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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主合同无效或者保证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均可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保证人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既不是违约责任,也不是侵权责任,而是缔约过失责任,且以债权人信赖利益损失为其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2.
保证人在合同保证中承担的责任因合同的效力及内容不同而分别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责任和赔偿责任。合同保证法律责任的内容为 :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替主债务人承担赔偿责任。保证责任的范围是保证人依据法律和保证合同的约定所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和强度。  相似文献   

3.
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成立需要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实践当中,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对此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对此有过错的,则应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的,如果合同无效是由债务人、债权人造成的,则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则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则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相似文献   

4.
论无效保证合同及其保证人责任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这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常常出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的协议无效的情况,那么,如何确认保证合同无效,无效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责任如何认定?本文拟就此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一保证合同无效的确认1.保证合同作为一种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亦无效。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成立为先决条件的,它随主合同的成立而成立,或成立于主合同之后,所以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无效。这是因为保证合同一方面保证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  相似文献   

5.
保证是由主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保证主债务人按约履行债务,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则由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形式,其目的是保障债权的实现,以维护交易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它一般要求债权人与保证人自愿协商订立保证合同而成立,在保证合同中规定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保证期限是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有效期,双方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为一定期限的担保,除此特约外保证期限应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相同。保证合同一般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经债权人请求而发生效力,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保证人与债权人仅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责任法律关系,保证人承担的是一种可能责任,只有期限届满时主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保证人才承担一种  相似文献   

6.
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均有规定。但对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时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除《民法通则》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中有原则规定外,上述条款未作具体规定。针对审判实践中主合同无效的一些具体情况,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  相似文献   

7.
保证是指由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保证的设立须有保证人与债权人的合意,并订立书面合同。但是,保证合同的成立并不能等于保证合同的有效。本文拟就无效保证合同的确认及其当事人或第三人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谈点看法。一无效保证合问的确认(一)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担保法第5条第1款规定,但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即使成立,但如果它欠缺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那么主合同所确认的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就得不…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现行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对票据债务进行保证,产生相应的票据责任。票据保证人与普通债权的保证人的责任与权利是否存在区别?当票据保证人所保证的债务无效时,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如何?这些都是关系到债权债务能否顺利实现的重要问题。文章从票据保证人责任的特性,票据保证人责任与民事保证人责任的比较,被保证债务无效的情形及对保证人责任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进一步明确在实践中根据被保证债务无效的具体情形,依法认定票据保证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9.
担保是债权实现的强有力的保障,并且促进了债权流通性的提高。保证是担保的一种,本文总结目前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种类及辨析目前法律关于保证合同无效的责任承担问题的规定,以期得出更合理的责任承担方式,恰当处理无效保证合同所产生的后果,明确当事人各方的责任。  相似文献   

10.
目前,人们在借款保证合同的研究和运用中,往往只注重保证人的责任,而忽视保证人的权利。为使借款合同保证制度日趋完善,本文尝试对借款合同保证人的权利作一分析。 借款合同保证涉及保证人、借款方,贷款方三方的法律关系。借款方和贷款方之间是一般的经济合同关系;借款方和保证人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保证人和贷款方之间是  相似文献   

11.
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为保证人,债务人为被保证人,被担保的债务(权)为主债务(权)。除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人与债权人依法设定保证担保之后,保证人在通常情况下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尽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但保证人的追偿权往往难以实现。所以,有人说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就等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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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的确定和意义 所谓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保证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经过了该期间,即使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其产生方式可将保证期间分为约  相似文献   

13.
保证合同是法律确定的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当前由于各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不仅不能起到担保债的作用,反而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给国家和有关债权造成损失,并使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在经济审判中正确认定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并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有重要的意义。鉴于目前理论界对此认识不一,实践中做法各异的状况,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4.
债的担保是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它对于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自95年施行《担保法》以来,在社会经济、司法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保证欠缺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司法机关依法对此作出否定性判决的情况。它们是如何认定这些欠缺生效条件的保证为无效的呢?又是如何处理保证无效后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一、无效保证的概念及其确认无效保证,即指欠缺法律规定的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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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纠纷是一种发生率较高 ,争议较大 ,处理较为困难的纠纷。而其中因建设工程合同 (下简称合同 )无效或被撤销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 ,处理起来又更为困难。一、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已成立 ,但因其内容或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 ,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被撤销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 ,法律允许撤销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 ,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合同法》第 5 6条规定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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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该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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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被誉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基于违反该原则而产生的先合同义务,以致合同为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应承担的财产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利弊的平衡点。从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提出、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与内容、缔约过失责任主观状态的突破、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及调控方式等五个方面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了阐述,以期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8.
判断主合同改变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关键在于区分合同变更与合同更改。在改变主合同以致达到更改原合同的程度时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随原债之消灭而消灭。而变更主合同并未使合同丧失同一性时 ,则保证人之保证责任并非当然消灭 ,其存在方式因变更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9.
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无效保证有以下几种情况:1.不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而向债权人作出履行债务的保证。保证人有否作保证担保的主体资格,须依照我国民法及担保法的有关法律规定而确认,依法不准作保证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作为保证人,其所作的保证担保是无效的。总的说来,下列组织和公民不得作保证人:①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代的除外;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③未经企业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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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超过保证期间后保证人在债权人催收通知书上签字的效力,实践中认识不一。本文从不同角度分析了该行为的效力,指出如果债权人没有在合同规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对保证人主张权利,超过保证期间后,即使保证人在债权人的催收通知书上签字,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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