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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从厦门法院的实践来看,两岸民商事司法文书送达存在以下问题:因请求方提供信息不全、重复委托等导致的送达困难和司法资源浪费;因被请求方未尽力协助导致的送达程序拖延;因两岸法律差异导致的协助送达效力不易认定等。鉴于邮寄送达及传真和电子邮件送达有其自身的不足之处,完善两岸民商事司法文书送达,需要增强司法互助意识,促进司法互助三级窗口设立,细化"尽力协助"原则,积极创新司法互助工作机制等。在审判实践中,法官不能过于依赖包括司法互助送达在内的单一的送达方式,而应从公正、高效解决争议的角度出发,灵活采用多种送达方式和途径。  相似文献   

2.
作者认为,尽快建立海峡两岸法院之间相互委托代为民事诉讼行为的联系与协作,是进一步发展两岸关系和保护两岸人民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大陆民事诉讼法和台湾地区的强制执行法对法院之间相互委托代为送达、调查和执行都作了明确规定。两岸有关法院相互委托代为民事诉讼行为,是一个国家内法院之间的互助。不是国与国之间的司法协助。两岸法院应从维护两岸人民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出发,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以务实的态度,共同寻求建立两岸法院相互委托代为送达、调查和执行的途径,并提出了自己的构想。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行政案件将不断增加,为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国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现可参照我国加入的海牙民商事送达公约,请求外国协助送达我国涉外行政案件司法文书。现就我国向外国送达涉外行政案件司法文书的做法通知如下:对于需要向海牙民商事送达公约成员国送达涉外行政案件司法文书的,可参照1965年订立于海牙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和我国内相关程序向有…  相似文献   

4.
为维护涉台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涉台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和交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事案件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以及人民法院接受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代为向住所地在大陆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自2003年6月1日,美国由一私人送达公司PROCESSFORWARDINGINTERNATIONAL(PFI)代为行使《海牙送达公约》美国中央机关的部分职能,为期五年,并就每件向其国民送达请求收取执行费用。我国与新加坡根据中新司法协助双边条约规定的途径办理司法协助事宜以来,新方根据中新条约第10条的规定已对我国请求向其国民送达事宜,要求执行送达后支付执行费用。加拿大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的规定声明向请求提供司法协助的国家进行收费。实践中亦已实际对我国请求向其国民送达事宜进行收费。现将上述三个国家…  相似文献   

6.
民事裁判互相认可是海峡两岸民事司法互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两岸民事纠纷的有效途径。目前,海峡两岸主要通过各自立法的方式解决民事裁判的相互认可。福州作为距离台湾地区最近的大陆省会城市,近年来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数量一直居福建省首位,但在审判实践中仍遇到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大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中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以福州中院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审判实践为切入点,通过分析受理案件的特点,探讨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正确处理涉台婚姻中离婚后子女抚养、探视问题不仅关涉两岸父母的利益,更关系到两岸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由于两岸分属于不同法域,与抚养、探视相关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均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这些差异集中反映在法律术语的使用上和未成年子女利益的酌定上。在相关案件中,两岸共同面临诸如缺席判决率高、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难、儿童拐带问题严重等问题。在裁判文书的承认和执行、大陆配偶居留等多个领域,台湾地区均表现出歧视性态度。由于台湾地区歧视性政策的存在,大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并进一步诱发了儿童拐带问题。未来两岸应沿着强化司法互助和裁判文书的承认执行的路径来保障离婚后父母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台湾地区应尽早废除在大陆配偶居留、工作政策以及裁判文书承认和执行上的歧视性政策。  相似文献   

8.
台湾地区在立法和司法中都已经认可大陆民商法的域内和域外效力,但大陆在解放初期已经废止了"六法全书",目前对于台湾地区法律的效力问题并无新的规定,这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两岸交往的现状."六法全书"继续在台湾地区施行是一个事实问题,大陆对台湾地区民商事法律采取"事实承认"的方式来解决其在大陆的域外效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大陆法院的主流做法是通过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来处理涉台民商事争议.  相似文献   

9.
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有的受送达人因害怕诉讼,不敢或不愿签收诉讼文书,有的故意逃避诉讼,有的外出务工居无定所,使得诉讼文书不能及时、有效送达,形成“送达难”问题,严重影响了法院审理案件的正常进行,制约了司法效率的提高,耽误了权利人合法利益的及时实现。文章从法院送达难的表现,对送达技巧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王夏菁  田炜 《法制与社会》2012,(30):263-264
随着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日益深入,构建和完善两岸司法互助的任务也愈发的紧迫。本文将对现行的大陆有关涉台司法文书送达的规定及司法互助机制进行分析,并联系司法实践,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2001]216号《关于对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井适用留置送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以下简称海牙送达公约)第一条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均应适用本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相似文献   

