕决定书成为一纸空文。这里,就自然引出这样一些问题:人大行使对逮捕或刑事审判人大代表的许可权是否有必要?它作出许可的决定的条件…  相似文献   

16.
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制度是司法实践中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由于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许可制度立法宗旨的曲解,以及对审查许可程序性质的错误认识,加之此项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导致司法实践中审查许可制度执行时的混乱局面。本文对此进行了初步的审视与分析,并提出了一些修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笔者认为,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应由执行机关提请该代表所属的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也合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  相似文献   

18.
《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第14号案例对行政机关将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能否再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予以明确。根据该案判决理由,法院认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必须同时符合行为要件、时间要件以及处罚种类要件。但是在三要件的构成上,14号案例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在着一定的冲突。三要件最重要的功能在于明确提出了刑事优先原则,但只是有限刑事优先,而不是绝对刑事优先。该案在案情事实中认定的行政机关的移送方式与已有的规定以及执法实践有着差异,带来了一定困惑,包括:针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采取何种步骤移送;移送后行政执法应处于何种状态;移送后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能否实施;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如何折抵。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政治制度下,审判机关由同级人大产生,向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审判活动必须进行监督,而法院又必须依法进行独立审判。因此,如何正确处理独立审判与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从而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一、人大监督是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2001年以来,安徽省高院将审理的刑事、民事案件改判的和行政判决的法律文书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案件数逐年增加,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个案和人大代表建议涉及的案件也不断增加,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院具体案件工作的加强,对提高法院执法水平,增强审判人员严肃执法意识,维  相似文献   

20.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法院执行工作和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2020年11月3日上午,在淮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联组会上,一场特殊的"考试"正在紧张进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正对市法院执行工作和市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和刑事(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对市"两院"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在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历史上还是首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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