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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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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7]豫法经字第11号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经)复[1985]39号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批复(编者注:该批复刊登在本刊1985年第3期)的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对该批复补充如下:  相似文献   

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经济庭(85)冀法经字第8号函收悉。关于河北省大城县水利局食品厂(需方)诉上海市物资交易所综合门市部(供方)购销饼干机合同质量纠纷一案的管辖问题,经我们研究,答复如下: 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是指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地点,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复(1985)39号批复规定:“合同履行地是指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地点,合同标的为实物的,一般是指标的交付的地点。具体到经济合同法中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或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其合同履行地除供需双方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的以外,因交货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凡合同规定由供方送货、代运的,合同履行地为产品发运  相似文献   

4.
购销合同履行地是指购销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和接受义务的地点。争管辖历来为地方保护主义者或害怕地方保护主义者所热衷,而购销合同履行地因直接涉及购销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权问题,往往成为诸多当事人争论的焦点。为定纷止争,解决管辖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就购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问题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这里试作分析、比较。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复[1985]39号《关于国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中的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的批复》和法(经)复[1988]20号《关于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批复》确立…  相似文献   

5.
法复[1993]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  相似文献   

6.
你院(1996)鄂经他字第10号请示收悉.关于如何确定证券回购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鉴于我国证券回购业务事实上存在着场内和场外交易的两种情况,因此,确定证券回购合同履行地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一、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二、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此复.  相似文献   

7.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6)鄂经他字第10号请示收悉。关于如何确定证券回购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鉴于我国证券回购业务事实上存在着场内和场外交易的两种情况,因此,确定证券回购合同履行地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第20条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民诉法意见》除了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外,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那么,如何认定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呢?对此,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10.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赣法经(1986)01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你省南昌市青山城乡企业产品贸易中心诉福建省宁化县工业贸易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应如何确定合同签订地问题,经我们研究认为: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  相似文献   

1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7]第60号请示报告收悉。据报告称,你市塘沽区张学珍、徐广秋开办的新村青年服务站,于1985年6月招雇张国胜(男,21岁)为临时工,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任”的内容。次年11月17日,  相似文献   

12.
编辑同志: 最近,我们对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8月8日“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的理解产生不同认识。一种意见认为,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确定履行地,反之,无明确约定,则由加工承揽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另一种意见是,该函已给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下了定义,即无论合同中有无约定,均按承揽方所在地进行管辖。请问哪种意见正确?  相似文献   

13.
《现代法学》2015,(5):124-136
关于合同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选择了特征履行地规则。然而,特征履行地规则由于内容烦琐,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争议,产生较多问题。于是,一些法院转而采法定履行地规则,导致两种规则在实践中同时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剧了合同案件管辖问题的混乱程度。通过比较,法定履行地规则具有内容简单、标准明确等特点,优势明显。在条件成熟时,法律应当摒弃特征履行地规则,而改采更加简单明确的规则来确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现行民诉法的立法中,对于合同纠纷的管辖是依据合同履行地确定的。但是我国民诉法的合同履行地是以特征履行地加实际履行地的原则判断的,与实体法规范相互隔离。这种方式不仅在实际审判实践中存在不足,而且与国外立法也不相同。完善民诉法的履行地规则,应该通过与实体法相统一的途径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5.
1993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中关于“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的观点,笔者有不同看法,理由如下: 一是借款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签订借款合同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贷款方与借款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现行民诉法的立法中,对于合同纠纷的管辖是依据合同履行地确定的。但是我国民诉法的合同履行地是以“特征履行地”加“实际履行地”的原则判断的,与实体法规范相互隔离。这种方式不仅在实际审判实践中存在不足,而且与国外立法也不相同。完善民诉法的履行地规则,应该通过与实体法相统一的途径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7.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省成武县人民法院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五日就成武县油化二厂诉江西省瑞昌县流庄乡砖瓦厂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报我院指定管辖。经与瑞昌县人民法院联系,确定该案合同的签订地是瑞昌县,合同履行地是成武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签订  相似文献   

18.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辽法(经)请[1986]12号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佳木斯市轻工机械厂(供方)同抚顺市绣品工艺厂(需方)在佳木斯市签订的购销背心袋制造机合同,经双方与抚顺市包装总厂协商,一致同意抚顺市绣晶工艺厂将合同转让给抚顺市包装总厂履行,并在抚顺市办理了转让手续后,新的法律  相似文献   

19.
张科 《人民司法》2023,(17):79-82
<正>【裁判要旨】合同约定的签订地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合同签订地,其属于法律规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范畴。当事人选择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一般应认定有效,但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相似文献   

20.
当出现合同纠纷的案件时,案件到底应该归于什么地方的法院处理是由合同履行地来进行确认的,但目前我国的诉讼法中的规定与实体法中的规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并且诉讼法中合同履行地规则还存在着种种的弊端.本文针对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合同履行地原则的应用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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