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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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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诺基亚公司诉深圳某贸易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审理中,判决被告构成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的一条理由为"被告未经原告的许可,销售带有系争商标的旧手机,或即便其销售的是原告旧手机的翻新机,同样也是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也会对原告商标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这一理由忽视了商标权用尽原则的适用,殊为可惜.如果能考虑到商标权用尽原则及其限制,将其引入本案的审理中,可能对我国商标法的司法实践有更好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商标争议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可以因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法院依职权取证等情形引起的举证范围的改变而发生根本性变化,这容易导致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混淆、原告的利益受到侵害、法院的裁量权失去约束,从而影响司法公正。为维护司法权威,平衡各方利益,法院对待商标争议举证责任,应恪守"以法律审为原则,以事实审为例外"。  相似文献   

3.
【要点提示】目前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有三个原则: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在隔离状态下对商标进行整体和主要部分的对比;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实践中,在大部分商标侵权案件中,法院在对商标近似性的认定时较多运用的系前两个原则。本案因原告和被告的商标在读音上相近及原告注册商标后进行商业使用的投入较少的客观事实,使本案在认定两商标近似性的考虑时集中体现在第三个原则的运用。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初步设想(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拓宽原告资格: “当代立法的趋势是放宽起诉资格的要求,使更多的人能对行政机关提起申诉,扩大公民对行政活动的监督和本身利益的维护。”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导向也应如此。 西方发达国家对原告资格的拓宽,主要是通过拓宽对个人权益的保护范围和创设对公共利益保护渠道两条主要途径进行的。前者大体经历了由“法定权利”标准向“法律上的利益”标准迈进的过程,甚至某些国家发展了“法律值得保护的利益”标准或“事实损害”标  相似文献   

5.
商标保护法律框架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商标保护的法律框架是指一个国家对商标保护目的、保护对象以及商标权利取得方式的基本安排。在这一领域 ,由于历史及其他原因 ,世界各国商标保护的法律框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商标权利取得原则的类型 ,既有使用取得 ,也有注册取得 ,还有同时采用使用与注册取得 ;在采用注册制度的国家里 ,既有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统一在一个共同的保护伞之下的单轨制 ,也有以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以竞争法或侵权法保护未注册商标的双轨制。使用原则注重实体公正 ,保护使商标具有价值的主体的利益 ,注册原则侧重法律秩序的稳定性以及商标权的确定性。各国或地区在商标保护的基本框架上 ,除了维持植根于自身法律传统中的原有制度以外 ,也互相汲取其他制度中体现公平性或者符合经济贸易发展趋势的做法。  相似文献   

6.
未注册商标针对注册商标而言,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可分为驰名未注册商标、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及普通未注册商标。对于驰名未注册商标、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商标法明文规定予以保护。而对于普通未注册商标而言,在先使用的普通未注册商标由于商标在先使用的事实,使用人已经过通过使用对未注册商标形成了利益,是否对此种利益进行保护或者说是否对在先使用的普通未注册商标进行司法保护,理解不一,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7.
黄武双 《检察风云》2011,(13):40-41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诺基亚公司诉深圳某贸易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审理中,判决被告构成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的一条理由为“被告未经原告的许可,销售带有系争商标的旧手机,或即便其销售的是原告旧手机的翻新机,同样也是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也会对原告商标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杨静 《知识产权》2020,(3):60-75
继存废争议后,人们对地域性原则的真正内涵少有研究。恶意抢注外国知名商标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对外国商标使用地域限定为中国大陆地区及将国内使用作为第一要件的要求,不符合现代商业实践及商标法地域性原则。经比较,美国法不以外国商标在境内使用为条件,只要抢注行为对美国相关公众识别利益造成误导和混淆即予以禁止,体现了保护本国法益的地域性原则本质。实用主义财产理论和反欺诈理论认为,在使用行为和显著性效果二元论下应以显著性效果为皈依。地域性原则内涵既包括行为地,更包括结果地,在授权确权中应摒弃以商标使用行为地为标准的做法,建立以商标知名度所及之结果地的地域性标准,并结合抢注者主观恶意,认可域外使用证据,对显著性所及之本国公众利益予以保护。  相似文献   

9.
商标淡化理论是为了解决商标混淆理论的局限性而产生的.商标侵权制度一般强调保护商标识别的唯一性,而商标淡化制度是对有务件的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提供保护,以此类商标识别性的强度为着眼点,从而不同于商标权保护制度.建立在商标权保护理论之上的广告功能变迁说、表彰功能变迁说和商标显著性保护说都不能揭示商标淡化制度的实质.商标权人的商誉、社会购买秩序利益以及国家战略利益共同构成了商标淡化制度保护的实质.三者各居其位,保持均衡,商标淡化制度适用的主体性要件也因此得以构成.因商标淡化制度着重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故宜将其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中.  相似文献   

10.
美国《商标淡化修正案》中的利益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商标淡化修正案>实际上是企业商标战略利益折中的产物.美国国会采用"利益平衡"之术确立了"淡化的可能性"原则.同时又将受该原则保护的商标范围大大缩小,并明确界定了相关概念及其范畴.该修正案在进一步强化大型企业的商标利益同时,却加重了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商标淡化风险.  相似文献   

