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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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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政策,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尤其是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具有重大意义。这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本身缺陷的客观要求,也是公共政策自身优越性的价值体现。同时,公共政策是一个极其不确定的因素,一国为保护本国当事人的利益,可能会以此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从近来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案件来看,对公共政策的严格解释和严格适用是各国法院的发展趋势,国际商事仲裁将会在更加自由和自治的基础上得到发展。  相似文献   

2.
社会公共利益条款作为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之一,长期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法院在适用此款时常带有很大的任意性。本文选取近年来我国法院在适用该款方面的若干案例,以实证分析的角度来探讨社会公共利益所应具有的內涵以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仲裁作为一种诉讼外的解决争议的方式,是人们对自己权利进行自我救济的重要途径。它与司法活动存在着相当密切的联系,仲裁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司法的支持,其是司法裁判的一种重要补充,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不仅是"司法"的手段,也是仲裁本身性质、特点和局限性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4.
孔令彤 《法制与社会》2013,(28):224-225
仲裁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种,以其高.效性与民向性受到民事主体特别是商人的广泛青睐。在弱化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趋势下,实践中仍然存在仲裁裁决未能保护当事人实体权利的情形。本文试对我国现行的仲裁监督机制进行探究与分析,并在保护仲裁民间性的前提下,强调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5.
仲裁行为的存在,不可能绝对地避免错误,这就不能剥夺当事人诉讼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赋予不是司法监督的体现。法院作为我国的审判机关,对仲裁裁决的核实或认定履行的是审判权,而并不是司法监督权。本文指出要想让仲裁司法监督的声音减弱,关键在于仲裁机构的自我完善。  相似文献   

6.
张琳 《行政与法》2005,(12):106-108
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程序问题或者实体问题以审查仲裁协议效力和仲裁裁决之效力及可执行性等方式进行监督,这就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司法监督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却也挫伤了仲裁的独立性。因此,司法监督本身也应置身于一定的监督之下。  相似文献   

7.
仲裁制度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与司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处理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和司法审查权的关系,涉及到仲裁的独立性与效率、公平的平衡问题。  相似文献   

8.
独立性和一裁终局性体现了仲裁制度的基本精神。我国《仲裁法》所建构的对国内仲裁进行实体性和程序性全面司法监督的体制,在现实中存在监督不当的可能,更重要的是与仲裁制度本质以及与民事诉讼机制平衡关系等存在抵触。从制度构建的角度来讲,应改而确立司法对仲裁的程序性监督机制,保证司法机制和仲裁机制在民商事纠纷处理机制上的平衡关系。  相似文献   

9.
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金兰 《河北法学》2004,22(7):62-71
国际商事仲裁在解决商事纠纷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监督也因此而显得重要,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应贯彻经济性的观念,因此对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立法、司法提出相应要求。  相似文献   

10.
仲裁是以契约性为本质特征且兼具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手段。仲裁的性质决定了司法监督的必要性、一般特征以及内容。本文从仲裁的性质入手,阐述仲裁要不要司法监督,即监督的必要性;仲裁需要怎样的司法监督,即监督的一般特征;以及法院如何监督仲裁,即监督的内容。  相似文献   

11.
本文指出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符合司法的公正性原则,也体现了对当事人私权的法律救济和尊重,司法审查仲裁裁决应注重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完善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应在保持仲裁法与民诉法有关规定相一致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民诉法和仲裁法中关于仲裁审查的有关法律规定。在民诉法中增设仲裁司法审查的特别程序或者由最高法院就仲裁的司法审查问题作出专门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2.
独立性和一裁终局性体现了仲裁制度的基本精神,仲裁裁决由于其准司法特点,也必然受制于国家司法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我国《仲裁法》所建构的对国内仲裁进行实体性和程序性全面司法监督的体制,在现实中存在监督不当的可能,更重要的是与仲裁制度本质以及与民事诉讼机制平衡关系等存在抵触。从制度构建的角度来讲,应改而确立司法对仲裁的程序性监督机制,保证司法机制和仲裁机制在民商事纠纷处理机制上的平衡关系。  相似文献   

13.
涉外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制度是一国法律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仲裁制度的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仲裁协议构成了仲裁制度的基石,“无协议、无仲裁”是各国普遍接受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建立了法院对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过去的5年里,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促进国际商事仲裁的精神,通过司法解释、对案件批复等方式,发展了涉外仲裁协议认定标准,对发展中国的涉外仲裁事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本文针对我国立法关于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裁决司法监督规定的不当之处,在评析了全面监督论和程序监督论之争的基础上,对于我国适宜采用的监督范围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内地现有关于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制度在维护商事仲裁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社会法律关系方面发挥着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救济程序等诸多方面仍旧存在着明显的短板.本文结合了中国内地对商事仲裁裁决采取司法监督之必要性,对我国内地目前法制体系之于商事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情况进行探讨,进而对此领域的发展与完善提出建...  相似文献   

16.
我国在市场经济建设的进程中,随着经济主体意思自治原则的普遍实行,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因其自主性、公正性、灵活性、便捷性、兼容性、和谐性和经济性而被广泛地择用,已为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发挥  相似文献   

17.
仲裁的司法监督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事后监督,即对仲裁裁决进行监督。本文在对仲裁司法监督做基本介绍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仲裁制度自身的特点,并结合国际仲裁规则的发展趋势,界定了仲裁司法监督的范围。文中认为仲裁司法监督的范围应限定为对程序性问题的监督。  相似文献   

18.
仲裁的本质、属性以及特点决定了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的必要性和正当性,纵观目前各国的仲裁立法,几乎都有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的相关规定,只是监督的程度和模式各不相同.我国目前对仲裁采取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并存、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双重监督、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双轨监督的模式,由于过于严格而违背了仲裁独立性的原则,不利于仲裁优势的发挥.因此,我国仲裁立法有必要赋予仲裁庭自裁管辖权,并对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实行统一的程序监督.  相似文献   

19.
蔡鑫 《法制与社会》2013,(35):54-57
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传统制度,公共秩序保留对于维护法院地基本政策、保护本国核心利益等方面存在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及现代的一些国际私法条约中都存在此制度。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直持肯定态度,在立法上。有多部法律法规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进行了规定。本文通过对我国司法实践中数个涉及公共秩序保留刺度案例的研究,探究该制度的具体运作。  相似文献   

20.
秦男 《法律适用》2021,(10):126-135
近年,我国鼓励境外仲裁机构至境内开展业务,但目前尚无境外仲裁机构落户我国境内,而涉外民商事诉讼中却频现选择境外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或条款.以全国为考察范围,司法实践存在过于遵循司法"惯例"、不当限制意思自治、准据法适用程序与结果失准等审查模式外在缺陷,反映出审判思维、司法导向与法官认知等司法思维内在局限,使司法审查结果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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