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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5年9月23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 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 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 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相似文献   

2.
前不久,我们会同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对全国住房公积金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自2002年国务院修订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业务发展速度明显加快。2005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2000亿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简化程序、降低费用、优化服务,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合理提取,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较快发展…  相似文献   

3.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个人社会事务,保障市民有效使用社会保障卡,推动市民个人社会事务的信息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障卡,是指由政府发放、通过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方便市民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公积金贷款申领等个人相关社会事务(以下统称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服务办)主管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住房建设,保障职工对住房的基本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工作并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及其所在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相似文献   

5.
第一条(依据) 根据《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市开办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以及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 上海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文化娱乐市场的主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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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本市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促进科教兴市,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奖项设立) 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 第三条(奖励原则) 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评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委员会设置与职能) 上海市人民政府设立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对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审定科技进步奖的获奖个人和组织(以下统称获奖对象)。 奖励委员会组成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行政部门与奖励办公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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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5号令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图书报刊批发、零售和出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市新闻出版局是本市图书报刊市场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图书报刊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书刊市场管理处)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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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规范征收管理行为,保障贷款的偿还,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以下简称通行费)向本市及进入本市的机动车辆征收,用于归还新建改建高等级公路、市区高架路、桥梁、隧道等建设项目(经市政府另行批准的项目除外)的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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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和公民,均应遵守《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第三条 市和区、县卫生局主管本管辖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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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客运车辆租赁的管理,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客运车辆租赁,是指本市的出租汽车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者)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承租人)出租不配备驾驶员的客运车辆,按时间计费的经营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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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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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商品住宅及其相关公共设施的正常维修、更新,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的设立、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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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依据) 根据《上海市演出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从事营业演出活动及其相关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主管部门) 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演出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演出市场的管理工作。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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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文物经营的管理,保护国家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文物的经营及其管理活动。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文管委)负责本市文物经营的管理工作。各级公安、海关、工商、物价、税务、商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文物经营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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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维护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外来流动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是指进入本市而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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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各种经济联合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凡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市统计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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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发布根据2006 年2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旅行社管理办法>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本市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 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本市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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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依据) 根据《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六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准产证制度) 本市对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和其他重要产品(以下统称产品),实行产品准产证(以下简称准产证)管理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实行准产证管理的产品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技术监督局)负责本市准产证的核发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准产证管理产品和考核细则) 实行准产证管理的产品,由市技术监督局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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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外地驻沪机动车辆货物运输的管理,规范本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根据《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外地驻沪机动车辆货物运输(以下简称驻沪货物运输),是指使用非本市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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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土地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全市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可以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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