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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法律课程在"体改班"课程体系中属于"专业通识课"。当前"体改班"法律课程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学生专业背景的差异性,使得课程教学内容不好处理,难易程度不好把握;教学内容多与教学课时少的矛盾;法律基本知识讲授与强化实践教学的矛盾;教材建设与实践需求滞后的矛盾。建议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教材建设方面进行课程改革和创新,突出警察职业能力的培养,以尽快适应新形势下培养基层公安专门人才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积极进行课程改革是顺应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和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公安教学新模式的必然要求。通过以"体改生"为改革对象,以侦查讯问课程为改革平台,从内容、形式、方法、考核等多种角度进行了课程改革。课程改革结束后,以"体改生"对教师的"教"、学生的"学"、学生的"练"、学生的"战"、教学效果的"考"和课程改革是否成功的"评"六个维度进行实证性调研,期望相关的探索和研究结果能为公安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3.
案例教学法是公安教育中应用广泛并且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体现了教学面向公安实战的需要,有助于调动"体改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其必要性值得肯定。对"体改生"施行案例教学法,应遵循如下基本路径,即了解"体改生"的特点,选取合适的教案,运用适当的案例展示手段,有意识地培养"体改生"适应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模式相结合,以及对"体改生"进行案例教学法的效果进行反馈。  相似文献   

4.
案例教学法是国内外法律职业教育中所广泛应用并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面对“体改生”这一公安院校全新的授课群体,通过实证调查的方式探讨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效果具有很大的必要性.根据“体改生”对案例教学法应用效果的反馈,要真正使案例教学法适合“体改生”的知识学习和未来工作发展的需要,应至少从了解“体改生”的特点,选取合适的案例,运用有效的案例展示手段,培养“体改生”适应案例教学的能力及与其他教学模式密切结合等五个方面开展教学工作.  相似文献   

5.
贯彻落实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部署,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公安教学新模式是公安院校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在进行课程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在"体改生"教学中实行实战教官制,对于培养出具有较高实战水平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调查"体改生"对实战教官在我院开展《侦查讯问》开课前的教学期待和结课后的教学效果反馈,期望相关的调查结论能为我院和兄弟公安院校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思考。  相似文献   

6.
公安高校体改二学位学生具有区别于普通公安高校学生的明显特点,可称其为"准警察"。体改二学位学生的职业心理素质指标包括基本心理能力、个性心理能力和社会心理能力三部分。这三类指标根据不同的专业特点又分为一般职业心理素质与特殊职业心理素质。由此,形成一个适合体改二学位学生的二维职业心理素质指标体系。  相似文献   

7.
为考察公安院校体改生学习投入的基本现状,对210名体改生进行调查。结果如下:体改生的学习投入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体改生学习投入的性别差异不显著;体改生学习投入的籍贯差异不显著;体改生学习投入的家庭经济状况差异不显著;体改生学习投入的原本科专业和现所学专业的差异均不显著;学业自我评价良好的体改生在学习投入上得分显著高于学业自我评价较差的体改生;理想型入学动机的体改生在学习投入上得分显著高于就业型入学动机的体改生。  相似文献   

8.
为考察公安院校体改生学习价值观的现状,对210名体改生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体改生的学习价值观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不同性别体改生学习价值观的差异不显著;不同籍贯体改生学习价值观的差异不显著;不同家庭经济状况体改生学习价值观的差异不显著;刑技类专业的体改生在功利性上得分显著高于刑侦类专业的体改生;学业自我评价良好的体改生在学习价值观及其所有附属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学业自我评价较差的体改生;理想型入学动机的体改生在学习价值观及其所有附属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就业型入学动机的体改生。  相似文献   

