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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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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统的侵权理论中,侵权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是不加区分的,侵权行为即民事侵权行为。我们这里说的诉讼侵权行为在传统的侵权行为中实际上是民事侵权行为中特殊的侵权行为之一部。那么,什么是诉讼侵权行为呢?我认为,诉讼侵权行为是司法机关(检察、审判机关等)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故意或过失地违背法律或有关规定执行职务,从而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致使公民或法人应有之各项权利的行使受妨碍或财产利益遭损害的行为。诉讼侵权行为具备作为一种侵权行为所应有的构成要件,同时又具备其他侵权行为所没有的构成要件,并以此为特征将其与其他侵权行为(如民事侵权行为、行政侵权行为等)区别开来。由以下几点,我们可以看到诉讼侵权行为的基本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2.
李尊 《法制与社会》2010,(12):260-261
共同侵权行为的类型化是侵权行为基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区分共同侵权责任分类与共同侵权行为分类,探讨共同侵权行为的分类基础、共同侵权行为是否应当包括特殊侵权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等问题,得出结论认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包括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和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两种。共同危险行为应当保持它“准共同侵权行为”的地位。  相似文献   

3.
王灏 《河北法学》2011,29(7):181-187
在澳大利亚,侵权行为首先被认定为民事过错,进而与刑事过错区别开来。对侵害行为人的处理程序的不同是其划分的主要依据。对澳大利亚侵权行为法的主要作用,侵权行为法与刑法、合同法、赔偿法的关系,侵权行为法责任标准原则,侵权行为法的法律渊源以及发展现状等作了全面阐释。  相似文献   

4.
侵权行为概念之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王利明 《法学家》2003,(3):62-71
作者系统总结了各国学者对侵权行为概念界定的诸种学说,在深入探讨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关系的基础上,结合侵权行为法的发展趋势,从侵权行为的性质、特征、主体、对象、构成要件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对侵权行为的概念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并作出了自己的界定.  相似文献   

5.
侵权行为之债及其立法路径辨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明锁 《中国法学》2007,36(4):13-22
侵权行为之债的路径为罗马法所开辟,该路径为多数国家的立法所接受。侵权行为之债有其独特性,发挥着缓解、调整和保护复杂社会关系的价值功用。债在我国有其存在的社会法律和思想文化基础,侵权行为之债的路基宽广厚实、安全可靠、科学合理,并可不断拓展和加载新的容量,有利于中国民法法典化。侵权行为之债的路径不是赔偿损失的狭路窄道,而是坚实广阔的光明大道,可以承载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则和条件、各类侵权行为及责任方式、一般侵权行为类型和特殊侵权行为类型等内容。  相似文献   

6.
袁雪石 《政法学刊》2005,22(3):16-19
电子商务侵权行为和电子商务侵权法是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电子商务侵权行为不完全等同于网络侵权,其在侵害主体、侵权行为地、侵害客体等方面都有新的特点,如侵权主体多样化、低龄化,侵权客体多层次,侵权行为地之间空间距离较远等,因此,在侵权法立法上应对电子商务予以充分重视,并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7.
为了正确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根据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8.
为了正确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的著作权纠纷案件,根据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第二条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  相似文献   

9.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于网络用户的侵权行为一般不具有预见和避免的能力,故不当然对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而仍然为侵权行为人提供网络服务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则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避免侵权行为发生的措施,应当根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侵权警告的反应、避免侵权行为发生的能力、侵权行为发生的几率大小等因素综合判定。  相似文献   

10.
对中国近代侵权行为法学的理论谱系进行一个溯源性的梳理和总结,可以为当下侵权行为法学的知识积累和传承提供若干基础性助益。中国近代侵权行为法学的型塑,端赖于清末民国时期民法学者所撰著之侵权行为法相关论著。这些论著从侵权行为之内涵、归责原则、类型、效力等方面对侵权行为法的学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当然,中国近代侵权行为法学理论谱系的构建,就其演生路径而言又表现出以下特点:理论上由早期主要借鉴日本,逐渐过渡到兼采欧西;体例上的教科书化严重,论著中雷同处较多;偏重条文疏注和阐解,理论概括力尚显薄弱;对侵权行为法的理论要点既有共识,亦存有若干分歧。  相似文献   

