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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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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友》2009,(3):44-44
《工友》编辑部: 我于2004年12月到原单位工作,2008年12月与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现,单位是从2006年1月才开始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答复是无法补缴了。请问我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由此导致的社保待遇损失?  相似文献   

2.
互动信箱     
《时代风采》2014,(6):29-29
60岁再就业,可否认定“劳动关系”? 案例:我于2009年与某学院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当时已年满60岁。合同约定我专门从事学院花房及园林养护工作,此前,我在另一家企业工作时,企业为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仅9年。2013年春节过后,该学院决定对60岁以上人员一律解除劳动用工合同。结算工资时,学院以我应聘时就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本不是法律规定意义上的劳动者,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由,拒绝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我63岁被解聘,能否享受补偿金?  相似文献   

3.
《时代风采》2012,(1):27
问:我于2000年1月被聘于某运输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8月,公司要求我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同年12月,我与该务派遣公司订立了《劳动合同》,但仍在运输公司下属的车队工作。2008年1月,我要求公司支付身份置换前解除劳动  相似文献   

4.
《工友》2009,(10):42-43
《工友》编辑部: 我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某企业打工,劳动合同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公司的注册地在外省,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我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派遣公司只同意帮我在外省缴纳,但我却希望能够在我的工作地缴纳,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5.
《工友》2013,(3):29-29
我于1978年起在某县人民医院工作,2005年2月,为响应有关人才流动政策和精神,辞去县人民医院工作进入了一家民营医院(而当时县里对我是按自动离职处理),于2005年4月进入县劳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并一次性签订十年合同且缴纳了十年的人事代理费。  相似文献   

6.
问:去年年初,我随丈夫进城到一派遣公司当了一名派遣工。派遣公司与我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与一大型石油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派遣协议,根据合同和协议,我在该大型石油企业一个保洁岗位已经工作了一年多。2012年底《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  相似文献   

7.
《工友》2011,(2):28-28
《工友》编辑部: 我一年前退休,一家公司返聘我过去担任技术顾问。但是,从我到这家公司工作开始,公司和我从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每次我找公司的领导,领导就说我属于“发挥余热”的退休人员,不用签任何合同,公司也不用为我缴社保。  相似文献   

8.
<正>问:我在一家装饰公司上班三年,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养老保险,2009年年底,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之后便没了下文,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9.
李湘如 《工友》2011,(12):22-22
《工友》编辑部:我上世纪70年代进入国有企业工作,1999年企业改制,我自愿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关系之前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从2004年开始,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现在我将满60周岁,  相似文献   

10.
莫言 《工友》2009,(10):12-14
在计划经济年代,档案在很大程度上是劳动关系的标志。用人单位负有保管劳动者档案的义务。劳动者档案若被单位丢失,就相当于丢失了社保关系。因为劳动者的工龄、养老保险等一切都得凭档案说话。 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是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成为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最重要的依据。社会保障与缴纳社保金直接挂钩,档案与劳动关系的依存关系逐渐弱化,档案企业化逐渐被档案社会化代替,如由专门的人才机构或者职介替劳动者保管档案。  相似文献   

11.
张宏 《工友》2011,(12):23-23
《工友》编辑部:我公司为信息技术企业,经常有一些技术外包业务,需要和服务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固。请问,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如何确定,能否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务合同?  相似文献   

12.
余军 《工友》2009,(4):29-29
案例回放: 1996年6月至2009年2月,王某在武汉市某公司从事司机工作。其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也只是从2005年才开始签订,一年一签。2009年1月中旬,公司要求王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继续在该公司从事司机一职,否则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3.
工友 《工友》2013,(8):35-35
《工友》编辑部: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合同期满,一直未续签,劳务派遣员工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此事实劳动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还是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造成的劳务纠纷,如何处理?李振海李振海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之规定,劳务派遣员  相似文献   

14.
《工友》2012,(8):24-24
《工友》编辑部:公司没有为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我看病总共花了7000元。我能否要求公司全额承担该医疗费?有人说公司只应承担医疗保险应当支付的部分,可如果要确定医疗保险应支付多少,就必须由社保机构核定,可是社保机构却不予核定,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15.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有些条款没有抓住劳务派遣规制的要害,不可能根本解决问题。要想使劳务派遣回归理性渠道,必须着力改变劳务派遣用工比直接用工成本低、标准劳动关系中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状况,适当抬高劳务派遣用工的成本,进行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用工制度改革,改革过于刚性的用工体制。具体实施路径包括严格贯彻同工同酬原则;完善税收、社保等体制;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等。  相似文献   

16.
纪树霞 《工友》2014,(8):18-18
正2003年10月,刚走出校门的常凯应聘到某工学院饮服部门,从事验收员一职。2008年1月,单位突然找到她,让她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然后由该劳务公司将其派遣至原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31日,劳务公司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常凯当时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所以就照办了。  相似文献   

17.
胡昌平 《工友》2008,(12):45-46
去年底,在一次到基层单位讲解劳动合同法的间歇,一个女青年悄悄地过来问我:“我是劳务派遣工,在单位工作快满十年了,到时候可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我把自己的理解告诉了她: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至于是否适用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规定,该法并没有明确。刹那间,我看到她的表情流露出深深委曲和失望。  相似文献   

18.
用人单位使用派遣人员有哪些好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天树 《工友》2007,(6):10-10
——可以减少劳动成本。 我省某外商独资企业统计表明,使用一名劳动派遣人员的支出仅为正式工的60%。该企业使用近50名劳务派遣人员,一年节省支出近300万元。某著名电子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一年节省人力成本400万元。某银行为扩大营业需增加18名员工,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比使用正式工一年节省近10万元。据对多个单位调查,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目的主要是降低劳动成本。  相似文献   

19.
许方辉 《工友》2009,(3):41-41
案例回放: 张某于2007年3月应聘进一家科技服务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3年,张某月工资1500元,公司以1700元为基数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张某擅自离职,应赔偿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20.
《工友》2011,(7):26-27
《工友》编辑部:我于2010年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近期由于派遣业务冷淡,外派工作时断时续,现在我已停工了一个多月。请问,停工期间,派遣公司是否应当给我支付一定的费用?贺其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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