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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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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美国缔结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的权力主要归属于国会.总统作为最高军事统帅,享有部分缔约权,这部分权力属于行政权中的“内含缔约权”( inherent authority).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深入,美国国会开始将缔结部分经济与贸易协议的权力让渡给总统,这部分权力属于“授权缔约权”( delegatedauthority).授权缔约权的范围有多大?总统是如何获得这些权力的?通过授权缔约权缔结的国际协议具有直接适用效力还是间接适用效力?美国宪法对此没有规定.要厘清这些关系,除了仔细研读宪法相关规定之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美国的立法实践以及总统缔约权的变迁历史.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的宪政体制中,检察权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与行政权、审判权并列的国家权力。其担负着保障宪法、法律统一和完整实施的法律控权和权力平衡功能。笔者认为,检察权主要包括公诉权、审判监督权和行政检察监督权等内容。行政检察监督权,是指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对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力。  相似文献   

3.
孙新丽 《法制与社会》2012,(29):278+280
武警部队侦察权是《人民武装警察法》规定的武警部队享有的一项职权,但对这项权力的内容或性质并未明确.武警部队侦察权是应属于刑事权力,或是属于军事职权范畴,对武警部队具体行使该项权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4.
龚向和  袁立 《北方法学》2013,7(4):35-44
防御权功能是劳动权的首要功能,以防止国家权力的干预、为公民创设"自由空间"为旨趣。公民劳动权的起始之处,即国家权力的终止之所。防御权功能属于"主观权利"范畴,公民享有"不作为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尽管我国《宪法》未规定劳动自由,然而,从"事实"与"规范"二维度看,防御权功能亦是我国劳动权的题中之义。劳动权的防御权功能之实现仰赖国家履行"消极不作为"的"尊重义务"。尊重义务是劳动权保障的根本义务,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是尊重义务的主体,行政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尊重义务的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5.
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与立法机关表达国家意志的权力是同一范畴的东西。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是能够由设定主体直接确定相关权利与义务的权力。这种权力与行政主体的一般行政管理权存在较大差别,其在我国行政法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行政法关系设定权有相应的制度构设,用法律手段对这一权力加以调整。在设定权的法律调控价值上,应选择限权式价值;在设定权的法律形式上,最好能够通过一部法典将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予以规定;在设定权的主体权限上,必须以实体权限的规定为核心,形式要件以实体要件为转移;在设定权的程序规则上,必须有程序上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6.
在美国缔结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的权力主要归属于国会。总统作为最高军事统帅,享有部分缔约权,这部分权力属于行政权中的“内含缔约权”( inherent authority)。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深入,美国国会开始将缔结部分经济与贸易协议的权力让渡给总统,这部分权力属于“授权缔约权”(delegated authority)。授权缔约权的范围有多大?总统是如何获得这些权力的?通过授权缔约权缔结的国际协议具有直接适用效力还是间接适用效力?美国宪法对此没有规定。要厘清这些关系,除了仔细研读宪法相关规定之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了解美国的立法实践以及总统缔约权的变迁历史。  相似文献   

7.
公安行政赔偿,作为国家行政赔偿制度中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及其公安人员,在行使国家治安管理权力时,由于故意或过失,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害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要求予以赔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它与刑事、民事赔偿制度一样,是整个国家赔偿制度的组成部分。但公安行政赔偿与刑、民事赔偿制度相比又有自己的特点。 (一)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及其公安人员。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治安管理权,但在实际生活中,行使治安管理权的还有经公安机关授权或基于法律规定而行使治安管理权力的单位和个人,如街道居委会有维护社会治安的权力,一些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也享有类似的权力。这些组织、单位因行使治安管理权力,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时,应由授权机关即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基于法律规定而享有此项权利的,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来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立法变通权是我国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仅适用于本地方具体情况的灵活变通的规范性文件的权力.立法变通权有两种类型一是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变通权;另一就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变通权.但立法变通权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规定而且其行使还要受到特定国家机关的监督.  相似文献   

9.
违宪审查权本质上是一种高于或独立于立法权的权力,它的主要功能是监督立法和实现宪政.违宪审查权有三种模式,即由最高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由专门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和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兼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违宪审查权与立法权相分离的前提是宪法与法律的分离.违宪审查权与立法权相分离,并由不同的权力机关来行使,具有重要的宪政意义.中国违宪审查权面临着立法机关自己审查自己的困境,改革的出路应该遵循违宪审查权与立法权相分离的路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0.
建立一套旨在保证行政程序控权功能充分发挥的制度机制,使行政权力的行使真正置于程序制度的约束之下是加强行政程序控权的现实途径。通过研究我国和世界各国现行行政程序法律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制度,笔者认为现阶段首先应当确立及运用正当法律程序观念,因为它对于推进我国从权力来源上控制行政权,防止行政权扩张和行政越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最有意义。  相似文献   