11.
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1992年创设了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原则。近来,该法院判决了一起在域名中使用他人商标的侵权案件,认定被告的指示性合理使用抗噼成立,未侵犯原告的商标权。本丈试从案件事实出发,结合本案争议焦点,全面展示法院在该案中的推理分析过程,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在域名中商标指示性合理使用的判断方法。这对于构建我国的商标合理使用制度和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2.
联合商标作为一种防御商标,在许多国家得到认可与应用。设计联合商标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正商标。我国的《商标法》虽然没有“联合商标”的概念,但在商标转让等实务中,依然可见其踪影。联合商标在有效保护商标权人权利的同时,存在着损害相关公众利益的可能性,而目前《商标法》及相关立法处于空白状态。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此也鲜有论述。从维护相关利益的角度出发,规范联合商标权利人的权利、行使方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在一起由笔者代理原告提起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虽然涉案的侵权产品系被海关直接查获,侵权证据确凿,但是为尽可能保护原告的利益,笔者的诉讼策略是以间接证据,并运用逻辑推理的方式,说服法院采纳笔者代理原告提出的被告的侵权是长期和持续的观点。因缺乏直接证据,笔者运用了多种证据采集方式,尽量收集有效的间接证据,从而给法院认定损害赔偿数额提供尽可能多的参考因素,为最终的判决结果奠定了较有利的证据基础。本案现已审结,原告获赔20万元(不包括原告预先支付的海关保证金10万元),而且被告已在《国际商报》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本案取得了圆满的结果。笔者拟通过对这起案件的分析和总结,希望对商标侵权诉讼的实务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4.
驰名商标法律制度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功能的演变和商标权益属性的变更,导致商标法的既有制度设计遭逢挑战.驰名商标法律制度就是适应商标法的变化和调整而衍生出来的一种具有补充性、策略性的法律制度.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设计是,坚持商标法在商标私权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所划定的界限不变,而对"超侵权"行为启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程序进行个案处理.驰名商标在本质上是商标所呈现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状态的结合,这也是驰名商标"被动认定、个案保护"以及其它认定原则的基本依据.为避免对驰名商标法律制度的误解和制止滥用驰名商标,有必要在正本清源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措施.  相似文献   

15.
商标淡化保护是在传统商标混淆原则之外,赋予特定类型商标的一种高于普通商标的保护.商标淡化的理论基础首先必须明确这种特定利益是什么,但理论研究、立法和司法实践有关淡化的研究均没有回答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也就是由于对淡化保护对象的模糊和不确定,才导致淡化理论存在众多争论.从淡化保护的对象出发,对商标淡化理论中有较大争论的若干问题进行论证和探讨.  相似文献   

16.
原告武汉市“荣宝斋”诉称.被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06年11月6日作出的《关于第1744594号“荣宝斋(繁体)及图形”商标争议裁定书》认为第三人北京“荣宝斋”注册的三种“荣宝斋”商标为驰名商标,原告的申请注册属于《商标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故裁定撤销。原告认为被告的这一裁定没有就争议商标是否构成复制、摹仿驰名商标进行评述,程序上存在不当;同时,被告认定北京“荣宝斋”为驰名商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应当予以撤销。被告则认为.原告申请注册的商标及图案与第三人的商标构成近似.  相似文献   

17.
诉讼请求是原告权利主张的核心体现,决定着法院审理案件争议的内容和边界,但只有原告的诉讼请求足够具体时,才对法院具有拘束力。实践中,当涉及诉讼请求所确定的诉讼标的、原告撤诉后再次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等情形时,诉讼请求对法院具有强拘束力。由于受到基于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功能而确立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的限制,以及受到法官运用利益衡量原则、重大情势变更原则和尊让行政裁量权的影响,诉判往往不能一一对应,法院不得不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裁判,以同时满足保护原告合法权益和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因而此时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仅对法院具有"牵引"作用,即相对拘束力。  相似文献   

18.
原告对其设计的服装款式和款号享有合法的竞争性利益,被告不仅大批量仿冒与原告服装款式相同的产品,而且在产品链接及网页中标注相同款号,利用原告服装款式与款号的对应关系吸引用户流量,对产品生命周期较短的时尚流行服饰的原创主体造成了极大损害,不利于保护消费者长期利益。该行为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应当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似文献   

19.
地理标志的性质和保护模式选择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地理标志保护模式不是纯学术问题,而是非常现实的利益衡量和选择的问题。选择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应当以市场发展趋势的分析为依据,以在国际贸易中最大限度地谋求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利益为原则。我国应当选择商标法和专门法并行的保护模式,在继续加强、完善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保护制度的同时,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法,成立地理标志保护委员会,形成两种制度并行,政府积极推动,企业自主选择的保护格局。  相似文献   

20.
商标淡化理论起源于美国的学术探讨以及德国的判例理论 ,在一些国家得到了立法认可。其理论的基本内核在于欲彻底地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 ,突破了传统混淆理论的限制。这与商标功能重心的变迁密不可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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