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黄硕 《政法论丛》2014,(3):112-119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不间断地制定司法解释,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解释,为我国法治建设、社会治理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的合理性为保障法律统一、正确适用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为填补法律条文的不完善作了积极贡献;为解决司法中新情况新问题提供司法依据等.这些合理性因素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的价值所在.面对当前学界和社会部分人士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的实质合理性的种种质疑,需要从检察价值合理性、检察目的合理性、检察实践合理性三方面进行论证,以期待人们正确认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的实质合理性.  相似文献   

2.
蔡琳 《法律科学》2008,(3):63-73
法律领域一般有三种融贯论:法律论证中的融贯论、法律体系内的融贯论、法律融贯主义。结合此三种理论可以很好地分析法官审判实践中的论证标准。融贯论的运用必须区分叙述性融贯和规范性融贯。叙述性融贯保持认识论的基本原则,规范性融贯则是与法官的实践理性相关。叙述性融贯中基础融贯论为法官认定事实提供了形式标准;而在规范性融贯中,解释的融贯论揭示了法官的基本立场以及价值取向,它不是庸俗化的实用主义,而是一种有效地实现关于法律命题完整集合的方法。在这两个层面上,法官的论证可以趋向认识上的合理性以及价值判断上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3.
王彬 《北方法学》2013,7(1):123-130
修辞学的当代复兴使法律修辞学从说服的技艺发展为实现裁判合理性的方法论,法律修辞学以关系本体论的法概念论作为理论前提,以论题学为思维方式,在知识属性上体现了分析学与诠释学在法律论证理论上的融合。法律修辞学是作为规范性的法律方法论,适应司法民主化的发展趋势,并使司法中的价值判断活动规范化,但法律修辞学在法律论证中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必须警惕修辞在司法过程中的负面作用。  相似文献   

4.
法律商谈就是以论辩的方式而实施的论证过程,它把司法判决的合理可接受性不仅同论据的质量相连接,而且同论辩过程的结构相连接。法律商谈的有效性取决于法律主体间法律言语行为交往的有效性。法律的合法性以及司法的合理性透过法律商谈之交往理性而实现,因此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对于解决中国司法的有效性有可借鉴性意义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5.
溯因推理具有显著的特征:或然性(假设性)、逆向性、非单调性、语用性和创新性.溯因推理研究的新进路在于,其发生了语用学的转向以及语用论证(论辩)的转向.在法律方法(法律适用)和法律逻辑的视域,溯因推理的研究及其运用,长期困固于刑事侦查领域中,对于其在司法判决(审判阶段中)作为一种法律论证方法以解决疑难案件的论证则少有使用.以法律论证为视角,用一例只有被害人陈述为直接证据的强奸案件为例,通过对传统证据链模式的分析,提出印证式证据链模式和排除式证据链模式,建立溯因推理的正向溯因推理模式和反向溯因推理模式,并在案件证据所呈现的情境下建构法律语境,展现溯因推理在具体案件中的法律论证,以期能为我国司法判决实现合理性和正当性,提供一种新的论证模式或方法.  相似文献   

6.
法律论证中的逻辑理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论证中的逻辑理性,是指追问以及追求法律的逻辑性或法律在逻辑上的合理性。逻辑理性在法律论证中有重要的作用,它既可以为法律思维提供基本的思维框架和模式,具有建构性功能;也可以为法律论证提供公正的平台。但是,逻辑理性在法律论证中也有一些局限性,这说明在法律论证中,只有逻辑理性是不够的:还需要实践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补充。它们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关系体现了合理与合法的关系,其有机统一对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和谐社会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犯罪论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价值判断,如何实现合理性的价值判断是犯罪论体系构建的首要目标。对于价值判断,在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过实证主义、新康德主义、现象学和目的论等解决途径,这些解决途径都难以在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保证价值判断的合理性。根据主体间性和法律论证理论,如果能够以法益保护原则、责任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作为犯罪论体系中价值判断的前提,并且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合理性要求。  相似文献   

