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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豫新 《人大建设》2001,(2):14-14
2000年的3月,春意盎然。新郑市观音寺镇个体养殖专业户敬德兴在广西处理完棘手的种鸡蛋业务后,稍有皱纹的脸上透出疲惫的神情,坐在奔驰在京广线回归家乡的列车上。他眺窗远望,心潮起伏:“莫名其妙,我给他干活,还判我还他5万元现金。要不是市人大常委会主持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我真是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到家后,我一定到人大深表谢意。”  相似文献   

2.
豫新 《人大建设》2002,(9):14-15
2001年4月9日,天气暖烘烘的,轻柔的微风亲吻着人们的笑脸,让人感到无比惬意。上午10点多钟,一位衣衫不整、头发脏乱、看上去有五六十岁的老人踽踽独行,径直来到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老人已双膝跪在办公室中间,涕泪长流,嘴也结巴着说:“我……我可找到人大了,请人大给我作主啊!”法工委主任靳宝才连忙上前将老人搀扶起来,递上毛巾,示意其坐下细说情况。不大一会儿,老人的情绪慢慢地稳定了下来。随着老人的叙述,也很快拉开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对一起个案监督的序幕。  相似文献   

3.
1998年9月12日下午6时30分,下起了濛濛细雨,给刚尝试过夏酷暑热滋味的人们送来了凉意。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靳宝才刚刚收拾完桌子上的卷宗材料准备下班。这时,一位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满脸愁容地踏进门来。他开口就带着哭声说:"我把我那价值20万元的楼房炸了,然后远走高飞,看他执行谁去!"职业的敏感让靳宝才感到神经猛一紧张,立时感到问题的严重。靳主任马上先请来人坐下,递上茶水。待观察到来人情绪稍稍缓和后,靳主任才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自己的楼房也不能自己炸掉啊。刑法规定得很清楚,破坏公、私财产都是犯罪呀!"来人低头不语,随后又看了看靳宝才和蔼的面容,才小声喃喃地说:"我自己的财产,我想咋处理就咋处理。"靳宝才接过话茬说:"自己的财产你有处分权,却  相似文献   

4.
合同履行1996年9月4日,新郑市华联建筑工程公司下属单位河南省华联建材供应处与扶沟县棉麻二厂制衣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供应处订购制衣公司牛仔服装370套,单价130元,总价款48100元。约定同年9月10日前交货,经验收后一次性付清货款。合同签订后,供应处预付了定金3100元,制衣公司按约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送交供应处。供应处因暂时资金周转不开,未能按时支付剩余的45000元货款。傍晚案发1997年3月5日晚8时左右.新郑市华联建筑工程公司的经理王彦明乘坐租用朋友的红色桑塔  相似文献   

5.
2001年1月的一天上午,郑州市人大代表、新郑市政协委员、新郑特种养殖开发有限公司(原河南省新郑市龙王种鸡场)经理韩金荣带领全体职工手执“为民解冤,执法如山”的锦旗,敲锣打鼓送到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  相似文献   

6.
对人大个案监督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多年来 ,各地人大在个案监督中 ,尽管做法不尽一致 ,但积累了一些经验 ,逐步明确了个案监督的目的、范围和程序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实践中 ,人大对个案监督是利大还是弊大 ?是否影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对这一系列问题 ,许多专家学者都进行了探讨、论述。本刊也曾两次集中刊发了多篇文章进行讨论。为了进一步探讨这些问题 ,本刊再次刊发不同观点的几篇文章 ,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7.
人大对法院个案监督的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个案监督产生的原因分析  个案监督 ,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法院正在审理或已审结的具体案件所进行的直接干预。个案监督作为一种并不太正常的监督形式 ,颇具有中国特色 ,其产生也绝非偶然 ,而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1.司法不公是个案监督产生的现实原因司法公正可以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 ,也为维持一个令人满意的社会秩序所必须。博登海默曾说 :“如果纠纷是以不适当的或不公正的方式解决的 ,那么社会肌体上就会留下一个创伤 ,而且这些创伤日益增多 ,也有可能危及对令人满意的社会秩序的维护。”[1]但是令人遗憾的…  相似文献   

8.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对个案实施监督?目前,人大系统内外存在着绝然相悖的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人大对个案不能实施监督,否则就违背了宪法和法律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检察权的规定;一种认为:人大对个案可以实施监督,人大实施个案监督与"两院"独立行使职权是完全一致的。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并从人大实施个案监督的主要依据、重要性、必要性和原则等方面谈点肤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9.
人大的个案监督工作,近年来一直是在争议中不断深入、规范和发展的。本文试图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就人大个案监督的依据谈一些粗浅看法。宪法原则——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  相似文献   

