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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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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十二、什么是法院调解?为什么说生效的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上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为解决民事案件所进行的诉讼活动;也是人民法院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民主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终结案件的一种方式。它与诉讼外的调解,即群众调解不同。诉讼外的调解,主要是指群众性的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解决民间纠纷的一种自我教育活动。  相似文献   

2.
张鹏 《法制与社会》2011,(23):120-121
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调解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机制,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诉讼调解符合中国传统的"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有效降低诉讼的对抗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其次,调解具有简便、高效、经济的特点,调解方式灵活,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重要的是调解结案更符合司法公正的实质要求。调解的成功与否以及调解的效果如何,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法官的调解能力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我们必须予以重视。  相似文献   

3.
曾海根 《法制与社会》2011,(29):109-110
诉讼调解制度是一个重要的诉讼解决机制,具有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独特优势,而现今诉讼调解制度不是很完善,既有制度本身原因,也有法院审判任务繁重等现实的原因,这需要我们拓宽思路,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之路,本文从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方面论述,希望为诉讼调解制度完善提供一参考。  相似文献   

4.
第一,调解是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职权。具体来说: (1)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与诉讼外调解不同。一是诉讼外的调解无论是哪种形式,都不具有诉讼性质。而法院调解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结束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民事案件的制度;二是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活动,由法官主持,是人民法院审理活动和当事人活动的结合;三是法院调解协议,经法院确定即具有法律效力。 (2)法院调解必须依法进行。 (3)调解协议具有法定形式,经法定程序才能生效。《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要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人民法院应完善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并立足司法调解,着重提出了加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有机结合的具体意见。《若干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调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陈娴灵 《法学论坛》2008,23(2):122-125
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能够及时化解社会纠纷,诉讼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项重要制度,与其他形式的调解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在实践中,这种独特的优势往往受制于调解协议性质及诉讼调解协议的效力而不能充分发挥.为此,一方面,必须以新的视角审视诉讼调解的内涵及价值;另一方面,必须看到,调解协议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在法官等调解主持人的主持下达成的,其内容不仅限于实体权利义务,也包括对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处分,具有准强制执行力的特性.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诉讼调解在解决民事纷争方面一直发挥着其他解纷机制无法替代的作用,并具有灵活简便、高效廉价、缓和矛盾、案结事了之特点和优势。然而,由于传统的诉讼调解制度存在不合理、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受到了以程序规范化为重点的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冲击,诉讼调解一度受到质疑和冷落,导致各级法院调解结案率大幅度下降,与此相对应的却是案件的上诉率、申诉率、再审率、执行率迅速攀升,涉诉信访也有增无减。随着国家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诉讼调解重新得到理论界和司法界的关注。随着社会和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现有的诉讼调解制度已滞后于当代社会的需要,存在种种弊端而亟待完善。本文从制度构建的层面入手,建议确立新的诉讼调解原则、构建独立的诉讼调解程序、探索多元调解方式,从而发挥诉讼调解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8.
福建省莆田市“调解衔接机制”的法治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福建省莆田市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是司法调解机制创新的一个典型。其特色在于立足诉讼调解,完善调解网络,主动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支持和衔接,借助并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法院通过对非诉讼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从而解决了制约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难题。这一制度由于立足国情,体现民意,适应了社会经济和法治发展的需要,不断推陈出新,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9.
构建和谐社会与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强调和追求和谐的文化。在不同的法律文化背景下,解决纠纷的机制和方式是不同的。在西方社会,人们更多地利用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而在中国,包括中国古代,人们更多的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从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机制和解纷文化①。我国现行法律所确立的诉讼调解制度,是在扬弃了中国古代调解制的基础上,转承而来的,它植根于中华文明的传统文化和广大民众的传统理念,其内核就是“和谐”。在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调解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在解决日趋增多的纠纷中,发挥着重要…  相似文献   

10.
一、中国传统民间调解的过去(一)民间调解在传统中国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是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反映,即在礼治秩序下乡土社会以内生性的社会模式来解决冲突和纠纷,①尽量避免诉诸官府。在此基础上,大量的社会纠纷通过民间调解的方式得到解决。到了革命根据地时期,民间调解依然是一项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1.
人民调解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敏 《法学杂志》2012,33(3):59-65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人民调解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务中,都出现了比较大的创新,人民调解组织不再局限于村委会和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不再局限于村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及群众选举产生的公民;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效力;人民调解与诉讼(司法)实现了有效衔接与对接。在调解全球化的趋势下,要保持我国人民调解的活力,并发挥更大的作用,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在我国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地位,更好地处理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的关系,深刻把握人民调解的正当性基础,严格规范人民调解员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Judicial mediation in China represents an extreme case of integration between adjudication and mediation. Based on ethnographic work and extensive interviews, this article studies how judicial mediation actually works in China. It finds that the incorporation of mediation as part of the official trial process creates a set of internal contradictions. In addition to the role conflict inherent in a judge's acting also as a mediator, adjudication and mediation stages are organized by different principles. When the rather rigid format of adjudication is carried over to in‐trial mediation, it curtails the flexible, nonlegalistic approach that mediation is meant to promote. Challenged authority, an uncontrolled process, narrowed issues, and weakened norms all make a settled outcome difficult to achieve. In comparison with judicial mediation in other jurisdictions, this case study from China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implications for understanding the limits of informal justice.  相似文献   

