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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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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抗诉案件不应由原审法院再审温安玉由于民事诉讼法未对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审级作出规定,目前,不少法院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笔者认为,法院将民事抗诉案件裁定指令原审法院再审的做法...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我院在办理一起民事申诉案件时,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法院审查后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法院开庭审理后以当事人之间在庭外和解为由,不作任何裁判。后经我院再三催促,法院才以函告形式通知我院案件结果。请问: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 钱红红钱红红同志:   你的来信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当事人庭外和解的,案件如何处理;二是庭外和解的案件应如何通知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民事案件,人民法…  相似文献   

3.
《法学》1986,(2)
几年来关于司法行政机关调处民间纠纷应否有裁决权问题,意见各异。本文就此谈点初步看法和设想。司法行政机关应有裁决权司法行政调解是司法行政机关(包括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或司法办公室)参与和主持的调解。司法行政调解裁决权是指司法行政机关对那些不够立案标准,法院和公安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而没有明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在  相似文献   

5.
我们要建立的和谐的社会,是一个民主与法治的社会,是让全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与实现的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人民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再审程序则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个关口。如何在最后一个关口贯彻落实司法和谐理念,运用诉讼调解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是落实司法和谐理念的重要一环。本文从再审诉讼调解的价值取向与功能定位入手,针对再审调解过程中如何认识和处理调解的公平性与实用性的关系;诉讼调解与司法裁判的关系;诉讼调解和规范司法行为的关系等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审判实践,对如何构建再审调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等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6.
一般的民事再审案件审理时,仍由原审原、被告双方承担举证责任及其法律后果。可是,因检察机关抗诉而引起的再审,由谁来承担抗诉理由的举证责任及其法律后果?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对此均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审理因抗诉而引起再审的民事案件,应由抗诉机关承担当庭举证的责任。这是改革民事抗诉再审案件审判方式的关键。抗诉机关承担举证责任的必要性举证包括三个内容,一是提出证明主张;二是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收集和提出有关证据;三是在诉讼中通过开庭等特定场合,运用提出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并使这一主张达到法定的证明…  相似文献   

7.
“民事抗诉案件原则上由原终审法院再审”(为叙述方便,以下简称“原审再审论”)是目前民事抗诉案件审级争论中的一种观点。其内容是(1)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抗诉,应向原终审法院提出;(2)原则上由原终审法院再审民事抗诉案件;(3)个别情况下(原终审法院认为自己再审有困难;根据需要)也可由上级法院再审(提审),是否提审,决定权在法院。  相似文献   

8.
民事案件再审制度的改革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世虹 《中国律师》2001,(12):53-54
民事案件提请再审无非三种途径:法院、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这在民诉法中存立已久。但在现实操作中总会遇到不少问题,在此,笔者就民事案件再审制度的改革提出一些构想。 一、取消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再审程序。实践表明,这一规定不仅在理论上有违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也难以贯彻执行,立法或修改时应予以取消。理由是: 1、法院启动再审程序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民法和民事诉讼法属于私法范畴,它所调整的对象是平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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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1994年 8月, A女士与 B公司口头约定: A女士争取为 B公司联系一笔银行贷款,如果联系来的贷款年息不超过 18%, B公司必须将息差部分支付给 A女士作为活动经费。两个月后, A女士为 B公司联系到一笔期限为 1年、月息为 7. 08%的 300万元的建设银行的贷款。 1994年 10月 6日,在建行将 300万元贷款转入 B公司账户的当天, A女士以支付活动经费为由向 B公司的会计索要活动经费,该会计请示 B公司经理同意后,将一份印鉴齐全的空白转账支票交给了 A女士。当天下午, A女士在该空白转账支票上填写了 100万元,以工…  相似文献   