8.
在美国 ,有一套健全的允许包括法学家在内的案外人向法院提供证据事实和法律意见的制度 ,即“法院之友”制度。我国的法学家出具论证意见书与“法院之友”制度有异曲同工之处 ,目前在我国允许法学家出具论证意见书虽然有一定现实合理性的。但在审判实践中 ,法学家论证意见书有诸多欠规范之处 ,我们应该借鉴美国“法院之友”制度的合理因素 ,制定规范法学家论证意见书的法规 ,健全法学家出具论证意见书的相关程序。  相似文献   

9.
王晓 《北方法学》2010,4(2):17-28
法律论证要证成结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重要的是对前提的考量。法律论证往往重视对大前提即法律规范的论证,而忽视了事实命题。事实命题恰恰是整个法律论证的基石,而因果关系又是事实命题的核心部分。在法律论证中,不仅需要厘清事件与结果之间的某种联系,而且需要得到法律命题与事实命题结合得出法律结论所蕴涵的逻辑关系之确信。在事件与结果的关联中,行为作为法律因果关系的异常条件是其中的关键所在,但是法律中由行为作为核心构成的事件与结果的因果关系只是基础关系,另外还存在责任成立逻辑关系和责任范围逻辑关系。故在进行法律论证时,建立一种基础融贯和类型的方法来论证法律因果关系是极为必要的。同时,在法律论证中对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予以区分,形成一种基于因果关系和逻辑关系的因果观,是保证结论可接受的基本要求之一。  相似文献   

10.
刑法解释中的合理性诉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真实性标准转向合理性标准是现代理论范式转型的体现。合理性诉求是刑法解释学中的根本性论题,它是基于对正义的向往,根据真实的事实和材料做出的符合刑法规范的目的的法律论证,并且它大体上可以为当前社会所接受。在合理性诉求的实践中,必须根据法官、起诉者、被告人之间的三角关系,建立一种对话式的论证模式,谋求事实共识,达成规范目的的合意。  相似文献   

11.
周少华 《法学论坛》2012,(3):105-110
现代法律制度的每一个建构性要素及其运作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表现出很强的技术性特征,这使得法律成为一种典型的社会技术。法律技术铸成了法律的确定性,使法律规范系统化;它划定了行为合法与不法的界限,使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更有预期。可以说,技术化是法律理性在形式方面最重要的表现,而实践的特点决定了理性必然是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统一,作为法律价值的载体和法律目的的支持系统,法律技术本身也是法治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法律的技术性特征及其意义应当受到重视,法律技术的功能也有待于我们加以深入地研究。  相似文献   

12.
This paper proposes a concept of ‘internal market rationality’ for the analysis of the political, legal and economic consequence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 Internal market rationality refers to a specific pattern of political action in the field of internal market, which has emerged gradually due to the confluence of three main factors: first, the EU's functional institutional design; second, the processes of post‐national juridification; and third, a more contingent influence of ideas. In the interplay of those three factors, the interpretation of internal market has become overdetermined, restricting thereby the space of (democratic) politics in its regulation. This reification of internal market rationality has had a direct influence on the content of European law, as I demonstrate through the example of European private law. Internal market rationality has transformed the very concept of justice underpinning private law, the concept of the person or subject of law, the (re)distributive pattern of private law as well as the normative basis on which private law stands. I argue, finally, that a close examination of the legal, institutional and ideological arrangement behind internal market rationality provides clues for the democratisation of the EU.  相似文献   

