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略论《国际商法》教改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商法》是普通高等院校经管类尤其是国际贸易专业学生的一门法律必修课,随着国际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受重视。然而该课程在实际教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课程教学亟待改革。本文阐述了《国际商法》教改实施措施,并展开了教学思考。  相似文献   

2.
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研究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是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重点。不仅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国际商法,国际贸易等涉外专业也将其作为必修课程。国际商法课程实施双语教学,是当代中国加入WTO后对涉外法律经贸人才的需要。国际商法即要学习法律知识,又同时学习掌握一定的专业英语能力,国际商法教学的两重性决定了课程教学的难度,需要对此进行一些教学研究分析。  相似文献   

3.
本文选择不同的受众(法学和非法学专业学生),对国际商法的教学作出比较研究。主要从学习国际商法的意义;教学内容、体例;教材选用、教学方法及手段;双语教学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比较。试图对今后国际商法的教学起到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4.
国际商法课程双语教学是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重点。不仅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国际商法,国际贸易等涉外专业也将其作为必修课程。国际商法课程实施双语教学,是当代中国加入WTO后对涉外法律经贸人才的需要。国际商法即要学习法律知识,又同时学习掌握一定的专业英语能力,国际商法教学的两重性决定了课程教学的难度,需要对此进行一些教学研究分析。  相似文献   

5.
《美国统一商法典》被认为是西方世界最先进的商法 ,是商法跨入现代商法的时代标志 ,其现代性表现为美国调整市场交易的法律是内外一体的 ,是与国际交易规则相对接的。我国对《美国统一商法典》经验的吸取 ,更多不是具体法律制度、条文和形式 ,而是把注意力集中于其所体现的现代商法的精神上 ,这是具有实质意义的。因为我们一旦掌握了商法的现代化精神 ,就可以在对传统商法精神的整合中处于主动状态 ,就可以有效地抵制来自传统商法精神的排斥、侵蚀和破坏 ,主动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化解措施 ,借鉴现代商法精神 ,实现我国商法后来居上的目标…  相似文献   

6.
王晓川,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2年毕业。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北京市华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冲载员。多年来他一直从事民商法、国际投资法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现已取得了较多的科研成果,完成合著《涉外经济法教程》,主编《市场经济全书》中的“市场经济法律规制”一编,并参与主编忡国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运作》等数本股份制改制和公司上市的专著。他正在开拓商法新的研究领域。经贸大学历来以国际商法课的特色而闻名,在经贸大学十余年的工作…  相似文献   

7.
为满足教育部有关双语课程建设的要求,国际商法双语教学已成趋势。为避免流于双语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形式,本文通过分析国际商法的教学现状和所存在的问题,从师资队伍、教材选择、教学模式、案例教学四方面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提出了具体的设想与方案。  相似文献   

8.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来,世界经济格局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参与对外贸易的频率不断增多,因此面临的国际经济贸易争端也逐年增加,国际商法知识的教学与运用已成为了外经贸人从事外经贸工作的必备重要武器。文章以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等专业相融合之课程《国际商法》为例,主要围绕基于学生能力导向的实验教学改革的背景及意义、现状和存在问题、实验教学如何改革等问题展开论述,期望通过相关实验教学改革,为实现现代大学教育理念、培养创新型人才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相似文献   

9.
商法是与每个国家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政治经济结构密切相关的法律部门;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商法模式;法律体系和经济模式的多元化决定了商法的多元化。每个国家在选择自己的商法立法模式时,必须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己特有的法律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结构来构建自己的商法体系。中国制定《商法通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基本具备,中国应采取私法二元结构的立法模式,即采取具有中国特点的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在《民法典》之外再单独制定一部相对集中的带有商事总则性质的法律。中国在《民法典》之外不另立独立之商法典,制定《商法通则》,建立一个《商法通则》加商事单行法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逐步与国际接轨,对国际商法进行双语教学是适应时代要求的。本文通过对现有双语教学模式的分析,以"输入假说"理论为理论基础,构建了对国际商法教学采用"渗透、整合、思维"渐进式双语教学模式的设想。  相似文献   

11.
2008年以来,美国金融危机开始席卷全球,使我国法学界不得不开始重新思考如何处理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如何建构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等问题。本文通过对近代商法的出现与发展,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理论的形成和发展,现代商法存在价值的阐释,并对我国商事立法模式抉择的争议等方面进行了评析,主张建构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法体系,实行以《商法通则》为代表的民商分立制度,以应对当前国际国内的新形势、新问题。  相似文献   

