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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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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英杰 《公民导刊》2008,(12):18-18
深圳拟引入立法辩论机制,颇值得关注与期待。这一机制的重点在于,在立法过程中召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专家、行业人士和公众代表,就法规内容进行公开辩论。相对于以往一些立法运作,比如发布法规草案来征集公众意见,立法辩论机制可以更为直观地反映不同利益群体(及代理人)的博弈过程,  相似文献   

2.
据报道,7月4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多个文件,推出了增加人大常委会会议次数、强化计划预算实质性审查监督、引入立法辩论机制、建立常委会委员考勤制度等多项创新性举措,涉及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其中,“引入立法辩论机制”格外引人注目。多家媒体不约而同地以“深圳拟实施立法辩论”作为标题,来吸引读者的眼球。  相似文献   

3.
建立地方立法辩论制度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地方立法辩论制度刍议□吴斌历史经验表明,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密不可分,任何一项科学决策,都是充分发扬民主的结晶。立法决策亦不例外。立法辩论制度是实现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立法辩论制度渊源于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司法辩论制度,是随着司法辩论制度...  相似文献   

4.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传出消息,在制订《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时,将试点引入立法辩论机制,召集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专家、行业人士和公众代表.就条例草案中的主要制度和内容进行公开辩论。深圳人大的这一举措,开了全国之先。  相似文献   

5.
民主视点     
辩论机制促进民主立法在《深圳经济特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首次引入了辩论机制。这开了全国之先河,是有助于立法走向科学民主的创新之举。"国家立法部门化,部门立法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是人们对我国立法弊端的尖锐概括。可喜的是,近年来的立法活动中,从邀请专家座  相似文献   

6.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必须提倡多讨论、多辩论、多争论。这是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措施和途径。  相似文献   

7.
正不同于在人大会议上拓展立法审议过程中的辩论,公众参与的立法辩论是一种提高我国公民参与立法工作的最有力方式之一,而且有利于公民法治意识的培养。一、前言近期广东相关行业围绕《广东省电梯安全条例》制定中的侵权责任配置展开激烈的辩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也激发人们对立法辩论的理性思考,为拓宽公众参与的立法辩论模式提供了有益的样本。立法本身就是利益协调的一个平台,立法过程就是各种利益表达、冲突、妥协、调和的过程。不同于国外  相似文献   

8.
正立法辩论是指在立法活动中,持不同立场的民意代表就法案中争议较大的内容进行直接、平等和充分的对话,以平衡各方利益达到立法公平的目的。我国立法法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社会民众可以通过立法听证、立法建议和  相似文献   

9.
祝思静 《创造》2020,(2):76-84
立法听证制度是公众参与立法过程并反映自身诉求的重要渠道,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这项制度有效运作的关键在于自由辩论和利益均衡环境的构建。当前我国《立法法》已规定了听证制度,有些地方也对立法听证制度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但由于立法听证制度起步较晚,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因素,实践中出现了地方立法听证制度的法律依据不明、立法听证的公众参与度与公开透明度不高、立法听证的辩论原则未能体现、听证结果的效力不强等困境。为破除这一困境,必须构建统一的地方立法听证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立法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主体、创新立法听证的方式、强化立法听证中的辩论机制、确立立法听证结果的效力以及建立立法听证的监督机制等。  相似文献   

10.
谢玉庆 《公民导刊》2008,(12):18-19
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在我国,制定法律主要是通过人大立法完成法律的制定。因此,立法建立“辩论机制”很有必要,理由有三。  相似文献   

11.
当事人基于私法自治可以缺席庭审。立法就此设置的缺席审判制度需要获得正当性依据。缺席审判的正当性来源于程序正义,具体通过赋予缺席当事人有效的诉讼通知、审理过程中的单方辩论以及特定情形下的事后救济作为保障。  相似文献   

12.
查永国 《人大研究》2014,(10):33-33
2014年7月24日,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首次立法听证会,就修订《兰州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进行了立法听证。正如听证会主持人、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康生所说,“这是一次激烈的辩论,也是各方意见的有益交锋,闪现出了智慧的火花”(《兰州日报12014年7月25日第3版)。  相似文献   

13.
缺席审判是指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审判。我国现存缺席审判制度的缺陷表现在 :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受到限制 ,既有违诉讼的程序正义又不利当事人权利的实现 ;立法的操作性差、诉讼率低下 ,违背民事诉讼当事人地位平等的原则 ;缺席判决由法官主动依职权作出 ,侵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我国缺席审判制度改革时宜采用一方辩论判决模式 ,完善缺席的认定标准、缺席的正当理由、一方辩论程序的开启和共同诉讼的一方辩论的判决程序等方面的立法  相似文献   

14.
地方立法缺乏地方特色的成因及其对策□夏宏根地方性法规具有本行政区域自己的特色,这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在不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地方性法规的地方特色越突出,其实用性、可操作性越强,越能解决本地的实际问题,法规的执行效果就越好,法规的质...  相似文献   

15.
<正>“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1]立法应充分考察民情民意,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行人民之所嘱。立法公开是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重要方式,是立法察民意、知民情、解民忧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立法透明度的提升,有助于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文化水平,有益于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一方面,立法越公开,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成本就越低,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的就越彻底,社会公众在推动法治建设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就越明显。另一方面,立法越透明,公众就越能了解法治的各种细节,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更能够做到尊法、守法。  相似文献   

16.
《公民导刊》2009,(2):41-41
辩论机制促进民主立法;立法需要公开且平等的博弈;建立完善的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民众参与是破除“部门利益法律化”的基础;扩大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人大代表名额不能简单按人口比例分配。  相似文献   

17.
赵遵国 《人大研究》2011,(12):36-39
公民参与立法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向立法机关反映民意的重要途径。甘肃人大的地方立法工作在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立法方面,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民主立法制度,保证和促进了全省地方立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常委会的立法联系点制度将公众参与直接引入立法全过程,  相似文献   

18.
我国于上世纪末开始引入立法听证的有关做法,1999年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举行听汪会,开地方立法听证先河。2000年立法法实施,正式把立法听证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此后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就建立和完善地方立法听证制度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反响。但由于立法听证制度引入我国时间不长,也缺乏国家立法系统规范,无论在听证范围、组织程序、过程监督还是结果运用等方面都存在一定不足。本文试从分析当前立法听证工作中几个较为突出的问题人手,就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地方立法听证制度提出一些浅见。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 ,具有拘束审判权力和免除一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功能。辩论主义、诉讼经济主义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自认规则的理论基础。我国现行立法中自认规则的缺失 ,阻碍了民事诉讼实践的发展 ,应在立法上构建自认规则 ,建立释明权制度。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具有拘束审判权力和免除一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功能.辩论主义、诉讼经济主义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自认规则的理论基础.我国现行立法中自认规则的缺失,阻碍了民事诉讼实践的发展,应在立法上构建自认规则,建立释明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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