11.
我国侵权行为法的立法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模式的选择是完善我国民法体系的重要步骤,也是侵权行为法得以不断完善发展的重要条件。本文通过比较,借鉴英、美、法、德、日等国的侵权行为法,寻求一种适合我国侵权行为法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2.
为了正确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的著作权纠纷案件,根据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  相似文献   

13.
试论侵权行为法之补偿功能与威慑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侵权行为法的功能就是侵权行为法的任务与目的,即侵权行为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只有正确认识侵权行为法的功能,才能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符合本国国情的侵权行为法体系、规则与制度。当前,我国正在抓紧制定侵权行为法,因此正确认识侵权行为法的功能就显得愈发重要。  相似文献   

14.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现实中出现了许多利用互联网侵权的案件。因为利用互联网的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具有不同之处,互联网侵权行为具有即时性,影响的广泛性等特点,这对传统管辖权依据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15.
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   总被引:47,自引:0,他引:47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对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及普通法、斯堪的纳维亚法有关侵权行为一般性规定的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 ,在民法典中规定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的立法模式更为可取。作者试拟了我国未来民法典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 ,并对该草拟的条文进行了详细说明。  相似文献   

16.
共同侵权行为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形态,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有较大争议。综观有关的立法及判例学说,宽泛地认定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是当今各国判例、学说的动向。由于价值取向的不同,关于共同侵权行为中“共同性”要件的认定也不同。主要的学说有主观说、客观说、折中说。从立法目的,社会发展水平及各学说的价值取向等方面分析比较,对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性”要件采取折中说较为可取。根据折中说,共同侵权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主体的复数性;构成共同侵权;侵权主体实施了共同的加害行为;损害结果的统一性。  相似文献   

17.
论妨害经营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侵权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商业领域,妨害经营侵权行为是商业侵权中较典型的一种。本文主要围绕妨害经营侵权行为的特征、构成要件及法律救济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8.
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确定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既存在着一些传统原则,如侵权行为地法原则、法院地法原则等等,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原则,如侵权行为自体法原则、有限制的意思自治原则、有条件选择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共同属人法的原则、区分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分别适用法律的原则等等。我国有关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应当以《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中的有关规定为蓝本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关于侵权行为法法律规制的基础,或者说该法制度构建的出发点,传统的观念强调“权利”在该问题上所占据的重要位置。但是通过考察“侵权行为”的词义、比较法上的对比分析、方法论上的探讨以及侵权行为法本身的价值目标的确立,我们发现,对于该问题的认识,我们仅仅是停留于表面的现象,我们需要反思该问题的答案,进而据此更为合理地构建侵权行为法的法律制度。笔者认为,侵权行为法的法律规制基础中,“义务”的角色更甚于“权利”。侵权行为法上的“交往安全义务”以及“纯粹经济损失”等制度均可以印证该问题。只有从“义务”的角度才能理解侵权行为法的本质以及发挥其救济和保障私权的制度功能。对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侵权行为法的相关问题,本文即是对该问题所作的大胆的尝试。  相似文献   

20.
一 侵权行为法是各国民法,特别是债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各国的社会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国家利益、社会状况和风俗习惯不同,其关于侵权行为的成立、责任构成和损害赔偿等的规定也就不一样。即使在一个国家的不同法域也是如此。因此,具有涉外因素的侵权行为适用何种法律,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不同的适用原则会导致适用截然相反的法律。传统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适用法院地法原则、同时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原则。 二 传统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范,连结点单一,形式僵硬。以往的“易于确定应适用的法律”的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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