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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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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发[2016]8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6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障工程安全和农业、农村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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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发[2016]18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6年1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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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发[2016]13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修订)》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90号)同时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修订)  相似文献   

4.
正宁政办发[2016]11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7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完善巡查督办问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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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登记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规定〉的决定》已经2016年12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辉2016年12月23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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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发[2014]10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提高资金绩效,控制财政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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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报》2014,(21):45-48
<正>宁政办发[2014]20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0月1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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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发[2016]10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32号)同时废止。2016年6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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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干发[2016]1号2016年1月1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许尔锋兼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督察长;免去王正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第一副厅长职务。宁政干发[2016]2号2016年1月13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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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规发[2018]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4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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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发[2016]15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公安厅、民政厅、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9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居民户口登记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解决我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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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8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代主席咸辉2016年9月2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七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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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刘慧2015年12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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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刘慧2015年12月8日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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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发[2017]2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各单位,区属各大型企业:《宁夏回族自治区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3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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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报》2015,(3):46-48
<正>宁政办发〔2014〕23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气象局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管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更好地为宁夏经济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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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报》2015,(6):35-39
<正>宁政办发[2015]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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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政办发[2017]5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2017年3月2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促进综合治税工作,保障税收收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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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1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咸辉2016年12月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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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已经2016年8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代主席咸辉2016年8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其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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