12.
商法是与每个国家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政治经济结构密切相关的法律部门;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商法模式;法律体系和经济模式的多元化决定了商法的多元化。每个国家在选择自己的商法立法模式时,必须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己特有的法律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结构来构建自己的商法体系。中国制定《商法通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基本具备,中国应采取私法二元结构的立法模式,即采取具有中国特点的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在《民法典》之外再单独制定一部相对集中的带有商事总则性质的法律。中国在《民法典》之外不须另立独立之商法典,可制定《商法通则》,建立一个《商法通则》加商事单行法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3.
略论我国商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可能没有形式意义的商法,即商法典,但不可能没有实质意义的商法。我国虽没有制定商法典,但绝不意味着我国没有实质意义的商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取向的确立,我国立法机关相继颁发了《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和《证券法》等单行商事法律。这些单行商事法律的出台,为我国商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据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因此,商法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商法之所以能够以部门法的形式独立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具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基本原则。从功能来看,商法的基本原则是克服商法局限性的重要工具,在商法体系中起凝聚和统帅作用,在商事立法中起依据和准则作用,在商事司法中起指导和制约作用。但目前法学界就商法基本原则的研究还未达成共识,为了繁荣我国的商事法学,讲一步完善我国的商事立法体系,本文在适当评析和借鉴法学界关于商法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4.
国际商法是否能够独立于国际经济法而自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一直是国际法学界争论的热点。本文通过对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关系、法律部门的划分方法和国际商法独立的必要性三个方面,阐述了国际商法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国内有关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问题主流观点的分析,界定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以及国际商法与国际经济法,它们之间的关系。认为国际商法应该成为独立法律部门,未来国际法将形成国际商法、"小国际私法"、"小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四门分支相互独立的格局。  相似文献   

16.
《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指南》 120.00元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等单位著名的国家司法考试王牌辅导名师精心编写,各考试科目主编分别为《刑法》阮齐林、《刑诉》卫跃宁、《民法》李仁玉、《民诉》常英和赵金山、《知识产权法》张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张树义、《宪法》焦荣昌、《法理学》史彤彪和李元起、《商法》魏敬森、《经济法》吴景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谢海霞、《法律职业道德》王进喜和卫跃宁等,凝聚了十几位名师数十年律考、司考教学、辅导  相似文献   

17.
在商法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构成上,虽然德国以对处分权的善意为主,日本以有价证券的善意取得为主。英国以公开市场原则为主,美国以禁反言原则为主,但是各国制度实质上殊途同归,均旨在维护商事交易动的安全。我国立法采取民商合一的模式,因欠缺对善意取得制度在商法上独特价值的理性认识,同时陷入了“商法化过度”与“商法化不足”的双重困境。我国宜从商法的角度,梳理和完善《物权法》、《合同法》、《票据法》、《海商法》及《信托法》的相关规则,从而保证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契合,并充分尊重商法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对独立性。  相似文献   

18.
应该说,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保险法以及海商法等在研究和实践中都有较为丰硕的成果,但是商法的基础理论一直相对薄弱。商法、民法和经济法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特别是商法和经济法各自又分别包括什么样的具体内容?构建独立的商法部门和商法学科依据何种理论和现实基础?又有怎样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事商事实务和进行商法教学研究的时候都会思考诸如此类的问题。在认真研读了顾功耘教授主编的《商法教程》之后,对上述问题会有清晰的认识。《商法教程》一书在对商法基本理论的阐述上,较全面地反映了国内对商法基础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19.
论“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要“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的决定,从词义上说是十分明确的,但理论界在认识论有歧议。一部分学者认为完善民商法律,就是民法、商法分别立法;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完善民商法律就是民法包括商法,民法、商法合一立法。今就此问题谈点意见。“进一步完善”就是民法、商法分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之前,国家已颁布了《民法通则》、《破产法》、《海商法》、《公司法》,并正在加紧制定《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和着手修改《破产法》。从民法的…  相似文献   

20.
左海聪 《现代法学》2005,27(5):174-181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简称《通则》)依其设计具有六种功能。实证分析表明,《通则》作为国际商事合同准据法的功能和作为解释工具的功能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通则》已经是现实中的实在法,是一种优良的法律资源。从《通则》的功能看其性质,可以将《通则》定性为特殊的合同法国际重述,即:《通则》是可以作为国际商事合同适用法的、部分内容可以视为国际商事惯例之成文编纂的、法典化的国际商事合同法重述。《通则》的出现使国际商法的发展进程产生了质的飞跃。我国法院、仲裁庭和企业可以考虑改变对通则的态度,从漠视转为积极运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