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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违法行为矫治法》脱胎于劳动教养制度。《违法行为矫治法》不是行政刑法,违法行为矫治也不属于行政处罚,应当将违法行为矫治定性为行政强制措施,并凸显其可诉性、非惩罚性以及保安性之特质。在此基础上,应当在《违法行为矫治法》中设置相应的救济措施,具体措施应倾向于矫治,且矫治措施应当尽可能多样化。  相似文献   

2.
朱征夫 《同舟共进》2014,(12):36-37
在2014年的全国"两会"上,笔者提出提案,要求废除收容教育制度,理由是:第一,收容教育制度违反宪法。《立法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于1993年由国务院颁布,按2000年生效的《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无权制定法律,只能制定行政法规,因此,该《办法》对卖淫嫖娼人员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超越了《立法法》对国务院的立法授权。  相似文献   

3.
社区矫正法废止收容教育制度档案法(修订草案)围绕社会治理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  相似文献   

4.
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之后,2003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又通过了一部综合性的行政法律———《行政许可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它必将对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产生深刻影响。为了全面、准确地理解《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基本原则等主要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袁曙宏教授。记者:《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是什么?制定这部法律主要为了解决什么问题?袁教授:《行政许可法》是一部在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  相似文献   

5.
行政强制是一种损益性的具体行政行为。凡是制定强制法的国家和地区,大都遵循现代行政法所倡导的合作精神和按照行政强制最小损失原则的要求,制定强制执行前的催告履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首次明确规定了催告履行的相关内容,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所负行政义务时,行政主体利用该"柔性"执法方式来实现与行政强制措施相同的目的,这是行政强制执行在立法上的突破。  相似文献   

6.
吴学安 《人权》2005,(4):48-48
报载,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已实行近50年,老百姓习惯称劳教人员为“二劳改”,不久,这一称呼有望被一个新的称呼—“违法行为矫治对象”所取代。《违法行为矫治法》已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2005年立法规划。按照《违法行为矫治法》草案规定,“劳动教养”这一称呼将被“违法行为矫治”所取代,“劳教所”也将更名为“违法行为矫治所”。这意味着在中国实行长达近50年的劳动教养制度正面临着巨大变革。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不言而喻,劳动教养制度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现代法治…  相似文献   

7.
孙波 《长白学刊》2008,(5):65-70
《行政强制法(草案)》在地方立法的行政强制设定权问题上,有较大的进步。相比较于《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草案)》规定了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兼顾原则,使得公民权利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在设定权分配上,没有赋予地方政府规章行政强制设定权,改变了既设定损益行为、又亲自执行损益行为的状况;在行使条件上,规定了更为详细的设定权行使条件,使得地方立法机关的行政强制设定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该决定自2019年12月29日起施行。决定废止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款,以及据此实行的收容教育制度。同时决定还明确规定,在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收容教育决定有效;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收容教育的人员,解除收容教育,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相似文献   

9.
《时代主人》2006,(1):24-24
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行政强制法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执行不得在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机关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义务。这些规定,正对应了行政强制法“把对公民、法人的损害限制到最小范围”的立法宗旨,是“比例性原则”在立法中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在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中特别规定了催告履行和协议执行这两种"非强制性"的方式,这是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立法上的创新。"非强制性"的方式是以"柔性"管理手段来实现与行政强制执行相同的目的,对促使行政相对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具有提醒功能、催促功能、协调功能和警示功能,是行政法适当性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的体现和贯彻。"非强制性"的方式的实践运用,需正确处理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关系,并在提前加以运用、增强催告的说服劝导功能,放宽执行协议的条件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2012年我国施行的《行政强制法》对于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推进公安行政强制的法治化建设产生了重大、直接和积极的影响。然而,公安行政强制的现行立法和执法实践与《行政强制法》的法治化要求仍存在诸多冲突。当前,应检视公安行政强制的立法缺陷与执法困境,并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公安行政强制立法,提高公安行政强制执法水平,强化对公安行政强制的监督和救济。这对于促进公安行政强制的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法律授权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性立法权,在我国已经历三十年实践,但地方立法的权限和范围一直不够清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着重提到了这个影响地方立法未来发展的关键问题。在我国,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等宪法性法律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法共同构成地方立法权的法律渊源。这些规定大致分为两类:一是限定地方立法的,如《立法法》第八条列举了十项立法保留事权,如《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将特定种类的行政权力作为法律保留,并对地方立法规定特定行政权的幅度作了限制。二是对地方立法授权的,如《立法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性事务"属于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  相似文献   

