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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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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已经适用一年多,各地司法实践中涌现各种案例。由于该程序的法律规范笼统,在运行中凸显局促。有必要对强制医疗程序作进一步的具体规范,以破解运行瓶颈。  相似文献   

2.
与西方大陆法系的保安处分制度相比,我国的强制医疗制度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都有严重的行政化倾向。我国学者借鉴保安处分程序建立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对推动我国强制医疗制度的司法化有重要意义,但在面对大量发生于行政法领域的强制医疗事件时仍存在局限。因此,我国强制医疗问题的解决涉及刑事司法以及行政法两个领域。但无论是刑事强制医疗,还是行政强制医疗制度的建构,都必须坚持一些共同的原则,如司法最终裁决、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给予当事人充分的救济机会,等等。  相似文献   

3.
日本于2003年公布了《医疗观察法》,针对实施重大他害行为的精神病人设立了独立的司法裁判程序和专门的强制医疗机构,解决了《精神卫生福利法》时代存在的后期治疗缺乏实效、行政裁决模式缺乏救济、轻触法精神病人权益保护重社会防卫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设立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将强制医疗纳入诉讼化轨道,但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从完善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的角度考量,日本《医疗观察法》至少在强制医疗适用对象范围、司法裁判程序、专门医疗体系、经费保障方面具有参考和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4.
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从而解决了强制医疗程序在程序法层面立法空白的缺陷问题,但仍存在着鉴定程序的规定存在立法空白、危害性条件缺乏具体标准、程序启动主体缺少当事人、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未具体规定、合议庭的组成缺乏合理规定、法律援助仅适用审判阶段等问题。为使该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取得预期效果,必须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5.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在第四章中规定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该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刑法》第18条有关精神病人强制医疗仅有实体法规定但欠缺程序法规范的不足。同时,强制医疗司法化的转变也更有利于兼顾精神病人的权益及社会的公共安全。但是,强制医疗程序在适用对象、决定权的归属、权利救济、检察监督等诸多细节方面尚有待更明确的界定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2012年刑事诉讼法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从而解决了强制医疗程序在程序法层面立法空白的缺陷问题,但仍存在着鉴定程序的规定存在立法空白、危害性条件缺乏具体标准、程序启动主体缺少当事人、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未具体规定、合议庭的组成缺乏合理规定、法律援助仅适用审判阶段等问题.为使该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取得预期效果,必须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强制医疗程序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实体法规定到程序法规定、从行政化概念向司法化概念的过程。为了既解决长久以来"武疯子"给社会及个人带来的危害1,又避免为社会所诟病的"被精神病"的侵权事件,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增设了关于强制医疗的程序层面的规定。虽较之从前已趋完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司法鉴定、执行等,唯有将其进一步完善才能使该程序在实践中更好运行。  相似文献   

8.
我国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性质上属于刑事司法程序,兼具治疗精神病和防卫社会的目的,奉行入院中心主义。强制医疗在司法运作中仍存在启动程序不规范、适用标准不明确、检察监督不到位、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检察院应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强制医疗启动程序、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执行程序的监督,实现强制医疗公正、效率、安全和人道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9.
我国目前形成了涉刑和非刑精神病强制医疗的双轨格局.这种双轨格局背后是两极化的程序待遇,即涉刑精神病强制医疗已经实现了司法化,而非刑强制医疗则从根本上排除了司法干预的可能.这种两极化的程序待遇并不存在站得住脚的理由.未来应参考国际标准改革我国非刑精神病强制医疗制度.  相似文献   

10.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设置了刑事强制医疗特别程序,对强制医疗进行了全面司法化改造,规定通过严格的审判程序来决定当事人是否需要强制医疗,同时赋予被强制者及其近亲属以相应的救济措施.这对于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具有重要意义,但相关程序规定存在的缺陷必将导致司法实践中适用法律的混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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