13.
调解的重构(上)——以法院调解的改革为重点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调解作为中国自古就存在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甚至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制度性或体制性存在 ,在现代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采取一种综合各种功能的多元价值论 ,主张客观地认识调解的各种功能和价值。同时 ,力图通过对于以法院调解改革为重点获取的实证资料的分析 ,提出一种有关我国调解的功能和价值的建设性的意见或理论框架 ,实现一种对于调解的重构 ,以使其获得现代转型和重生。  相似文献   

14.
调解的重构(下)——以法院调解的改革为重点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调解作为中国自古就存在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甚至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制度性或体制性存在 ,在现代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采取一种综合各种功能的多元价值论 ,主张客观地认识调解的各种功能和价值。同时 ,力图通过对于以法院调解改革为重点获取的实证资料的分析 ,提出一种有关我国调解的功能和价值的建设性的意见或理论框架 ,实现一种对于调解的重构 ,以使其获得现代转型和重生。  相似文献   

15.
16.
行政诉讼应该确立调解原则吗?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在制度多元的今天 ,在纠纷解决机制日趋灵动的当今社会 ,调解所具有的优越性固然不应该被忽略 ;但是 ,在我国行政审判的现实环境下 ,一旦在实定法上规定调解原则 ,调解本身所具有的弊端极可能彰显无疑。从策略上考虑 ,在撤诉制度实践事实上已起到调解作用的情况下 ,不宜再在立法上确立行政诉讼调解原则。  相似文献   

17.
The use of mediation in the public prosecution of criminal matters has had a nation-wide impact since being introduced by China’s Judiciary. After almost 10 years, mediation in criminal prosecution cases has, in 2012, now been adopted by the newly revised Criminal Procedure Law 2012 (NPC 2012).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criminal mediation, and its introduction and development, by analyzing the empirical data collected from the practice. The ineffectiveness of collateral civil proceedings to criminal procedure to compensate victims, the resulting complaints and petitions argued by them, and the need to resolve the disputes in a way that promotes social harmony, were seen as important reasons to bring criminal mediation practices to China. Varying from ‘western’ restorative justice practices, China’s criminal mediation is closely associated with China’s powerful state criminal justice apparatus, which itself is restricted by the rigidity of the law.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实证研究发现,近年来无论一审、二审还是再审调解结案率都呈现曲折增长而非持续增长态势。无论一审、二审还是再审抑或婚姻家庭类案件、合同类案件还是权属侵权类案件,调解结案率一般都未超过60%。而且总体上看,一审调解结案率高于二审和再审,再审调解结案率高于二审,婚姻家庭类案件调解结案率高于合同类案件,合同类案件高于权属侵权类案件。当下中国法院调解结案率呈现如此面相,既是调解政策驱动、各法院领导重视程度不同所致,也有个案差异、案件性质不同等原因。这种"运动性"调解的负面效应在司法实践中越发凸显,未来中国应在深刻反思基础上理性对待和设计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中国法律》2009,(3):1-1,55
北京奥运开幕式中巨大的“和”字让世人印象深刻。自古以来,化干戈为玉帛,是东方文化氛围里最理想的矛盾处理结果。中国人在恩怨纠葛中一直倡导“一笑泯恩仇”。调解,这种“不撕破脸皮”的做法或许在中国的形成是有其必然性的,在法学版图里,它或许也最能体现华人世界的人情味。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和解的正当性解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英辉  向燕 《河北法学》2008,26(5):52-56
刑事和解为近年来我国实践部门探索的解决刑事案件的新途径。刑事和解在我国的适用,具有正当性基础,具体表现在: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和宽严相济为刑事和解正当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基础,刑事和解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刑事和解是我国司法现实的需要,是实现利益兼得、有效化解矛盾、解决司法资源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联合国所提倡的,各国通行的解决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刑事和解与传统刑事司法理论并不相悖,体现了解决刑事案件方式的多元化和价值追求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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