12.
民商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委托他国法院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而被请求委托国家的法院,按照外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它包括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代办调查取证和诉讼保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机构裁决等。它是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上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根据是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各国之间进行司法协助以互惠、对等为原则。  相似文献   

13.
熊理思 《中国审判》2014,(12):94-95
自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以来,专递送达已成为不少法院优先适用的一种送达方式。但作为邮寄送达的一种,其在立法上仍受到“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适用的限制。尴尬的法律地位,使法院专递送达制度在司法适用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困惑。  相似文献   

14.
我国域外送达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域外送达概述域外送达作为国际司法协助的内容之一,是指在涉外民商事诉讼中,受诉法院依据其参加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上的有关规定或按照互惠原则,将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经司法协助渠道送交给居住在国外的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其中包括某些主权国家内部存在的域外送达特例———区际送达,即由于一主权国家在国体或政体上的特殊性,该国司法机关依据本国的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本国某些特殊行政区域内采取的类似于国际域外送达的诉讼程序。区际送达的基本性质属于主权国家内部的司法程序。我国既存在国际司法协助范…  相似文献   

15.
海峡两岸具体规定的不同,致使两岸在对残骸打捞的规范上存在一定冲突。从海洋法原理出发,运用实证的方法,对残骸打捞的管辖权、责任主体、费用追偿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在台湾海峡残骸打捞管辖权问题上,两岸可实行属人管辖或由最早接到求救请求并赶到救援地点的一方管辖;残骸打捞责任主体按照各自的法律规定确认。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对残骸打捞责任主体确定的范围比大陆的窄,不利于台湾地区的残骸打捞清除,提出打捞费用的追偿可通过从拍卖所得中"优先"受偿、行政执行、提起海事请求或无因管理诉讼等途径向责任主体主张;打捞方既可持本地法院判决书申请对岸法院承认与执行,也可直接向对岸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6.
中国对外司法协助(上)梁淑英一、国际司法协助概述由于一国法院在审理诉讼案件中遇到若干必要的诉讼行为无法在本国境内进行,如被告在外国的场合,未经该外国许可,法院不能在该国境内向被告送达文书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因为任何国家部有主权所包含的属地优越权,即对...  相似文献   

17.
德国的取证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相比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在德国,取证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每一方当事人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支持.在域外取证方面,当案件涉及的有关证据位于国外时德国会自动启动司法协助程序.德国参加或缔结了很多双边或多边司法协助条约,外国法院在德国取证主要根据德国参加或缔结的双边或多边司法协助条约来进行.德国也是<海牙取证公约>成员国,公约于1979年对德国生效.就<海牙取证公约>的实施而言,一方面,德国反对美国的审前证据开始程序,但是另一方面,德国对外国法院提供协助又采取了非常灵活的做法.  相似文献   

18.
北京时间2003年8月8日上午5点30分,美国华盛顿特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标的达8.3亿美元的仰融等人起诉辽宁省政府的财产纠纷案件。8月21日,美国联邦法院哥伦比亚特区分庭,就仰融等起诉辽宁省政府非法侵占财产一案,正式向辽宁省政府发出民事案传票,并以特快形式寄往中国司法部,由司法部传送辽宁省政府。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司法部已经拒绝了仰融律师提出的司法文书送达请求。  相似文献   

19.
中美两国司法文书域外送达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美两国在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立法和实践上有着较大差异。立法上的差异:条约在本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法律渊源、域外送达的主体、受送达主体的划分上,均有区别,最主要的区别是我国法律禁止采用邮寄方法和法院、诉讼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美国则相反。实践中的差异:外交送达途径、邮寄送达的法律根据、送达主体、受送达单位主体是否必须有授权等不同。两国城外送达法律冲突的核心问题是美国法院谋求美国法律的域外效力,采取我国不允许的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司法文书,解决的办法是:通过外交途径,签订司法协助协议,修改、完善我国司法文书域外送达的法律。  相似文献   

20.
为落实《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进一步推动海峡两岸司法互助业务的开展.确保协议中涉及人民法院有关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工作事项的顺利实施.结合各级人民法院开展海峡两岸司法互助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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