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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特点,矛盾纠纷的多发性、复杂性和群体性使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单一的调解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分析对比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与不足,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互补性。并针对我国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功能优势及其存在的弊端,通过建立:"诉前引导"对接机制、"诉中委托、参与调解"对接机制、诉后联动对接机制、联合调解机制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制度优化及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其功能优势,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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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法》贯彻了“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强化了人民调解机制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明确了人民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和谐稳定。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矛盾不断增多。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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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新时期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特点,结合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提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必须主动融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的理念,必须始终坚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业性调解的特色等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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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预防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目前农村的人民调解制度在调解的范围、效力以及调解组织人员构成、经费来源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调解制度作用的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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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赋予了人民调解工作新的历史使命。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罗干同志指出,要更加注重运用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高度重视各种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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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田街道办事处积极创新社会管理途径,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创建"社区人民调解超市"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将一大批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社区人民调解超市"工作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近,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焦亦民在和田街道召开的"社区人民调解超市"推进会上,要求全市基层调解委员会认真学习和田街道人民调解创新经验,在全市形成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以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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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的思考和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调解协议是人民调解活动的结果,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纠纷当事人对纠纷的解决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意思表示。为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更好地贯彻“调解优先、以调促和”原则,发挥人民调解的政治优势,必须深入研讨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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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作为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节器”,同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或缺的两道防线。因此,在大调解格局中,加强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建设,实现优势互补,相互配合,这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在要求,值得深入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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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杂的社会形势下,既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又要根据新时期社会矛盾的特点和人民调解中存在的新问题,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开拓工作方法,整合系统资源,做好信息研判,强化矛盾调解,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深化舆论宣传,全面推进"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达到有理有据,以理服人的效果,不断拓展人民调解的领域和空间,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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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发展,人民调解除了参与邻里、家庭等传统型矛盾纠纷调解外,在国家的发展建设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在诸多国家重大项目建设中,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预防化解由工程建设引发的征地、拆迁、用工等矛盾纠纷,防止了无数起群体性纠纷、上访、民转刑事件的发生,为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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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结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如何应对多发多样的社会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彰显群众自治、政府服务和调解为民的社会管理新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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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制度衔接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是我国现阶段行之有效的两种调解制度,实现这两种制度的有效衔接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大的意义。本文从人民调解和法院调解的基本概念出发,分析两种制度在实际运行中衔接的难点问题,并提出了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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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性人民调解机制适应了新形势下化解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矛盾纠纷的需要,有利于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实现调解组织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建立健全行业性人民调解机制,使其成为及时解决行业性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可以起到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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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发生矛盾纠纷以后,纠纷当事人都愿意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平等协商、化解矛盾、消除隔阂。然而,笔者从近几年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发现,由于文化程度、法律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局限,一些纠纷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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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曲周县信访局与县司法局合作,在信访接待大厅建立了人民调解室,安排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值班,实现信访与人民调解无缝衔接,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经过直接调解的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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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陕西省南郑县大力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调解员专职化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调解员积极性不高、调解程序规范化程度不够的难题。全县三年兑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补贴32万元,共排查矛盾纠纷19226件,调解成功18745件,调成率97.5%,矛盾纠纷数量呈下降趋势,2011年8411件、2012年6291件、2013年4524件,全县矛盾纠纷总量分别较上年下降23.4%、25.2%和28.1%,尤其是到市赴省进京访案件大幅下降。其中大河坎镇在未实施"以案定补"前,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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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促进村风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北京市延庆县司法局从2008年开始在山区7个乡镇建立联动调解制度,在法庭设立人民调解接待室,由各乡镇人民调解员轮流在接待室值班,对到法院诉讼的群众进行诉前、诉中调解和诉后答疑。去年,人民调解接待室共调解矛盾纠纷29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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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结合的机制将有效解决日益复杂的各类矛盾纠纷,对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