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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的界定
(一)对刑法因果关系概念的辨析
刑法因果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指犯罪实行行为与对定罪量刑有价值的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合乎规律的联系。也有的学者认为刑法上研究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还有的学者认为.刑法因果关系是作为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而存在于刑法之中的,它既是行为与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存在的事实因果关系,同时又是为法律所要求的法律因果关系,是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的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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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就是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刑法中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所谓“因果关系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错误认识.它属于刑法中事实上的错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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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因果关系可以成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李怀景,张国卫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间合乎规律的联系被称为犯罪的因果关系,也称作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什么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呢?传统观点认为,只要能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合乎规律地产生犯罪结果的客观原因,都应认定这种行为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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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因果关系的确定是所有侵权问题研究的前提,只有侵权因果关系成立,才能在此基础上研究侵权的几大原则和法律适用.虽然侵权因果关系在理论上看起来简单明了,但是在法律的实践过程中,它和其他社会或科学领域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并且某些领域的发展、它和法律的通融程度也会直接影响着法律的实践,因此,我们在侵权因果关系和其他领域的结合方面应当进行一定的研究,并且应当通过一定的立法活动,引导相关领域与纯粹的法律更紧密的结合,以完成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引导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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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是评判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根据,是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统一体。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历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因果关系的认定直接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归责),是行为理论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条件说、原因说以及相当因果关系学说都是将因果关系问题(事实问题)和归责问题(规范问题)混同在一起。而新近的客观归责理论则将二者分开,在因果关系上采用条件说,而在归责问题上采用一系列的排除规则,从而为相当因果关系中“相当性”的判断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标准。鉴于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中对刑法因果关系争论颇多的现状,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双层次原因理论,我们对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涵义、特性、适用范围及正确判断应当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从而对司法实践现状产生实际有效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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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刑法因果关系问题,应当以辩证唯物论的因果观为指导,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承认因果联系是辩证的,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统一关系,因果联系具有复杂多样的形式,等等。但是,我们认为,毛泽东同志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外因理论,是辩证唯物论因果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丰富和发展。由于它深入地阐明了外因与内因,根据与条件的关系,阐明了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机理,以及它们对结果的发生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和非决定性作用,这对解决刑法因果关系问题十分适用。因为这些问题都是处理刑法因果关系经常要涉及的问题。因此,应当以它为基础,并结合当代因果理论的新发展,来研究和解决刑法因果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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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是评判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根据.是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统一体.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历来是一十十分复杂的问题.因果关系的认定直接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归责),是行为理论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条件说、原因说以及相当因果关系学说都是将因果关系问题(事实问题)和归责问题(规范问题)混同在一起.而新近的客观归责理论则将二者分开,在因果关系上采用条件说,而在归责问题上采用一系列的排除规则,从而为相当因果关系中"相当性"的判断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标准.鉴于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中对刑法圆果关系争论颇多的现状,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双层次原因理论,我们对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涵义、特性、适用范围及正确判断应当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从而对司法实践现状产生实际有效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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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作为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的研究,一直宥于必然性和偶然性的争论中,造成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影响到对案件的正确处理。而从司法认定的角度,通过对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主要学说的介绍和辨析,借鉴英美法系的双层次原因说,用二元区分的新视角认识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进行考察,有利于正确认定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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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在自然和社会现象中普遍存在。在刑法上也有因果关系问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一定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与果的联系,它以客观存在着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两种现象为前提,危害行为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危害结果由危害行为所引起,二者缺一,则无因果关系问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是个别与一般,特殊与普遍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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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是某种先行事实与后行事实之间的原因、结果的关系,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一种客观、经验的现象的关系,因此,因果关系并非价值的/法律的因果关系,而是论理的无价值的认识概念。而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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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因果关系,是指实施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关系,它的意义在于且仅在于确立行为人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即是说,有了实施行为,出现了危害结果,其中必须有一个链条将其连接起来,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过程。这一链条即是因果关系。因此,刑法因果关系是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范畴。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界对此有很大的分歧,本文首先对各种理论学说作一介绍,然后提出作者本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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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因果关系不明的侵权,意味着被告行为是否是原告特定损害的事实上原因,无法得到符合标准要求的证明,因此具体因果关系的认定非常困难。比例因果关系用以确定致害因素与特定损害结果之间的可能性联系及其比值,具有推定性和评价性特点,是解决这类侵权责任承担问题的技术工具和关键因素。比例因果关系的确定需经过一般因果关系的确定和与个案具体情况的比对这两个步骤,其"比例"数额的确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事实因素和酌定因素的基础上,参考有关数据进行的综合评价,用于恰当分配被告的责任。比例因果关系是法律思维从确定化向灵活性转变的产物,具有相当程度的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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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理论界,不少人把危害社会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即直接的必然因果关系看成是担负刑事责任的唯一的客观基础,不承认偶然因果关系,或者只把偶然因果关系看成是案件发生的一个条件.如有人认为:"研究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就是要取出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一环节.原因就是原因,不能同时又是结果.结果就是结果,不能同时又是原因.尽管一个环节前后的联系很重要,但不能因此而前伸或后延."犯罪结果作为原因又引出新的结果来,也不能作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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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形成了运用偶然因果关系理论、因果关系中断理论、监督过失理论以及相当性理论来认定玩忽职守罪因果关系的几种模式。但这些模式均存有不足。正确认定玩忽职守罪的因果关系,必须坚持区分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的基本进路,并借鉴客观归责理论来判断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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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正确认识和认定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认识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应当先从行为的客观性质着手确定行为与结果有无因果关系,然后再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罪过确定其行为是否属危害行为,进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的轻重;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危害行为(即原因)的产生带有偶然性,刑法上因果关系本身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统一;应当正确区分因果关系中的原因与条件;不能把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与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等同起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