10.
地方人大在对法律的监督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由于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法定的管理操作程序和制约机制,使得人大常委会在行使法律监督权时达不到预期效果,尤其是人大在对个案监督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了当务之急。一、人大在个案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当前,个案监督是人大实施法律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对解决司法不公、遏制司法腐败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是,从长远来看,人大常委会受理老百姓申诉、控告案件后,为了谋求监督力度和监督成效,有可能使人大常委会成了案件的最终裁判机关,不自觉地行使了司法裁判权, 因此第一个问题就是,真正的审判机关反而演变为按照人大决定的处理意见作出最终裁判的附属机构,在某种程度上分割了司法权力,削弱了司法独立性。  相似文献   

11.
个案监督是司法监督的重要环节。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虽说是全方位的监督,但在具体的司法活动中,最本质、最具体的是对案件的审理。因此,开展和加强对个案的监督,是促进公正司法的有效手段。那么,如何才能做好司法个案的监督呢? 一、明确监督重点由于接到和接待受理投诉、申诉、控告案件较多,如果不突出重点,件件都要司法机关复查、办理,既不现实,也很难见成效。因此,要把以下六类案件作为重点监督:一是明显的冤、假、错案;二是群众长期上访,久拖不决的案件(包括久侦未破的案件);三是判决不公及执行难案  相似文献   

12.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同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办理不当的案件或者错案,要不要实施监督,如何实施监督,是当前需要探索、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近年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法律监督方面,先后组织人大代表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评议,发现并监督纠正了一些办理不当的案件和错案,深受人民群众赞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此.笔者采访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万顺。  相似文献   

13.
2000年4月27日,许昌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实施个案监督的办法》。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办理的具体案件进行监督。案件的来源包括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中要求监督的案件;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或乡(镇)人大主席团请求监督的案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诉、控告、检举的案件。  相似文献   

14.
1999年8月19日,《法制日报》在学者论坛栏目中刊登了一篇题为《浅议人大"个案监督"》的文章。文章中两位学者对各级人大正在"逐渐确立"的个案监督这一加大司法监督力度的新举措提出了"理性的认识和思考"。他们认为,人大的个案监督不是一种好制度的理由有三个方面:一是个案监督没有能力遏制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因为,人大的个案监督对遏制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是外生力量,"借助外生力量的作用想解决司法体制的内生问题,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更何况进行个案监督的"人大主任、各位委员、人大代表"的法律专门知识、道德水准、政治素质不一定比司法人员高。二是个案监督势必使司法独立成为  相似文献   

15.
人大个案监督的基本情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代表大会对司法机关具体案件实施监督(以下简称人大个案监督)是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起来的.从本人所掌握的资料看,人大最早介入对法院审判案件的监督是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辽宁台安县"三律师案"的监督[1].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在常委会领导的支持下,干预了辽宁朝阳市市长刘相荣受贿案[2].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有着各种形式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曾反复强调,要把监督工作放在同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人大的监督,既包括对宏观的抽象行为的监督,也包括对微观的也就是具体的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以往的工作实践,通过代表大会或常  相似文献   

17.
个案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监督职权的一项制度,是以权力规制权力的重要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一政权组织形式的必然要求,符合法理,具有宪法和法律上的依据.这一制度能够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相似文献   

18.
对"一府两院"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随着人大工作的逐步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越来越深入,力度也越来越大:诸如执法检查、民主评议、调查视察、述职评议等监督的形式越来越多,效果也越来越显著,很得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欢迎。但从总体上说,人大的监督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距人民群众的要求仍然还有相当距离。人民群众迫切希望创造更多更好的监督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以更好地保证"一府两院"执法的公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相似文献   

19.
对人大“个案监督”的一点反思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一、“个案监督”概念和性质监督是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个案监督则是多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一种监督形式。关于“个案监督”这一概念,学理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有人认为,“个案监督,即人大根据宪法原则,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司法不公案件进行监督。”〔1〕这个概念过于简单,而且没有抓住事物的本质和发展的趋势。笔者认为,个案监督,主要指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代表对某一具体案件的监督,即对某一具体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以及结案后的全方位监督。近年来,…  相似文献   

20.
布尔 《人大研究》2002,(6):33-33
20 0 1年 12月 2 9日下午宁夏海原县李旺镇第十四届人大换届选举 ,被 14名镇人大代表联合提名为副镇长候选人、经 5 7名人大代表投票选举、以 32票当选的副镇长马进成仅几小时后因“上级指示” ,未经代表大会表决 ,即被主席团宣布罢免被免职。当地群众有意见 :“难道人大代表只是摆样子 ,选谁还要上级定调子 ?”在这件事发生后的第 13天 ,海原县人大常委会于 2 0 0 2年 1月 11日作出决定 ,以“不符合法定程序”撤销了李旺镇人大主席团对马进成的免职决定。我为海源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意志、坚持法律原则的勇气拍手叫好。从 2 0 0 1年 12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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