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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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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害人行为除了当前学界经常讨论的被害人学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阻却违法性的被害人同意、防卫过当等情形外,还应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后被害人实施的与犯罪性结果有因果关联能影响犯罪行为定性的行为;此种被害人行为的因果归责路径将归因与归责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被害人行为介入案件的归因上,对作为和非作为分别采用假想排除和作为代替方法来确定条件或事实原因,而在归责上,则主要通过评价被害人行为从属还是独立于被告人行为确定其刑事归责意义,即如果从属于被告人行为,则不排除犯罪人与犯罪性结果之间的因果关联,而如果是被害人故意而为,或存在重大失当行为,则应视为独立而为之行为,可以作为被告人不定罪的理由。  相似文献   

2.
我认为:刘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刘某等人的行为(指被害人落井前的行为)之所以构成流氓罪,理由与世昌同志看法相同,不作详述。仅就刘某等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谈一点看法。首先,被告人客观上有刑法上的不作为行为。他们的犯罪行为分两个阶段:白某落水前,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流氓罪的特征,是单一的流氓犯罪行为。白落井后,被告人的行为由作为的流氓犯罪行为转变为不  相似文献   

3.
一、同一被告人实施了多种毒品犯罪行为的定罪问题 我们认为。同一被告人实施了多种毒品犯罪行为,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同一被告人在同类毒品犯罪中实施了多种犯罪行为,应选择其中一个重行为定罪,不宜搞数罪并罚。《决定》规定了几种同类犯罪,如第二条就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规定为同类犯罪。若被告人既有走私毒品行为,又有运输、贩卖毒品行为。此时应选择其中次数最多、数额最大等情节最重的一种行为  相似文献   

4.
本案的疑难,主要表现在被告人事先对犯罪的预谋与实际实施的犯罪行为之间的差异上。从被告人事先预谋来看,意图在搭乘被害人的摩托车过程中,假装摔伤,以此向被害人勒索财物。这种情形,通常称为碰瓷,应当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在本案中,事态没有完全按照被告人设想的进程发展,在被告人假装摔倒正欲向被害人勒索财物之际,  相似文献   

5.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所说的被害人是指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包括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通常称自诉人)。由于犯罪行为侵犯被害人的  相似文献   

6.
陕西石泉县刘矩问:在拐卖人口案件和盗窃耕牛案件中,往往涉及到受害人家里派人找人或受害人找牛所支出的费用损失问题。这些损失费用是否能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本刊法律部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规定表明,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受到的物质损失,被害人有权要求犯罪分子(被告人)赔偿。在这里,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即包括被害人本人,也包括被害人的父母子女;其物质损失应是犯罪行为所造…  相似文献   

7.
姜伟 《犯罪研究》2009,(6):65-69
被害人的过错行为作为一种与犯罪有关的事实在刑法上的效果有三:(1)构成要件事实,如交通肇事罪中被告人负次要责任的,为追讨债务而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行为等;(2)排除违法性事实,即正当防卫;(3)量刑事实,在防卫过当中是法定的量刑情节,在其他犯罪中可为酌定的量刑情节。其中,作为量刑事实的被害人过错行为涉及个罪,具有较为广泛的意义。近年来,“被害人过错行为”在死刑裁量的研究中涉及较多,也出现了要求修改刑法将其由酌定量刑情节转化为法定量刑情节的呼声。  相似文献   

8.
对于如何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于法律渊源、诉讼理论的不同,世界各国大体上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模式,即允许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由刑事审判组织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另一种则是英、美等英美法系国家通常所采用的刑、民分审的立法模式,即不允许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告人提出民事赔偿的请求。  相似文献   

9.
律师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主要履行以下职能:第一,控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出严惩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第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于律师在以上代理中的职能不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不同,故律师在履行以上职能的诉讼地位也是有区别的。一、律师接受被害人的委托,只履行控诉职能时,代理律师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理由是:1.代理律师依法进行诉讼,不受被害人意志的约束。代理律师接受被害人委托后,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控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严惩被告人的同时,还要维护法律的…  相似文献   

10.
被告人受雇佣,召集并带领其他人去伤害被害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被告人没有直接实施伤害被害人的行为,他人实施的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超出被告人的犯意,且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相似文献   