13.
比例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在我国已有的行政立法中,并没有对比例原则做出明确规定.去年出台的《行政强制法草案》在我国行政立法中首次明确规定了比例原则.何谓比例原则?该原则的基本内容有哪些?本文将通过对比例原则的涵义、法律渊源、基本内容等的分析来了解该原则以期在实践中正确运用.  相似文献   

14.
应松年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多年来,他除了参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起草工作,参与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的立法研究,主持行政程序研究项目外,还潜心于法学教学和理论研究。先后撰写、主编了《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行政程序法》、《中国走向行政法治探索》、《行政丢学新论》、《比较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依法行政十讲》、《中国当代行政法》等著作。  相似文献   

15.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行政强制法》,这部延亘十二载、横跨两届半人大、历经五次审议、创下中国立法史之最的行政法律终于出台并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与《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并称为我国三大行政立法,其出台标志着我国行政立法已基本上配套齐全,我国对行政权力的限制、公民权利的保障已构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6.
李爱玲 《人民论坛》2012,(26):24-25
行政立法质量评价标准是构建地方行政立法质量评价体系的核心内容,对提高地方行政立法质量意义重大。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立法法》的基本要求,考虑到地方行政立法的从属性、行政性、立法性和低效性等特点,单项地方行政立法的质量评价应主要以合理性、合法性、技术性和实效性等为标准。  相似文献   

17.
2020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基本勾勒出我国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的适用情形、责任主体及具体矫治措施,调整和修改了原矫治措施中已被废止或在实践中难以得到适用的内容,意味着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迈向了新阶段。但现有的修订内容依然在部分问题上未作有效回应,针对专门教育矫治措施的适用对象混同、适用程序相对粗糙,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构成与定位同其权责内容的非统一性,部分规则内容与其他部门法的衔接不当等问题均会对随后的立法施行带来实质影响。因而,有必要构建更为精细化的分级处遇制度,通过将现有专门教育措施区分为普通专门教育与强制教育两类,赋予司法机关强制教育的决定权,针对不同的适用对象采取强制程度不一的矫治手段。此外,还应重新审视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实质评估工作,并同现有刑事程序的内容进一步衔接,体现少年司法体系的专业性和统一性。  相似文献   

18.
收容教育对象如何确定薛东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后,我们在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收容教育时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对已治安处罚过,尚不够劳动教...  相似文献   

19.
非常状态下的人权保障状况更体现法治国家的成熟程度。基于其紧急性、强制性、单方性和高裁量性等特征,非常状态下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对行政相对人人权的克减是客观存在而且经常出现的,也是必要的,但这种人权克减应当符合法治原则、比例原则和权利救济原则。因此,有必要从立法上确定行政紧急强制中人权克减的可操作性标准,以完善我国非常状态下的人权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0.
《人民政坛》2010,(5):31-31
肖泽晟在《行政法学研究》2010年第1期载文《中国公物立法初探》认为,公物尤其是行政财产,是行政主体达成行政目的所不可缺少的物质手段,公物管理立法除了应坚持行政法的一般原则外,还包括:1.不得违背公物命名目的的原则。公物管理机关和公物利用人都不得损害公物命名所确立的公共目的的实现。2.平等对待原则。不得因公民的自然特征或者社会特征而限制其利用该项财产或者在使用上区别对待。3、利益衡量原则。公物管理机关作出设置、管理和废止公物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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