13.
代理授权行为法律地位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海峰 《法律科学》2002,36(5):83-89
代理授权行为是代理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之一,对其法律地位的不同认识将直接影响到代理行为的效力。在与此相关的各种学说当中,主张代理授权行为具有独立地位的无因性理论更具有可采性。在制定民法典时,建议以其作为完善我国代理立法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4.
传统的法学方法论范式,被学界概括和界定为归类(或包摄和涵摄)、推论、等置和评价——这四种范式。但归类或包摄和涵摄均可再归属于形式主义的推论范式,于是传统四范式最少可化归为推论、等置和评价——这三范式;其中的等置范式试图借助于具有实践理性的类推法、比较法和归纳法,实现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关系的等置或者对称性,但其重心依然倚重于逻辑理性;而评价范式不仅离开了“客观化”的逻辑框架,而且也因脱离价值评价的主体及其特定语境,而成为无法实施的一厢情愿。最后认定,唯有具有主体间性(交往理性)、综观性、动态性的语用范式,才可以克服和超越传统三范式的缺陷,经由交往理性而实现逻辑理性和实践理性的统一,从而最终实现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关系的对称性。  相似文献   

15.
孙日华 《北方法学》2011,5(6):15-23
对于司法过程中的事实问题,始终存在着多种分类。大多数都是在静态意义上对事实进行划分;事实只有在司法过程中才有意义,事实需要在司法过程中进行动态的考察。从客观事实的发生、案件事实的陈述到裁判事实的建构,是诉讼参与人、法律规范、证据等各种因素整合的结果。裁判事实的最终形成是在法律理性主导下进行的事实演化;事实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静态意义上的分类并不是司法过程中事实的真实形态。  相似文献   

16.
Abstract. The author singles out various conceptions of rationality used in practical legal discourse: formal and substantive rationality, instrumental goal- and means-rationality, 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 Practical rationality is expressed in decisions justified by epistemic and axiological premises according to the rules of justificatory reasoning. Five levels of analysis of this justification are identified. Rules, principles and evaluations are used as justifying arguments and their characteristics determine the dimensions of rationality of decision depending on the features of rules, various conceptions of principles, and kinds of relativisation of evaluations. The dimensions of legal rationality depend mainly on three singled out conceptions of rationality, i.e., formal rationality dealing with the deep structure of justification, instrumentally oriented rationality as content of justifiability, and 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 linked with the pragmatics of human interaction. Legitimacy, according to the presented analysis, appears as a subclass of external justification dealing with axiological premisses in terms of instrumental rationality and/or 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  相似文献   

17.
现代调解制度循实践理性发展,在法律传统与其他相关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形成了市场模式和司法模式两大调解类型。替代审判、当事人自治及恢复、转变社会关系是现代调解制度追求的共同目标。调解现代化进程中尚存在着脱离法律规制的趋势,为此,调解应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特别是对强制调解的扩张要保持应有的警惕。  相似文献   

18.
胡兴东 《北方法学》2014,(3):131-140
中国古代法律形式结构要素的变迁对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合理化、形成具有特色的中华法系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与影响。中国古代成文法的法典化、法律解释的多样化和判例法的非主流化是法律形式变迁的基本特点。三者在不同时期出现过以某种法律形式为中心的发展,但都暴露出各自缺点。明朝至乾隆年间,是三者的综合时期。乾隆朝时形成了以成文法典为纲,可变性较强的条例为主体,及时性、特殊性和准确性为优势的判例制度为补充的法律结构。三者形成了各有分工但又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法律形式结构体系,使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建设上形式结构完成了合理性、稳定性与可变性的结合。  相似文献   

19.
随着哲学的语用学转向,哲学与法学的内在交融与互动,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法律语言学、法律逻辑的研究也随之发生了“语用学的转向”,这种转向的标志就是法律语用学和“规范语用学”的诞生与日新月异的发展,进而为我们理解和诠释法律的本质、类型、功能、适用机理、适用效力及其行动之有效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分析方法、知识范式和建构模式,从而使法哲学、法学方法论(尤其是狭义的法律方法论)实现了——由事实世界向规范世界的转变,由主客二分到主体间性的行为互动,由面向单向度的工具理性转向实践理性,再由面向单一主体的实践理性转向多主体之间的沟通理性,由静态的逻辑分析转向动态的语境分析或情境构作,由困固于语形、语义分析转向以法律言语行为主体及其相关语境为出发点的语用建构和实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