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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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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政报》2011,(14):11-13
现将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全区“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落实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2.
文件目录     
(6月16日至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1]75号6月7日)批转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全区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内政字[2011]165号6月17日)  相似文献   

3.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全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分解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准我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505.1万立方米,除国家林业局批准自治区预留年商品材采伐限额197.0万立方米外,其余的年森林采伐限额2308.1万立方米以及国家林业局批准我区年毛竹采伐限额8205.0万根,由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行文分解到331个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单位。  相似文献   

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全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依法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对巩固林业及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  相似文献   

5.
《山西政报》2011,(Z6):21-24
晋政办发[2011]9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我省"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关于加强我省"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全省森林资源,确保我省林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分解下达和严格执行我省"十二五"期  相似文献   

6.
正宁政函[2021] 1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编制了全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同意。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储备战略。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对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国发〔2 0 0 1〕 2号 (二○○一年一月三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林业局《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 ,不仅关系到林业工作的全局 ,而且关系到各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务院批准的“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 ,是每年采伐消耗森林和林木的最大限量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务必严格执行 ,不得突破。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是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要措施之一。长江上游、黄河上…  相似文献   

8.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号)确定,我省“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857:892万立方米。现将具体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1]7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重庆建设,加快我市林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执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国函[2016]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局: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请示》(林资字[201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林业局审核确定的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见附表),请认真贯彻执行。二、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实施采伐限额管理,对保障我国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  相似文献   

11.
国发[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林业局《关于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林业,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实行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提高森林资源的  相似文献   

12.
正鄂政办电[2016]5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国函[2016]32号)精神,现将我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务院批准,我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020.3万立方米。其中,按林木权属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在我国生态建设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重要时期,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实行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切实履行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职责,确保我国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森林质量不断提高,为加快林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消耗森林、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  相似文献   

14.
省政府同意《河南省林业厅关于严格执行“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报告》(豫林资〔2 0 0 1〕1 0 3号 )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 ,不仅关系到林业工作的全局 ,而且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消耗森林和林木的最大限量 ,各地、各部门务必严格执行 ,不得突破。各省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加强对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对超限额和超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和林木的 ,要依据…  相似文献   

15.
正津政发[201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国函[2016]32号)精神,现将我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严格执行"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重要意义。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实施采伐限额管理,对保障我市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具有重要作用。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  相似文献   

16.
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1]3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林业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务院同意林业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八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八五"期间严格按照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对森林资源采伐消耗实行全额管理,是林业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这个新限额是"八五"期间每年消耗森林资源的最大限量,一定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各类限额指标,也不得相互挪用。严格执行这个限额,不仅是关系到林业全局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关系到各地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通知精神,抓紧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建立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并注意及时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密切配合,积极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国森林资源持续稳定的增长。 一九九○年十二月五日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在我国生态建设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重要时期,大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实行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对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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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林业厅关于严格执行“九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报告的通知豫政〔1996〕33号(一九九六年五月二日)《省林业厅关于严格执行"九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报告》,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林业厅关于严格执行"九五...  相似文献   

20.
青政〔2006〕20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精神,我省“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3.6万立方米,其中抚育采伐3.1万立方米,更新采伐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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