10.
在民事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明知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自身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司法保护,却放弃了申请再审或提请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既可能是真实意思表示,也可能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因此,检察机关对这类案件若一律提出抗诉既有可能侵犯了当事人的自由处分权,也可能浪费无谓的司法资源。本文试对民行检察监督如何做到既尊重当事人自由处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意愿,又充分履行民行审判监督职能谈谈笔者的看法。 一、当事人自由处分权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冲突”   人民检察院对生效的民事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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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再审案件的抗诉应由哪个部门承担?编辑同志:被告人王某因诬告陷害罪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王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有期徒刑3年。王某服刑期满释放后不断申诉。市中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又对该案重新审理,改判王某无罪。市人...  相似文献   

12.
试论民事案件中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我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民事诉讼案件的数量逐年增加,2002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数量之比为10∶1。与之相应,民事案件所涉及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案例也逐年递增。笔者就几年来民事案件中涉及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加以归纳、总结,以期抛砖引玉。1民事案件中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种类民事案件中涉及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一般可分为三类:(1)被鉴定人所患精神疾病与民事侵权事件的因果关系;(2)民事行为能力的评定;(3)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伤残评定。1.1被鉴定人所患精神疾病与民事…  相似文献   

13.
[基本案情]甲某向乙某借款一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甲某不服某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向某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向某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某市人民法院针对甲某的再审申请裁定再审,检察机关同时对该案向法院提起抗诉。  相似文献   

14.
王旭 《证据科学》2003,10(2):126-127
  相似文献   

15.
作为一个工作在司法系统的专家证人和一个司法心理学家 ,我已经在不同领域充当调解人达 2 0年之久 ,那时候 ,这一行当还远没有流行起来 !我感觉 ,在怎么样让调解工作行之有效方面 ,确实有很多的技术、程序和策略在里面。统计我参与的调解案例 10 8起中 ,其中婚姻关系冲突84件 ,工业的 (管理层间的 )和劳资纠纷案件 15起 ,其他案件 (邻里纠纷、父子纠纷等等 ) 9起。其中调解非常成功的为 77起 ,适度的改善者为 19起 ,暂时改善者为 6起 ,没有改善的为 6起。以上的结果看上去调解取得了相当好的业绩 ,然而 ,合理的选择调解的案例才是成功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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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再审程序是否与两审终审制矛盾,再审案件能否以调解方式结案,以及如何撤销原判的问题,当前在司法界存有不同的看法和做法。笔者试就这些问题,谈一管之见。一、再审程序不同于一、二审程序,它与两审终审制不发生抵触。首先,一、二审都具有独立诉讼程序的结构要件。表现在:(1)均属由直接利害关系人提起。民诉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见,只有这些人(包括法人)才有权提起诉讼,并有可能引起一审、二审程序。(2)都有相应的审判组织行使审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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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起案件引起的争论这起被争论的案件是某检察分院向某中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的是某县法院一审生效的刑事判决。简要案情是:王尖华、林芳雄、钟奕洪三被告人于一天下午连续三次持械抢劫过路汽车,最后一次抢车时将司机左额部打破。某县人民法院认为他们未抢到钱而以伤害罪判处王尖华、林芳雄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对钟奕洪免予刑事处分。因为无上诉和抗诉,一审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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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仁强  陈莺 《法学》2007,(10):152-155
检察院通过行使抗诉权要求再审,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往往并不立即和直接启动再审程序,尚需通过人民法院的裁定来启动该程序。这一做法与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悖,无端地延长了再审程序的审理时间,应予以改革。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应当赋予检察院再审启动权,由接受抗诉的法院立即再审。  相似文献   

19.
近段时间 ,有的地方检察机关在受理当事人不服一审、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时 ,一些当事人不时提出“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 ,当事人一方是否要重新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的问题 ,并反映有人民法院向他们收取了再审的诉讼费用。据调查 ,确实有检察机关依法抗诉的再审案件 ,审判机关令一方当事人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事实 ,其依据是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 ,人民…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审判中注重当庭宣判率,忽略了对民事诉讼调解的应用和完善。当前民事诉讼调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法院内部及法院外部存在的问题。民事诉讼调解中应当坚持自愿、合法、保密、灵活原则。设想以建立调审分离模式、多元化调解机制、改革诉讼调解结案收费制度等方式来重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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