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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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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偿本应由债务人作出,但近代法认同以第三人代为清偿有效。我国法律实践中也普遍认同第三人代为清偿的效果,但现行法律并无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的明确法律规制。对于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中涉及的第三人如何理解、第三人代为清偿的限制,以及代为清偿的效力等问题,法学理论界的系统探讨尚不足。尤其现在我国正处于民法典起草之际,更有进一步阐述的必要。  相似文献   

2.
依学理分析,债务承担和第三人代为履行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因两者都表现为第三人履行债务,所以司法实践中很难认定第三人究竟是债务承担还是代为履行。笔者认为,鉴别两者的首要依据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若当事人约定不明,也无法按照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解释时,宜考虑原债务的形成过程和债权人的意思表示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3.
第三人代为清偿研究——兼论预备债务抵销抗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施建辉 《法学评论》2007,25(6):116-122
因我国法律并无第三人代为清偿的规定,这直接导致了司法实践的无序。第三人代为清偿后对债务人取得求偿权,该项权利可作为抵销的主动债权。惟债务人对第三人代为清偿后抵销设定条件是否有效,此涉及抵销上的条件效力。推究当事人之真意,对该条件认定非为抵销所附条件,而系所谓预备债务抵销抗辩。  相似文献   

4.
对第三人承诺代为清偿的法律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学者们总是试图区分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但却忽视了两者是从债的消灭和债的转移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设计的。本文从质疑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的区别入手,认为两者并非泾渭分明,应以第三人向债权人或是债务人发出意思表示来定位其是否为债务承担。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质疑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的区别入手,认为两者并非泾渭分明,应以第三人向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发出意思表示来定位其是否为债务承担。  相似文献   

6.
第三人履行和债务承担为我国合同义务转移的两种情况,在《合同法》第65条以及第84条中对这两种制度进行了规定,然而由于对由第三人履行制度规定不够明确和详细,加上理论探讨不充分,导致司法实践中发生了认识不清的问题,给审判实践带来了困难。  相似文献   

7.
■案号二审:(2007)粤高法民四终字第334号申请再审:(2009)民申字第855号【案情】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粤海轻工业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海公司)。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广州市东迅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东迅公司)。  相似文献   

8.
我国债法总则尚未颁行,造成现行立法上第三人清偿制度的缺位,并由此导致立法与司法之间的冲突。第三人清偿规范分散规定于合伙、连带债务、保证以及抵押权等规范之中,亟待系统地整理与研究。对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而言,其在清偿之后不仅享有求偿权,更为重要的是享有代位权。我国现行法并未明文规定第三人清偿之后享有代位权,构成立法上的漏洞。未来的债法总则应当借鉴先进立法例,就第三人清偿及其效力予以明确规定,以平衡第三人、债权人以及其他担保人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一、案情 1997年11月21日,天然公司向建行借款58万元,使用期限自1997年11月27日至1998年11月26日,月息7.92%。,天然公司以液化气贮罐等设备作价121万元作为借款本息抵押,其后双方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期满后,天然公司未能归还借款本息。  相似文献   

10.
何建 《行政与法》2012,(8):114-118
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人格,但其独立的商事主体地位不可否认。我国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的债务承担问题并未明确。本文通过对国内外不同观点及立法例的比较认为,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原投资人对在其经营期间欠下的债务应当与现投资人承担补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应当适用双重优先原则,使企业债务和投资人个人债务均能得到合理受偿。  相似文献   

11.
《法庭内外》2010,(4):59-59
法官:因我在当地有一定名气,邓某于2007年1月成立一家公司时,要求我作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且不需要我的任何投资,也不用我参加任何管理,即我只是一个挂名股东。碍于情面,我答应了邓某。  相似文献   

12.
遗产债务价值取向的不同决定了相关制度设计的差异。本文将我国债务清偿法律制度与德国民法典关于继承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比较,并结合目前我国国情对我国的遗产债务清偿立法进行了设计。  相似文献   

13.
合伙这一商事组织形式发展深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合伙组织独特的承责方式。对于合伙的承责方式,各国主要有两种立法例。本文梳理了合伙的发展及其承责方式的两种立法例,并剖析我国关于合伙的立法、存在问题及完善。  相似文献   

14.
合伙这一商事组织形式发展深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合伙组织独特的承责方式。对于合伙的承责方式,各国主要有两种立法例。本文梳理了合伙的发展及其承责方式的两种立法例,并剖析我国关于合伙的立法、存在问题及完善。  相似文献   

15.
《法庭内外》2008,(2):57-58
法官: 5个月前,刘某将其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我,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近几天我才得知该企业曾向某公司借款15万元,针对公司的还款要求,我认为,原投资人刘某将企业整体转让给我,应视为原企业已经消灭,现在的企业应是新企业,没有义务偿还原来的债务。请问我的观点对吗?  相似文献   

16.
王某、李某、张某三人于1997年10月达成协议,集资10万元共同开设某商店。其中,王某出资2万元,李某出资3万元,张某出资5万元,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摊亏损。1997年12月,年终结算,略有盈利,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1998年6月开始,三人发生了意见分歧。1998年9月,王某个人贷款投资经营的个体零担长途运输,因所运海鲜腐烂,损失4万元,王某变卖了他的运输车辆消偿债务,还清了贷款,但仍欠某渔场2万元。  相似文献   

17.
王瑞 《法制与社会》2011,(26):281-282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清偿问题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出发,提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以及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原则。同时,通过对夫妻债务的基本概念的界定,提出夫妻共同债的认定和清偿的制度缺陷,并提出一些与之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8.
19.
由一般法律常识可知,个人独资企业名下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对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投资人转让个人独资企业且经工商变更登记,甚至与他人以肇事车辆买卖合同诉求办理车辆过户给他人的纠纷经法院判决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原投资人是否还应对肇事车辆承担责任?执行程序中,该如何裁定?  相似文献   

20.
浅议并存债务承担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在性质上它不是新债的产生而是债务的一种转债务承担,包括连带责任的并存债务承担和按份责任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合同的生效同免责的债务承担相同需要债权人的同意,第三人的资历和信用同样重要。在实践中它有着同保证合同的保证作用,但二者有本质区别。第三人享有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连带责任第三人和按份责任的第三人享有抗辩权的范围不同,但二者都不能超出原债务人抗辩权范围和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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