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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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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11〕1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内蒙古政报》2011,(12):33-34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证监局等四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机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0号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我会制定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25日起施行。证监会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   

4.
《内蒙古政报》2010,(12):27-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困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国办发[2010]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已经国  相似文献   

8.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国办发[2010]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相似文献   

10.
《吉林政报》2012,(9):2-4
吉政办发[2012]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金融办、吉林证监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国资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1.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万先运 《求索》2007,(7):79-81
市场滥用行为包括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两种类型。欧盟《反市场滥用指令》在《反内幕交易指令》的基础上,将市场操纵纳入监管范围;在共同体内为反市场滥用的责任配置、实施与合作建构了基本法律框架;增加了预防市场滥用行为的规定,构建一种事前预防和事后惩罚相结合并以行政方式规制市场滥用行为的新机制,从而达到了有效打击和预防市场滥用行为并重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内幕、期货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美国、新加坡对此罪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我国于1997年首次在刑法中规定内幕交易罪。内幕交易罪的主体必须是知悉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内幕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证券市场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内幕交易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认定内幕交易罪应注意其与正当交易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以及应注意对共犯的打击。  相似文献   

14.
正上市公司内幕信息是对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本文在全面梳理国家有关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铁路实际,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铁路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对策建议,从源头防控内幕交易,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一、内幕信息相关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等概念表述如下。  相似文献   

15.
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我国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同时受政府影响较多,内幕交易行为屡禁不止。政府部门应该加强自律,同时从扩大内幕交易行为主体的范围并明确其认定标准、进一步明确内幕信息的界定标准、加大内幕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完善内幕交易行为的民事赔偿制度等方面完善法律法规,有效地防范内幕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16.
何晓菁 《前沿》2012,(21):78-79
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上最为严重的危害行为之一,近年来我国证监会加大了打击内幕交易的行政监管力度,但问题仍然严重.本文试图从证监会行政监管的现状出发,提出相关问题,并提出自己的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7.
王崇青 《公安学刊》2007,5(2):34-39
2005年10月修订的《证券法》对证券内幕交易主体作了适当调整,适应了我国打击证券内幕交易犯罪的形势需要。但从世界证券发达国家的立法情况和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尚存在进一步完善之处。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犯罪主体立法应借鉴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并由《证券法》下一定义,然后尽可能列举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形作为补充。  相似文献   

18.
证券内幕交易犯罪是证券犯罪中最为严重、最为普遍的一种犯罪,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信息保密的管理秩序,危害性极大。内幕交易行为具有方式多样化、隐蔽性强、调查取证难等特点,认定标准十分复杂。深入掌握内幕交易的各种行为方式及其与相关行为的区别,有利于对内幕交易行为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19.
《楚天主人》2013,(4):36-36
正建议人:芮跃华(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局长)案由: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由此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上升。证券民刑事案件类型新、专业性强。各地法院审理人员金融、证券、经济、财务会计等知识水平不一,可能会  相似文献   

20.
我国证券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内幕交易,但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制度却不够完善。就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而言,令内幕交易者承担侵权责任更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交易秩序。内幕交易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损害、因果关系和过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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