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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时下,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即。按照修改后的新《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如何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代表候选人如何向选民介绍自己的情况和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制度演进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关于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和宣传介绍沿用1953年《选举法》对政党、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有关规定.不同的是,明确赋予选民、代表“有三人以上附议”就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时,应当向选举委员会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和选民,“都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但在选举日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宣传.”  相似文献   

3.
1.怎样选举人大代表? 《选举法》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各选区应当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  相似文献   

4.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有两个渠道。或由政党、人民团体推荐,或由选民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看.由选民和代表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与政党、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实践中选民这一法律赋予的权利却得不到有效保障。选举期间,特别是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  相似文献   

5.
郭延军 《法学》2004,(7):105-110
我国选举法对选民联名推荐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联名人数要求太低 ,对被提名者没有提出任何程序性要求。这种安排导致选民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数量普遍过多 ,且缺乏法定程序保证选举委员会最终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能够反映较多数选民的意见 ,因而往往造成选民对选举委员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过程的合理性乃至整个选举结果的公正性的怀疑。针对这些问题 ,《选举法》对有关条款应从以下诸方面加以完善 :提高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要求 ;增加候选人适时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参选申请书或同意书的程序 ;恢复和完善选举法关于预选的规定 ,规定选举委员会必要时可要求候选人交纳一定数量选举保证金。  相似文献   

6.
闽言 《检察风云》2011,(22):40-40
日前,北京市区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将进入选民“约见”正式候选人阶段。针对选民对候选人情况不够了解的问题,去年修改的选举法作出新的规定,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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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媒体报道湖南株洲、新疆某县级市、杭州下城区的人大常委会在处理选民依法联名提出的罢免人大代表案中,借以其他理由对选民提出的罢免案进行否定、退回、驳回。这种做法既违背了《选举法》和《代表法》的规定,又损伤了选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力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9.
2月9日是阜阳市颍泉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日,这一天投票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在喜庆的气氛中,笔者发现,在投票时,许多选民都高兴地重复着这样一句话:“我们投票前,对正式候选人不仅听过他们的名字,看过候选榜,而且与他们见过面、听过他们的表态,对他们非常了解,投票当然也就没什么犹豫的了!”原来,之所以投票选举进行得既快又有序,这与颍泉区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的区三届人大代表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密切相关呢!  相似文献   

10.
这是一个令人期待的时刻--3月14日,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按下表决器,为亿万人所关注的选举法修正案获得通过.  相似文献   

11.
近年出现的网民在网上直言"被代表"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有所存在,如何才能避免"被代表",这给人大及人大代表提出了新的课题。按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选民或选举单位分别依法采取直接、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在各个不同的岗位和地域,在行使权力时无法保证让每个选民都能了解会议通过的议题情况,也无法做到面面俱到,为了使  相似文献   

12.
笔者认为,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必须在完善相关程序的前提下,才能被依法提名推荐为选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否则当选就违规。法律对人大代表没有户籍地限制,但有权威解释。关于人大代表是否可以异地当选的问题,法律没有具体明确;只是明确: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  相似文献   

13.
《司法业务文选》2012,(26):22-32
1.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2012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3.自2012年6月30日起施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作如下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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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其中的亮点之一,就是将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原来的“可以”改为“应当”,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这一修改,使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自己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成为理所当然的必经程序。  相似文献   

16.
《司法业务文选》2012,(Z1):90-93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  相似文献   

17.
如何规避"被代表"现象,笔者认为,要提高"三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一是与选民见好面,提高选民的知晓度。代表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由于这条规定的条件是根据选民的要求,所以,过去很多地方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还没形成制度,仅有一张代表候选人的简历,所以选民对代表候选人了解不够。在直接选举中,由于县级人大代表选区的人数较  相似文献   

18.
选民张建中请教选区范围,下城区人大一名工作人员不乐意提供。解释说,这么做“不等于叫你去串联?我不能去鼓动罢免人大代表”。然而.“新《选举法》规定.告知选区(包括选区划分在内的选举信息)是选举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不提供就是阻碍罢免,人大应该是一个中立的角色。”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何俊志反驳道。  相似文献   

19.
笔者以为,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推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辞去职务后,补充任命实际意义不大,无需补充任命. 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按照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工作流程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选举准备阶段,主要是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确定选举日;二是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在了解核实被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后,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布;三是投票选举阶段,主要是组织选民投票,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相似文献   

20.
我认为,要规避人大代表从其提名为候选人到正式当选为代表之后的"被代表"现象,关键还在于人大代表从其提名为候选人到正式当选为代表之后即有一套可操作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的具体实施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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