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求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贯彻实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要求"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人民检察院在该规则的实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分析A省三级六检察机关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数据和案例表明,A省检察机关在积极实现审查批捕阶段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及时规范、引导侦查行为,遏制非法取证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值得宣传推广。  相似文献   

2.
陈娜  杨天贝 《学理论》2010,(15):108-1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非法程序或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的规则。许多现代法治国家已经确立该规则,而中国尚未确立。作为法治国家,应当吸收现代国际诉讼理念,树立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价值观,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法定化。中国法定侦查措施有限且侦查技术落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体现其对侦查的价值的同时,在一定时期内也将对犯罪侦查产生不小的影响。站在侦查的角度,论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中国犯罪侦查的价值和影响。  相似文献   

3.
非法证据界定难、证明难、排除难一直是公检法机关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共同面临的三大困境。规则的内在缺陷造成"界定难",破解出路重在完善司法解释、加强案例指导。侦查的封闭性和证明方式的局限性造成"证明难",破解出路重在完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和加强侦查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制度的实施。司法观念陈旧、印证证明模式下排除基点的混淆、法院不独立、法院承担的社会治理功能造成"排除难",破解出路重在培育正当程序和证据裁判理念、加强司法体制保障。界定难和证明难也直接导致非法证据排除难。要破解"三难",观念革新是基础,体制优化是前提,制度完善是核心。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制度的立法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科学可行的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制度是一国刑事诉讼法和证据制度实现日臻完善的重要措施。我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证明标准、证明方式等规制,标志着我国刑事非法证据证明责任制度初步建立,也必将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和证据制度的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然而,该规定关于刑事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规定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有待进一步审视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刑事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至关重要的一环,但我国现行的侦查活动存在种种漏洞,不仅影响着其作用的发挥,而且是生成刑事错案的重要根源。针对侦查阶段错案生成的证据学原因,在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背景下,有必要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语境中对侦查机关的错案防范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在现阶段中国刑事法中,作为程序公正应有之义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很有必要。我国侦查实践中,刑讯逼供、非法收集证据等一系列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的现象屡禁不止,与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确立以保护被告人权利为主导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一定因果关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是符合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主导价值观念和重视公民人权的主流趋势的。  相似文献   

7.
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口供行为多发生在封闭性、秘密性较强的侦查程序中,因而往往难以查明和证实。此种情形下,如对非法口供的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不加明确,必然导致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形同虚设。因而,解决非法口供排除中的证明问题,已是落实非法口供排除规则、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8.
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证据领域最有争议性的规则之一。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定义在各国以及国内学者之间也存在不同的表达和理解。为规范执法,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所应当包含的内涵要素角度出发,对其定义重新界定,可为规范公正执法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民事诉讼领域对诉讼价值的平衡以及当事人权利的保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我国现阶段,关于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仍不够完善,学术界关于该项规则是否应当建立以及如何适应等观点也大相径庭,因此明确了在我国确立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重要意义,并指出现阶段该项规则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从而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10.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考量与理论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据领域关于非法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效力与可采性问题,随着世界人权保障潮流的兴起与现代国家对法治的孜孜追求,也愈来愈成为刑事司法关注的热点和证据制度的重大命题,这在我国也不例外。最早起源于美国的现代意义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如今已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和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中一项十分重要的规则和制度。正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我国,不论是顺应历史潮流,还是出于解决刑事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存在的违法取证现象,考量如何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成为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而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首要前提就是要确定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取向及理论基础。面对西方国家相对成熟的价值理论,我国应结合自身的社会与司法实际,通过吸收与借鉴,有创新性的提出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价值取向及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我国正式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有近三年时间,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着启动案件数量少、排除非法证据难、范围界定易混淆三大状况。究其原因,既有非法证据逐渐减少的内在必然性,又有非法证据排除难的外在复杂性。为此,可以通过准确界定非法证据的范围,健全非法证据的排除模式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的实践方式等方法,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良性运行。  相似文献   