9.
体改生具有自尊自主性强、群体结构层次复杂、职业特色鲜明、工学矛盾突出等特质,是一个具有明显特殊性的学习群体。公安院校在体改生的教育管理中,应立足于其自身特质,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因材施教、因情施策,严格警务化管理,贴近实战教学,着力培养其警察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法官角色伦理分析出发,分析法官职业的本质,从法律的不确定性与法官角色伦理的博弈中引出法官的任职保障制度对于做好"法律世界中"法官的重要价值意义。文章从确保法官职业身份、树立法官职业尊荣、强化法官职业队伍三方面就法官非物质利益保障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公安院校“体改生”的教育培养问题,是公安高等教育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如何搞好“体改生”的教学、管理与实践教学则是“体改生”教育培养的关键。在这种背景下,文章阐述了“体改生”的教学问题、“体改生”的管理问题和“体改生”的实践教学问题,并在阐述“体改生”教育培养有关问题的基础上,阐述了自己对“体改生”教育培养的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12.
法律卫士的内涵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首先,从检察官制的起源论证检察官作为法律卫士的合理性:其次,将检察机关定位为司法官署,从身份上保障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再次,在体制上,通过塑造检察官的法定义务和客观义务来保障其法律卫士地位的现实性。  相似文献   

13.
男女依照法律规定创设夫妻身份关系,依据身份关系自然引出财产关系,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也因为夫妻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其财产制度也有特殊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由谁使用、由谁管理、收益如何分配及如何处分。如果没有约定,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婚前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婚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相似文献   

14.
2008年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印发了《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公安政法院校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国各公安院校全面启动。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后,公安院校招生对象由高中毕业生调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体改生")。"体改生"具有哪些新特点,如何适应"体改生"的新特点和新变化,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践行和培育,就成为重要的课题。  相似文献   

15.
事业单位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事业单位是我国具有独特地位的公共服务组织,是我国法律调整和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相对人、准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三种法律地位和身份。他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依据有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委托;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此外,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立法应当完善。  相似文献   

16.
警察素养类课程作为培养警察基本素质的基础类课程,在公安高校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目标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针对"体改生"的教学过程中,公安高校对警察素养类课程进行了积极改革。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为"体改生"培养开设的警察素养类课程有《公安工作概论》、《公安应用写作》、《警务心理》、《犯罪学》。对该校4门警察素养类课程教学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研究,其目的是探索并逐步形成适合"体改生"培养需要的课程内容体系,深化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教学改革,从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水平。  相似文献   

17.
由于绝大多数体改生公安业务理论欠缺和警察意识薄弱,加之公安行政执法课程内容设置仍脱离不了行政法的框架及培训教师实战经验的匮乏,使得公安行政执法课程培训效果不佳。应从扭转理论讲授惯性,向实务操作、服务实战靠拢,摆脱知识系统化教学,选择模块化的课程内容方面来调整公安行政执法课程。同时,从内容框架上、讲授方法上和增加兼职教师三方面打破传统公安行政执法课程设置之壁垒,构建更实用的课程框架,从而提高培训质量和学员的准实战水平。  相似文献   

18.
招录体制改革背景下公安院校大学生作为预备警官,其思想道德素质关系到公安队伍建设。调查显示,当前"体改生"入警动机不纯、道德素质偏低,现行的德育教学也存在着效果欠佳等问题。必须从强化"体改生"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行为养成教育和完善士官生思想道德知识结构等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9.
建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需要处理好“一体”与“多元”的关系。“多元”的法律地位问题是建构中华民族“一体”格局的基础,因此,对台湾原住民族身份的确立问题、平埔族的原住民族身份问题和少数民族身份的国际法保障问题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既有助于大陆加深对台湾原住民族的认识与理解,也有助于在法律层面上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提供必要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20.
教师权利义务体系的重构--以教师法律地位为视角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教师权利义务体系是教师法律地位的表现。要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明确教师在各种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科学定位教师的法律身份。随着我国教育制度改革及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教师的法律地位问题显得日益突出和关键,已成为当前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制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要重构我国的教师权利义务体系,必须采取如下措施:在修正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更新教育观念、拓展教师权利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职关,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通过在立法中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确定为公务员身份并采取职位聘用制,来实现教师职务的稳定性和公共性,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通过完善教育立法,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来确认和保障教师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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