1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特殊的民事诉讼,它具有不同于一般民事诉讼的特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民事赔偿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也就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同时造成刑事、民事两种法律责任。从刑事责任看,对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从民事责任看,犯罪行为造成了物质损害,被告人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正> 西方刑法学中的因果关系(Causation),是指在法律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与国家用刑罚加以制裁的危害之间,必须有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即是说,被告人的行为必须是被害人受害的原因;反过来说,被害人的受害必须是被告人的行为的结果。这一理论主要应用在一些要求有特定的危害后果发生的犯罪上。例如,在西方国家的刑法中,杀人罪一般都要求有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因而在认定杀人罪时,被告人的杀人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因果  相似文献   

13.
【要点】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分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而在具体案件中又较难解决的问题。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致死)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要看被告人行为时的主观心态。如果行为时被告人没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只是出于排除妨害的目的基于过失致使被害人死亡,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出乎  相似文献   

14.
2007年9月,被告人杨某在网吧上网聊天时与被害人某女相识,被害人对杨某萌生好感,杨某也感受到了被害人对自己的感情。时隔两天,杨某、周某、付某三人相约一起吃晚饭,并且邀请当时同在一个网吧上网的被害人加入。吃饭时,被告人周某向杨某、付某使眼色,三人轮番和被害人喝酒,致使被害人处于微醉状态。之后周某提议带被害人夜宿旅店,三被告人在前往旅店的路上预谋和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并约定了先后次序(依次是杨某、周某、付某)。在实施奸淫行为的过程中,被害人除对杨某外均实施了明显的反抗行为,其中杨某、周某奸淫得逞,付某因自身生理原因未能得逞。三被告后被抓获归案。  相似文献   

15.
在被害人患有某种疾病的情况下,被告人侵害该被害人并致其死亡,如何认定被告人的侵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继而判断被告人的主观犯意和客观行为,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类疑难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相关案例的研究基础上从定性与定量两个方面对其作出刑法评价。  相似文献   

16.
在对上诉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发现有这样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即人民法院在审理公诉的刑事案件时,对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往往在被害人并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就附带作出了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  相似文献   

17.
刑法学中危险接受的法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明楷 《法学研究》2012,(5):171-190
根据是自己侵害还是他者侵害这一标准,危险接受分为两种情形:被害人自己支配实害结果发生的,被告人的行为属于自己危险化的参与;被告人的行为支配实害结果发生的,则是基于合意的他者危险化。被害人承诺、规范的保护范围、被害人自我答责等理论,均不能妥当说明危险接受的法理。在自己危险化的参与的场合,被害人支配实害结果发生的行为不符合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故参与者(被告人)的行为不可能成立犯罪。在基于合意的他者危险化的场合,被告人支配实害结果发生的行为,符合过失犯的构成要件且不具有违法阻却事由,原则上不排除犯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能够认定被害人对被告人实施强制行为,或者具有优越的知识,支配了因果发生进程,对实害结果的发生处于间接正犯的地位,则被告人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相似文献   

18.
一、案情 2004年7月14日深夜,被告人郑一、郑二、郑三(化名)在海口市美兰机场某草坪的假山,采用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共同强奸女青年程艳(化名)。在被告人郑二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被害人呼喊救命且不断奋力反抗,被告人郑三上前帮忙按住程的手并捂住其嘴,使郑二强奸得逞。事毕,机场护卫大队接举报赶至现场,程某赤身裸体从假山后冲出呼救报警,三被告人四散逃窜,郑一、郑二逃脱,郑三被抓获。同年8月18日,郑二在家人的启发和催促下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在以后的侦察、检察程序中,郑二辩称自己仅是脱光衣服和被害人抱在一起,并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而且被告人郑三仅在旁边观看,没有实施帮忙行为。在一审举证质证、辩论等阶段,郑二仍拒不认罪,坚持翻供立场。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项规定赋予了被害人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物质损失的权利,目的是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人身伤害,交通肇事,流氓行为造成物质损失案件中,被害人大多能有效运用附带民事诉讼获得应有的物质赔偿,  相似文献   

20.
被害人是一个值得我们同情的群体.我国刑法也有明文规定: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被害人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请求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很多现实的案件由于没告破或被告人没有能力履行、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主、客观原因让这一规定变成一纸空文,司法机关、被害人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手足无措。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中被害人的遭遇让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机关也无所适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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