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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是层次最高、最有权威、最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对这一点,宪法和监督法早已明确,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强调要强化人大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实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单向制约。它的监督,对于保障“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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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常常读到“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会委员上门监督的新闻报道。初读,倒还为这些单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举动所感动,但随着这类新闻读多了,不由对这类“请来”的监督产生出一种难以言状的感觉。监督权,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这一各级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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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作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核心机构,是我国政权体系的核心。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决定与执行的关系。因此,“一府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只有接受人大的监督,才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权,防止公权异化和权力滥用,推进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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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形式,享有立法权、监督权。地方人大相对全国人大而言,立法工作要少很多,基层人大很少能实际的独立使用立法权,那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功能就是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因此,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问题就显露出来,并引起了全国人大的重视。此后,有些地方人大在财政监督、司法机关的个案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这种背景下,历经多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终于正式出台了。《监督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开创了人大监督的新途径,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项改革举措,其中有关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权的设置,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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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性质的重要体现.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人大行使监督权,从根本上说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力,"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尊重人民的意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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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近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对“两院”行使监督权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两院”的监督工作向着主动和深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两院”的监督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与宪法的规定和人民的期望距离甚远。那么,该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两院”的监督呢?本文就其中若干问题作些探讨。一、正确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两院”的监督权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两院”的监督权问题上,现实中还存在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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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几个职权中,最经常而又大量的是行使监督权,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实际上是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监督。由于政府工作面广,职能部门多,因此,人大在实际工作中,对行政权的监督较多,这也是正常的。相比之下,对司法权的监督就薄弱得多,甚至出现了轻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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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重大案件的监督魏晓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一府两院”办理的重大案件的监督,是改革15余年来深化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项卓有建树的政治体制改革成果。《宪法》、《全国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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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代行工作评议的监督权是不适当的.
首先,从“工作评议”的性质来看,人大的工作评议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的一种形式.工作评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工作评议包括各级人大会议期间听取“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及人大会议闭会期间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专项工作评议.狭义上的人大工作评议仅指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针对“一府两院”等开展的专项工作评议.本论题中的工作评议就是指狭义上的工作评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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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广义上讲,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立法机关,广义的“立法”和“执法”是两个对立面,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法律监督机关,“一府两院”是法律执行机关.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法律情况不宜进行执法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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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信访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体察民情的重要渠道,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对“一府两院”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更是人大常委会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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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具有制约性是符合宪法和法律精神的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显然,在一个负责、一个监督的关系中,包含着制约与被制约。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权力的行使进行合理有效制约,可以保证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掌握权而不滥用权力。离开了对权力的制约,就谈不上对“府两院”实施监督。现实中,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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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唐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监督机制,积极改进和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