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7):28-31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宁政发[2013]19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13]27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3]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3):1-4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3]1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各部门,驻渝部队独立师以上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1]1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退役士兵接收对象本市户籍入伍的下列退役士兵;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入伍,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属重庆户籍的,或本人在重庆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或因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的,由本人申请且经市民政局批准在重庆市易地安置的下列退役士兵,为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对象: 相似文献
4.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3,(3):21-23
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2]4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接收安置对象和时间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对象为:1.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的,因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的。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 相似文献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23)
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警备区文件渝府发[2009]11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各部门,驻渝独立师以上部队,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9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接收安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16.
《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0):22-23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宁政发[2012]28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2]38号),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中央驻苏单位和省属单位接收安置2011年冬季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计划的通知》(苏民安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河南省濮阳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新形势退役后士兵安置新途径,着力推进自谋职业、双向选择和计划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模式,退役士兵、接收单位的满意度不断增加。一、推行“四讲”强化退役安置组织领导。一讲政策,准确把握退役士兵安置各项改革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吃透改革精神、把握政策实质、坚决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