11.
立法变通权是我国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特区特有的权力,具有自主性和地方性等特点。突破是享有立法变通权的主体应有的权力。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特区立法主体应在法律的限度内,以国家设置立法变通权的目的为指向,对上位法进行变通规定。对立法变通权进行规制则是保证立法变通权合法、有效行使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2.
汤维建 《法学家》2006,(2):13-18
众所周知,我国的公证体制正处于不断深化的改革当中,公证制度一方面期望从传统的行政体制模式中挣脱出来,另一方面又正在探寻着进一步前行的道路.公证制度何去何从,一时成为上上下下关注的焦点问题.包括立法者在内,人们对公证制度的蜕变与重塑,皆拿不定主意和立场,甚至有迷茫之感.公证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国家权力的构成、分化以及行使方式等问题,同时也提出了国家权力社会化、社会权力国家化等深层次问题.因此,对公证权性质的研究,不仅有助于人们更加深化地认识国家权力的结构模式及其转型,甚至也触及新时代下国家权力的功能转换问题.与此同时,对公证权法律属性的准确界定,也是建构我国科学合理、运作良好的公证制度所必须完成的前提性理论课题.值此<公证法>颁行之际,本文拟结合<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就公证权的独立性和国家性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能够把握我国公证改革的根本方向.  相似文献   

13.
刘静坤  孟萍 《政法学刊》2008,25(1):106-109
警察在应对紧急情况的过程中,可以行使紧急权力。以美国法为范例,介绍了美国法院有关执法紧急权和社区照管紧急权的相关规定,考察了警察社区照管紧急权法律界定及运作原则。  相似文献   

14.
法律是行为规范,只规范行为,包括积极行为规范和消极行为规范,前者即权利、权力,后者即义务。义务是权利和权力的逆向表述。法律规定权力的唯一宗旨就是保护权利。规定权利意味着必须规定权力。在本质上,法律就是对权利的规定,权力和义务均可视为权利的间接规定。权利主体行使任何权利,均是对自己人身的支配。广义的人身自由权等同于权利,狭义的人身自由权即有名权利外之权利。但人身自由权表示不定向之自由,必须通过具体行为,即定向之人身自由方能行使。定向之人身自由权即传统民法之能权。称法律确认的无名行为资格为能权不违反逻辑,称其为权利外“法益”则违反逻辑。  相似文献   

15.
林秋萍 《河北法学》2014,(11):30-36
设定权是创制性立法权,规定权是执行性立法权。配置设定权与规定权,应摆正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使行政机关始终处于从属的地位。现行法律关于各层次法律规范的设定权与规定权,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针对违法行使设定权与规定权的现象,需加强公众及其他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确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规制设定权与规定权,可有效遏制行政立法权的膨胀,防止行政专断。  相似文献   

16.
郭蕾 《政法学刊》2008,25(6):5-9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权力对经济运行的干预不能泛化,且政府权力不应介入市场功能的有效边界内。在对政府及工作人员权力“软约束”无效的条件下,必须引入宪政框架对政府权力予以约束。这既是宪政国家内在的本质规定.又是我国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要求。针对我国政府权力制约面临的现实障碍与宪政困境,必须从政府权力法制化、重构三权关系运行等方面入手,建立有针对性的政府权力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7.
徐丹 《法制与社会》2013,(17):114-115
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通过程序性的制约约束不断膨胀的行政权力成为人们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程序控权理论早在18世纪的西方就已形成,并随着行政权力对社会生活的不断渗透,逐步上升为有效控制行政权力的主要手段。程序控权包括积极功能和消极功能两种形式,其中通过健全有效的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决策,从而确保行政权力行使的健康导向,是程序控权积极功能的集中体现。本文通过对程序控权理论的阐释,揭示了行政决策程序在程序控权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并试结合中国行政管理的相关现状研究,探索在中国目前的政治生活中进一步推进科学决策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8.
陈明辉 《法学》2021,480(11):57-69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1条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设计,在诉讼法学界引起了巨大争议.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要求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规定,导致检察机关侵犯了法院的审判权.也有不少人认为,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没有侵犯法院的审判权.从我国《宪法》和两大机关组织法的规定来看,检察权包括了公诉权和法律监督两方面的内容,刑事审判权则包括定罪权和量刑权这两项核心权能.量刑建议最初只是检察院改进公诉方式的一道工作程序,但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量刑建议转变为对法院具有约束力的权力.对此,有必要对"一般应当采纳"条款进行合宪性限缩,准确界定量刑建议对法院的约束力载体.法检机关可充分利用"互相配合"原则,在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上协调法检关系,让量刑建议无需权力化也能取得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19.
治安调解是我国的一种调解制度,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某些特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处罚性处理方法,对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调解的规定过于笼统,影响了治安调解的正确适用.因此,进一步完善治安调解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于正确适用治安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权意识可分为权力意识和权利意识。权力意识有合宪的权意识与违宪的权意识之分。权力在主人,职责在公仆,人民是权力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有义务履行主人委托的职责,这是合宪的权意识。违宪的权意识,最常见的是权意识的错位,这种错位的权意识腐蚀人们的心灵,是一种危险的权意识。其具体表现为:把公权错位为私权;把职权错位为权职;把权力错位为资本。权意识错位就容易滋生腐败。通常说的“人民赋予我们权力”是为大家认可的提法,但如果把这一提法理解为“人民赋予干部权力”的话,那就有问题了。因为宪法规定,权力属于人民,而不赋予干部个人。人民交给干部的是他们应该履行的职责、义务,而不是权力本身。“权在民”还是“权在官”是两种不同的权意识。在思想观念上,应该变“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我们的职责是人民的重托”。应该为“权”正名,不能因为习惯上错了,就错到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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