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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现就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2.
2006年1月23日,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两部法律规范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3.
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五周年之际,杨浦区检察院未检科在观护基地——“未成年人成长之家”举行了一场主题为“飞扬青春一青年月”的模拟法庭活动。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犯罪人身份信息保密制度扩展了犯罪人隐私权保护的范围。这是《儿童权利公约》所确立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原则的体现,也是一种基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角度的考虑。  相似文献   

5.
日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多从未成年人受教育等涉及其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的角度进行保护,而在离婚诉讼中,  相似文献   

6.
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中国未成年人保护立法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未成年人是我们的未来和希望。该法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通过修改法律来解决。比如城市流动儿童增多,农村留守儿童大量存在,要求法律给以关照;数以百万计的孩子沉迷网络不能自拔,要求法律作出回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法律作出应对;与《未成年人保  相似文献   

7.
高琦 《中国公证》2011,(12):26-28
未成年人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其内容散见于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王利明教授认为:“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置监督保护人的一项制度。”①未成年人因自身身体发育、年龄和精神状况的局限而成为社会的一个弱势群体。以对未成年人照顾、扶助、监督和保护为内涵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核心制度。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刑事司法保护的方针和原则是: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就是刑事司法保护的体现。我国之所以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是因为  相似文献   

9.
七月流火,挥汗如雨。在安徽省芜湖市人民路小学的一间教室里,却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今天.我给大家讲讲和我们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讲台后.一位精神饱满的中年人正在讲解法律知识,教室里坐满了大大小小的孩子,教室外还聚集了一些居民和家长。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由于世界各国的历史背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和民族的传统,习惯等情况不同,各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上限年龄和犯罪范围的规定不尽一致。在我国,根据《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应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并应受刑罚处罪的行为。  相似文献   

11.
孙平 《中国司法》2009,(2):38-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其合法权益应受司法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九条:“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据此,本文提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弱化劳动改造,强化义务教育的司法保护。谨以此文唤起立法的思考。  相似文献   

12.
《中国司法》2006,(9):111-112
辽宁省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规律,扎实、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及大规模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法律援助条例》。二是健全网络,为及时有效地实施法律援助提供组织保障。  相似文献   

13.
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与教育使其成为符合国家要求的公民,是国家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人类不断繁衍生息的根本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可说是作用极大,但也有不足。本文尝试解读与分析这部法律的成功与不足,并从法律与教育的角度兼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中国检察官》2021,(12):F0002-F0002
江苏省兴化市是农业大市,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在30万以上,现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23.2万,困境、留守、边缘儿童基数较大。2020年以来,兴化市检察院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出台为契机,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成立全省首家事业单位编制的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探索打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兴化样板。  相似文献   

15.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通过,及时回应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迫切需求,吸收了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发展成果和司法实践经验,并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要的职责。检察机关应以这两部法律施行为契机,更好地承担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履行监督促进这两部法律落实的法定义务,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6.
情系青少年     
多年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始终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等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并总结出了一套较为科学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工作方法,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也使无数失足青少年告别过去,改过自新,成为社会有用之人。该院先后获得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授予的“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共青团重庆市委和市检察院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共青团沙坪坝区委授予的“青年文明号”、沙坪坝区文明办和区妇联授予的“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17.
2009年6月1日,是全世界儿童的欢乐节日,也是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两周年的日子。为迎接六·一国际儿童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号召各地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相似文献   

18.
顾名恩义,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未满18岁的人犯罪,对未成年犯罪案件,一般应由少年法庭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199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制定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海南省也制定一些配套性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予以特殊的保护。为了正确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下发了《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司法解释),为我们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供法律依据。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方面,各级法院都有很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昌江法院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造成未成人犯罪的诱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家庭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原因和其本人的原因。因此,客观上要求我们在审判工作中,要了解此类案件的共性问题,又要区分它们之间存在的个性问题,区分不同的案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运用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及时、准确地审理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做好审前、审中、审后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真正做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的未成年人,使他们成为社会新人。下面我就多年来在基层从事这方面的审判方面的工作经验,结合昌江的实际,谈谈个人的体会。  相似文献   

19.
樊荣庆 《犯罪研究》2011,(5):7-8,33
一、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制度的探索与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刑法修正案(八)也要求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然而实践中,由于学校、用人单位主动查询人事档案,导致法律的规定无法落到实处。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正是为之提供了制度支撑,使涉罪未成年人在就学、择业过程中真正享受与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彰显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20.
魏晓雯 《中国审判》2021,(5):F0004-F0004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充分发挥少年法庭职能作用,扎实推动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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