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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关于我国房地产的权利归属,法律对房屋和土地做了不同的规定。房主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房屋建筑有使用寿命,而房屋所有权却无限期;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房主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又是有限期的。于是就出现了无限期的房屋所有权和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之间的矛盾。按现有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以70年为限,那么,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土地怎么办?房子怎么办?  相似文献   

2.
建立和完善庄园经济利益分配与调节机制的基本前提是要从政策和法规的角度对庄园经济的发展进行规范。就当前来说,主要应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尽快建立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是由市场机制来决定的。在没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3.
刘永平 《前进》2005,(1):47-49
近几年来,我们充分认识到城市化是拉动工业化、实现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把城市和城镇的发展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紧紧把握当代城市发展态势,调动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以城市公共事业市场化为手段,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加快土地使用权、公共基础设施等城市资本的高效、健康、协调运作,城市和城镇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  相似文献   

4.
加快城市化进程不仅是提高人民 生活水平、改善投资环境的需 要,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赖于基础设施的优化。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最大的困难是资金缺乏。如何筹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呢? 一、以地聚财,以地生财。这是筹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通过拍卖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费和市政建设配套费,将拍卖土地之所得投入基础设施,达到以地修路,以地建城的目的,这是形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相似文献   

5.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中较为普遍。前一段时间,很多城市为了支持当地房地产业的发展,尽快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对“安居解困房”、“经济适用房”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给予政策支持,即经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经济适用房开发为代表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房地产开发管理不规范的地区所占比例很大,有些县、市超过了50%。“划拨”对房产的影响划拨是用地者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划…  相似文献   

6.
冯昀 《辽宁人大》2007,(10):43-43
城市拆迁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一是拆迁的合法性问题;二是补偿标准问题;三是救济渠道问题。 拆迁的合法性问题。拆迁从法律性质而言是一种国家征收行为,拆房只是手段,征地才是目的。拆迁包括性质不同的两个层面:一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使用权,即公益性征收;二是为商业用途而取得私人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7.
祖国大陆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可以买卖的是土地使用权。 根据祖国大陆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台商在大陆投资需要使用土地,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8.
辛宇 《今日中国论坛》2012,(12):100-102
现行的中国星罗散点的城市格局和中心城市的理论实践以及形成的发面扩张态城市,正在把中国的城市化引向减少耕地、破坏环境、高耗能、低效浪费等等负面的灾难性歧途。线型城市及其城市化是将交通、供电、供气、给排水等重大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线型聚合并以其为中心线打造高效环保的线型城市。线型城市将农业城市化解决了城乡二元化问题,使农民工进城而不失去农业;解决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解决了现行城市化吞噬农田和浪费土地问题;解决了行政低效问题;解决了外贸依赖型经济结构问题,可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等等。  相似文献   

9.
现行的中国星罗散点的城市格局和中心城市的理论实践以及形成的发面扩张态城市,正在把中国的城市化引向减少耕地、破坏环境、高耗能、低效浪费等等负面的灾难性歧途。线型城市及其城市化是将交通、供电、供气、给排水等重大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线型聚合并以其为中心线打造高效环保的线型城市。线型城市将农业城市化解决了城乡二元化问题,使农民工进城而不失去农业;解决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解决了现行城市化吞噬农田和浪费土地问题;解决了行政低效问题;解决了外贸依赖型经济结构问题,可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等等。  相似文献   

10.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的房地产开发必须是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才能进行,即用于销售的房地产必须是在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国家严格禁止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城市土地市场,是在保证城市土地国有制不变的前提下,使土地使用者不是通过行政划拨而是通过有计划的市场竞争从国家那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不是无限期而是有限期,在限期内土地使用者可以灵活运用其土地使用权,地价不是靠国家单方面确定,而是在土地使用者的竞争中形成,以促使土地资源得到更合理充分的利用。具体模式如下:一、明确国家…  相似文献   

11.
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大量土地开发对旧城区进行改造,使城市布局发生了变化,交通源增加,交通密度成倍增长,由此产生的交通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如何解决城市土地开发中的交通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本文仅就城市土地开发中产生的道路交通问题提出讨论。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用途及土地出让金上缴、使用的规定,为切实保护耕地,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抑制城市盲目扩张,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用途  相似文献   

13.
正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正式确立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制度,事实上造成了城市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属不同行为人的现状,即"房地二元格局"或"房地分离"。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产权清晰是效率的前提,因此房地分离现象造成的产权认定困难亟待得到制度层面的解决。随着城市住宅用地70年使用期限即将到来,如何破解房屋续期的政策和现实困境,房产使用权和所有权如何重新界定,将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基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乡长期呈现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经济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我国的土地制度亦是城乡有别:城市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其使用权可以买卖,使用权人的处分权、受偿权、议价权有较为充分的实现,而农村土地的流转则缺乏市场的机制,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应以城乡二元向城乡统筹转型为背景,探讨城乡统筹对我国农地制度的促进。  相似文献   

15.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再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建仁 《理论月刊》2007,(8):164-167
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现象大量存在。文章从城市建设、土地利用方式转型、农民增收与农村稳定以及流转博弈角度分析了导致流转的深层原因,并从法律法规缺陷、流转管理、收益分配和市场协调方面探讨了流转的主要问题,最后就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张驰 《民主与法制》2011,(30):45-45
我国物权法将土地与建筑物都作为不动产予以规定。通常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不能享有所有权,但个人可对建筑物享有所有权,而对建筑物的所有权的取得原则上应以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前提,亦即有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上建房等,当然可推定土地使用权人为房屋所有权人,除非有相反证明(杪权法142条)。  相似文献   

17.
一、为什么要搞城市人口规模预测研究城市人口规模的重要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市人口规模决定了城市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如果城市人口规模控制、把握不准,与规划的指标相差太大,就会造成城市用地紧张、基础设施不敷使用、环境恶化或是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和部分基础设施。80年代初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人口规模预测得偏小,许多城市规划的2000年的人口规模指标在90年代初或中就达到甚至突破了,造成城市用地紧张、道路窄、数量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欠帐,这种恶果一直还在影响着许多城市正常有序的发展。90年代初…  相似文献   

18.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发展扩大,能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现结合滁州市具体条件,从分析土地使用的现有矛盾入手,侧重于城市规划的土地规划层面,探讨如何解决土地规划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滁州市土地利用现状1、滁州市城市及小城镇土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步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城市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市面貌改变的同时,也衍生出众多问题:在土地投机炒作下,房地产开发呈无序发展,片面追求容积率,使得城市拥挤而混乱;各大小公司从短期利益和树立形象出发,草率上马了大量工程,建筑布局零散,缺乏…  相似文献   

19.
1988年4月,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又修改了《土地管理法》。1990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是目前台商到祖国大陆投资,取得土地使用权依据的最基本的法律。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是两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20.
(一)、“土地征用”与“土地征收”的混乱 “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仅一字之差,内涵却相差甚远。首先。二者的本质不同,土地征收是对土地使用权的永久改变。一旦土地被征收完毕。土地的使用权则归国家所有。而土地征用制度虽然也是对土地使用权的改变,但是这种变化是暂时的,转移后的权利状态是必须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存在的,一旦这些前提条件消失,那么土地的使用权必须恢复到被征用前的状态;再者,二者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土地征收是政府在常态情况下实施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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