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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3 毫秒
1.
2011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会同自治区检察院、法院、司法厅、保监局等部门在玉林市召开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置现场会.近年来,广西积极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三调合一"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并在交通事故理赔上实行"一站式"服务,着力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已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引入"人民调解"机制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便民利民的一项新的举措。笔者所在的侯马市公证处从二O一二年六月起介入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活动以来,通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后,我们一致认为,公证介入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将有利于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和长远发展。  相似文献   

3.
2011年07月12日 中国德州网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禹城市交警大队正式挂牌成立。负责调处禹城市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不经交警部门调解.直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后依据事实和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  相似文献   

4.
《特区法坛》2007,(5):31-31
韩美丽等四原告诉被告韦永杰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我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开庭后调解结案。 2007年1月12日20时25分,在定安县蓬莱雷线公路18公里+900米路段,原告韩美丽丈夫洪仕坤无证驾驶的两轮摩托车追尾与同向被告无证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碰刮,造成洪仕坤跌倒,经送往海口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  相似文献   

5.
李娜 《人民调解》2021,(2):27-29
2013年开始,我与"交通事故调解"结下了不解之缘。清楚记得,那年我所工作的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街道发生了一起机动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因受害人腿部骨折治疗时间较长,加害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导致赔偿金问题迟迟无法解决,最终受害人家属前往街道办事处上访。  相似文献   

6.
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案件前,应在开庭前先采用调解的方式。对于被执行人财产难以发现的案件,法院将联合公安等部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敦促被执行人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相似文献   

7.
代小静 《法制与社会》2012,(27):276-277
基层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适用调解机制,具有快速、及时、高效、便捷的优势,不仅可以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且符合法院审判价值,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文通过分析交通事故案件逐年增长以及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提出了交通事故案件适用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基层法院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多年司法实践,总结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工作经验.通过剖析基层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适用调解机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以期对基层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适用调解机制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8.
近日,两个当事人脸红脖子粗地边吵边走进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驻交警调解室,要求法官对他们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进行调解。驻交警调解室的法官立即热情接待了他们,一杯茶水降下了双方的火气后,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  相似文献   

9.
项文 《人民调解》2012,(10):32-34
笔者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2011年参与调解的突发性重大矛盾纠纷不下10起。在这些纠纷中,有交通事故死亡索赔的;有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索赔的;有住宾馆被杀向宾馆索赔的;有学校组织外出活动学生意外死亡家长索赔的等等。从参与调解这些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中,笔者慢慢悟出了一些规律,总结出调解重大突发性矛盾纠纷的三段五步工作法。  相似文献   

10.
郑才城 《政法学刊》2001,18(6):43-44
公安机关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门机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作为其职责之一,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制度中确认间接损失,它对提高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调解的成功率及充分保障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显著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32岁的湖北省郧县谭家湾镇村民杨林生,2011年年初赴非洲尼日利亚务工期间,不幸发生工伤死亡。在遇难者家属两次与尼方因赔偿金额分歧悬殊、久拖未决的情况下,鄂、苏两省三级工会联动维权,经过6天8轮艰难交涉,经反复谈判和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遇难者家属获赔54.2万元。此类境外务工赔偿纠纷经过工会调解成功的案例极为罕见,系全国首例成功调解的境外工亡赔偿纠纷。  相似文献   

12.
本文背景:这是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伤者治疗出院后,为及时拿到赔偿款,双方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案:伤者一次性得到赔偿款55万余元(包括治疗费8万余元)。双方都认为此案已终结。殊不知,10个月后,这位自愿“私了”的伤者却陡然变卦,不承认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于是,请来律师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责任方在原来的基础上再赔偿共计68万元。一桩早已了结的调解案,就这样闹上了法庭……  相似文献   

13.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更好地解决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根据《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试点工  相似文献   

14.
为了规范办理日趋增多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我国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另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公安部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配套法律、法规。这使人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对诉讼主体的把握、责任承担、法律适用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此,笔者将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的类型、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如何认定、处理等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  相似文献   

15.
沈小平  陈杨 《法制与社会》2011,(17):183-183
交通事故案件,近年来呈逐渐上升趋势,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本文通过对该院三年来,审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分析试图发现该类案件共性问题,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法制与社会》2013,(35):73-74
长期以来,乐清市道路交通事故量居高不下。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损害赔偿诉讼纠纷也不断增加。如何处理好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成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乐清市人民法院组成专门调研组,对2009年至2012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以下简称道赔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对如何化解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提出建议和时策。  相似文献   

17.
【裁判要旨】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警部门协调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应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在不符合无效或可撤销条件的情形下,应依法确认其效力。受害方以侵权之诉起诉侵权方及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受害方进行赔偿,同时拒绝侵权方的保险理赔申请。受害方获得的额外赔偿,侵权方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相似文献   

18.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在实践中属于行政调解还是居间调解存在争议,导致民事诉讼处理方式的不同。依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调解不再是交警部门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调解协议不具备行政合同的基本属性,不具有行政合同的性质。调解协议不论从调解的程序还是调解协议的生效要件上看,都符合民事合同的性质,应具备民事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19.
《人民调解》2012,(9):13-15
安徽省阜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0年10月1日成立,至今受理纠纷2753件6782人次,调结2513件,达成调解协议2326件,调解成功率达92.55%,涉及赔偿金额4737万余元,受理群众咨询13800余人次。  相似文献   

2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但目前在执法中存在种种问题与难点都函待解决。笔者就三个突出的问题进行论述:1、立法统一;2、调解是否应作为法定必要程序;3、医疗单位的抢救义务与相应责任。并就以上三个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希望拓展交通管理立法思路,促进公安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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