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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津政办函[2017]115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天津市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天津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小组。现通知如下:一、建立天津市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党组成员赵飞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民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  相似文献   

2.
<正>(2017年3月29日)沪府办发[2017]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等修订的《关于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物业项目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津政办发[2016]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分别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人户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4.
《天津政报》2014,(1):6-13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正津工信科[2016]1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规范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并印发了《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因市防火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凋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周慕冰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曾冉重庆警备区副司令员艾扬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庆育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肖健康市安监局局长王沁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  相似文献   

7.
《天津政报》2008,(1):41-47
<正> 津政办发[2007]1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农委《关于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京教外[2015]3号各区县教委、工商分局:现将《北京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9月30日北京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和监管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9.
《天津政报》2020,(2):30-31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7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一、《批转市卫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乡镇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6]91号)二、《转发市经协办关于加强异地天津商会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OO8]O2号)三、《转发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加强示范小城镇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O11]67号)。  相似文献   

10.
<正>津政办发[2017]88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恢复成立天津市建设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副市长李树起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领导小组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方针政策,部署我市节水型城市  相似文献   

11.
《天津政报》2009,(19):9-12
<正>津政办发[2009]14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2.
《天津政报》2009,(14):3-7
<正>津政办发[2009]10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3.
正津政办发[2016]1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通信局、市网信办拟定的《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2014年3月31日)沪府办发〔2014〕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农委制订的《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11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通信管理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广电  相似文献   

16.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21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0月13日关于用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指导意见(试行)市农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扶贫办  相似文献   

17.
正GZ022020000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穗府办规[202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相似文献   

18.
《天津政报》2012,(7):10-11
<正>津政发[201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7年8月20日《批转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和小锅炉并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7]5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府决定对重庆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黄奇帆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陈和平市政府秘书长李昌伦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崔坚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于学信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吴冰市经委主任欧可平市教委主任文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相似文献   

20.
正津政办发[2016]10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务员局拟定的《天津市"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12月12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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