1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制度保证,但在实践中排非规则的适用情况并不理想。基于对裁判文书的比较分析发现,实践中存在着对该规则适用范围的认识分歧,对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排非权利的不当限制,对证据合法性证明责任的认知偏差以及对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的审查错位等问题。对此,基于以审判为中心司法制度改革的实际要求和被告人权利保障的现实需要,应当从以下方面完善排非规则或规范其适用:一是修正非法证据排除条款的立法设置,二是强化对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申请的权利保障,三是合理配置控辩双方证据合法性证明责任,四是构建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相区分的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3.
张宇飞 《学理论》2009,(23):150-151
要在我国建立切实可行的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必须要先明确刑事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本文从分析非法证据的含义入手,对我国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刑事立法现状进行了介绍,指出其在排除范围方面存在的缺陷,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当今大多数国家已经在立法或实践中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或体现出非法证据排除的精神,建立合理的非法证据规则体系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我国应当立足国情,构建属于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性规则。  相似文献   

15.
程序性制裁是规范侦查行为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在未成年人刑事侦查阶段,程序性制裁更具特殊价值,它彰显了未成年人刑事侦查的独立性与正当性,有助于遏制侦查机关的程序性违法行为,并有利于弥补实体制裁之不足。而在侦查实务中却存在非法证据排除不彻底,违反法定程序诉讼行为制裁机制的缺失,司法资源有限和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等实践局限性。完善程序性制裁路径,需从违法性宣告到渐进式制裁:首先需扩大非法证据排除在侦查阶段的适用率,其次是实体与程序性制裁机制的渐进式融合,再次需合理分配有限的司法资源,并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从而通过程序性制裁达到规范和约束侦查行为之目的。  相似文献   

16.
《学理论》2015,(31)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首次以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明确了非法证据的种类、审查程序以及排除规则,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司法制度的进步。但经过对重庆市A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进行实证分析,突显出检察机关在排除非法证据时面临着以下三个困境:一是"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国家轻个人"的密闭性侦查模式阻碍了非法证据的认定和排除,二是法律授权不明和工作机制缺乏,导致调查手段处处受制于人,三是双重的职能定位造成监督与配合难于平衡。针对上述困境,建议从重构证据审查方式、完善法律授权和建立配套工作机制、构建新检警关系模式三个方面着手以寻求突围的路径。  相似文献   

17.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了刑讯逼供证据坚决排除的基本原则,意味着我国刑事司法向人权保障的积极迈进。在实务操作中,可行性是能否贯彻立法精神的关键指标。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还存在若干可行性疑问,在非法证据界定、非法物证考量、毒树之果效力、警察出庭保障、被告人举证、讯问全程录音录像等方面尚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增强可操作性,防止规则被虚置。  相似文献   

18.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为一项独立的证据规则,在西方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中发挥着独特作用,但是在我国,至今仍没有确定比较系统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促进案件实体真实的发现,平衡实体和程序公正,保障人权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但仍有一些缺憾和争议,应从操作规程和制度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现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审查批捕排除、审查起诉排除和法庭审理排除三种程序模式。由于三者皆依附于实体审查程序而存在,受到实体审理的影响而缺乏独立性,亦被称为"附随型"程序模式。为凸显程序性裁判的独立价值,避免事实审理者受非法证据信息的影响,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设立初衷,应建立以庭前审查排除为主的"独立型"程序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完善非法证据庭前排除程序的各个环节。  相似文献   

20.
我国非法鉴定意见排除规则的定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鉴定的前、中、后程序出现严重违法或瑕疵,使得鉴定意见非法或者不合法,经过法官审查或合法当事人提出,使相应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或者证明力失效的规则。非法鉴定意见排除规则由鉴定前、中、后三个程序规则构成,对诉讼理念、制度、程序与社会等各个层面均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